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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好,根據lenord的說法,回覆如下: ※ 引述《lenord ()》之銘言: : 小組長好 : 長期以來都有看網路看資料的習慣 : 覺得文章寫得不錯,所以就轉過來股板 https://i.imgur.com/AJyXfLx.jpg 此並非"覺得文章寫得不錯,所以就轉過來股板",而為lenord自己的文章 : 試問這樣也不能嗎!? : 還是說現在只要有板友轉文 : 該版友就必須要被水桶!? : 這點我覺得很有趣 : 再來因為英文名字跟中文一樣 : 所以就判斷為同人 此次判決並非僅根據中英文類似而判決,而是根據過去lenord與現在lenord 皆指向相同的部落格而判決;且現在的lenord上站次數極少,而合理判定為新註冊之帳號 : 那是否另外開一個ID : 把文轉過來就不會被檢舉? : 再來如果要在股板貼文 : 為什麼會選在這時候? : 上站次數已經超過一百次了 : 早就可以貼文了 : 那試問版主 : 如果今天我開一個ID : 叫做eyesp0t : 把文章轉過來 : 那板主試不試可以判定這ID是雷諾德 : 然後再用eyesp0t跟eyespot類似來處置!? 此案並非類似帳號,類似帳號會用多重ID查詢來處理,請勿混淆視聽。 本案為註銷原有帳號,再註冊一個新帳號, 請問你自行註銷被水桶10年的lenord帳號的動機為何? : 喔,對了 : 板主似乎避重就輕 : 沒有在組務版申請多重身分查詢 註銷原有帳號,再重新申請相同帳號,故不屬於多重身份查詢之範圍。 : 就私自將此ID永久水桶 : 後面再來補證據 : 這是先斬後奏嘛 : 那這樣的話 : 是不是任何一個人只要選上版主 : 就可以這樣做? 註銷原有帳號,再重新申請一樣的新帳號,股板的分身帳號板規並無規範, 此舉顯然在鑽板規的漏洞,為維持版上秩序,因此由板主判定並處理,並無不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177.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10981058.A.2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