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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必免勞煩小組長花心思了解狀況, 其實在與schizophrena板友信件往來小弟已經充份解釋板規 最後如他所舉列的[證4]內文所言『我並不接受這樣的說明』 2. 板規1-2-2內第1點 未依範例格式發文者 已明確指示要求照『範例格式』發文 3. 依schizophrena板友所說的: 『格式』 兩字 於教育部辭典的解釋為 1. 規則法度 2. 規格樣式 我想本板規是符合2. 規格樣式的部份, 既為規格樣式,那本身就不能被刪除。 你看過有人把選擇題答案都寫在考券背面, 然後跟老師說我有照順序寫答案為什麼給我零分嗎? 所以板規部份並無不妥。 4. [證5]部份 當你問我為什麼,我貼板規給你看 你說沒有說不行,我解釋說為什麼不行 然後你說不接受,這種狀況我認為你已經構成騷擾,所以提出警告是正當行為。 5. [證6]部份,請板友依板規3檢舉規範處理, 一堆這種我被抓了,為什麼他沒被抓, 因為板主沒看到嘛~~阿不然要檢舉規範做甚麼。 以上 麻煩小組長了。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由於本申訴對象為stock版版主 : 申請IanLi版主迴避 : 所申訴版主: Sirius1812 : 看版: stock : 判決原文:#1NnH_Eey (Stock) : 原由: : 該看版之版規所規訂之新聞發文格式為 : 1. 原文連結 : 2. 原文內容 : 3. 評論 : 版規的規訂為 : 1-2-2.未依 [新聞] 格式發文,包含: : 1. 未依範例格式發文者。 : 2. 文章網址過長,不能直接點擊連結來源網頁者。 : 3. 因未排板致使閱讀困難者。 : 有違以上三點者 板規4-1處份 : http://goo.gl/D32b9h : 『格式』 兩字 於教育部辭典的解釋為 : 1. 規則法度 : 2. 規格樣式 : 所以按照版規, 只要按照格式所指式之 『規則』 所發表之文章 : 均是合於格式, 且版規中並無任何的文字規訂 : 不得刪除指示的文字. : 版主之刪文已超出版規的規訂, 版規沒有規訂的事卻用來執法, 明顯不符合PTT的站規. : 訴求: : 1. 取消警告 : 2. 回復被刪除之原PO文 : 3. 版規加上 "格式引導文字不得刪除" : 並在引導文字後加上 "此行不得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472615797.A.3B6.html ※ 編輯: Sirius1812 (1.161.212.9), 08/31/2016 11:59:23 ※ 編輯: Sirius1812 (1.161.212.9), 08/31/2016 12:00:04 ※ 編輯: Sirius1812 (1.161.212.9), 08/31/2016 1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