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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algorithm檢舉LAW板板友Mrguo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LAW字號20190903-0 主文: algorithm檢舉 LAW板板友 Mrguo一案,判決被檢舉人 水桶六個月,刪除涉及文章19篇並退回最近一篇文章一 篇。 被檢舉人 Mrguo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被檢舉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被發生看板公示之。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19/09/03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小組對所轄看板無 板主時有代理的職權。 二、檢舉人舉發被檢舉人 Mrguo所發表或回覆文章包含 重複置底,與存在募資資訊。 三、經小組複查被檢舉人 Mrguo所發表文章共有19篇違 反 LAW板板規第一條與第二條第七款,依據第五條 可做出水桶與退文的處分。而其重複廣泛的得加重 處罰,如增加水桶期間與退文。 四、看板公告 #1S_zJX9H (LAW)有指出禁止違反<<國家 研究院管理總則>>十一、看板管理原則第 8點,而 其募資資訊可客觀理解為取得金錢,應做出處分, 綜上所述,判決如主文。 證據: algorithm板友檢舉文 文章代碼(AID): #1TP_fS_6 (Law-Service) [檢舉] Mrguo@Law假討論真吸金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67095388.A.FC6.html 刪除文章列表 s 1 7/23 Mrguo □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7/30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8/01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1 8/04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8/05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8/06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1 8/07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8/10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4 8/11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1 8/13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4 8/18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7 8/19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4 8/20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5 8/25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1 8/27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3 8/29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4 8/30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4 8/31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s 2 9/01 Mrguo R: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附錄: LAW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T5OIsdY (LAW) [公告] 法律板板規(2019.06.2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1691318.A.9E2.html **節錄版** 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條:[總則]     本板為批踢踢法律板,屬學術性質之討論板,著重於學術研究與實例問 答。秉持法律服務之精神、保障板眾利益以及維護板上秩序,特制定本 板規。板上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規與板規管理;板眾不得因 不知相關板規而免除責任。凡偏離討論法律內容之文章,無論發文或推 文,板主得刪除之;情節重大者,比照鬧板處理。 第二條:[發文規範]     七、嚴禁鬧板、洗板文,違反者除刪文外得給予禁言處分。 第三章:罰則 第五條:[警告、水桶、劣文]    一、板主對於犯行不嚴重或初犯者,僅給予警告。再犯將處予水桶。   二、水桶期限最高至十年,期滿請來信告知板主解除。   三、連續違反板規者,得連續處罰之。倘若其情形嚴重者,得加重水桶 ,期限最高至十年。   四、違反第一、二、三條者,若情形嚴重,板主得給予退文之處分。 文章代碼(AID): #1S_zJX9H (LAW) [公告] 本版為學術性質討論板,禁止一切營利行為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270049.A.251.html 文章代碼(AID): #1LlDa4-c (AboutBoards)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38439684.A.FA6.html **節錄版** 十一、看板管理原則 8. 本群組一般看板之基本屬性皆為學術性討論看板,禁止各種營利行為。 若使用者有營利行為,請向進行營利行為所在看板之板主檢舉。 若板主有營利行為,請向小組長檢舉。若小組長有營利行為,請向群組長檢舉。 受理檢舉之板務人員應對檢舉案進行實質審查,以了解確實為營利行為, 或為一般資訊分享行為。若板務人員認定被檢舉者利用本群組之資源進行營利行為, 應給予警告並作適當之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234.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67442841.A.E5E.html IanLi:轉錄至看板 LAW 09/03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