看板 Law-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們兩人是朋友 但非同一人 當時只是好玩所以一起申請類似帳號 此外,我們兩人的IP皆不同 2009年時的處分是誤殺 但這兩個帳號為好友分別經營 當時因為我很少上線所以沒有上訴 但這是司法迫害無誤 版主不要無的放矢 更不要隨版眾起舞 不分是非 我們兩人的IP完全不同,搜尋一下就知道 版主不會使用搜尋功能的話我可以告知如何使用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3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439994349.A.DBC.html ※ 編輯: NYWANG5566IV (49.215.31.33), 08/19/2015 22: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