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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四-2與四-3進行細部說明 說明: 一、程序可分為 1.於小組組務板《Law-Service》發出開板連署申請文。 2.小組進行資格檢視並進行提問。 3.同意或拒絕連署,若同意時說明參與連署與通過標準。   4.申請人發起連署並在連署完成後提交至小組。 5.小組進行驗票檢視,若通過送交群組板進行看板開立。 二、申請資格人資格需滿足板主資格   依據所屬群組板主資格並參考類似看板標準,規定如下:   1.通過本站身份認證,上站次數應大於1000次。   2.文章篇數應達100篇以上。 3.若有需求小組視情況進行調整,但不牴觸群組規定最低 下限。 三、申情文格式模板   以 [申請] 看板名稱 為標題,將下方 1至 9條於申請文內說明。 1.上站次數。 2.發表文章篇數。 3.開板理由、期望或是動機。 4.過往經歷。 (曾任板主請務必列出在任時間與政績供板友參考) 5.說明板規草案。 6.說明若與現有看板領域有重疊如何協調與合作。 7.說明新開看板的主旨與定位,後續如何永續經營。 8.可管理看版的時間與板主增選計畫。 9.其他補充可自行發揮充份推薦自己。 若成為開板板主需要遵守#1348aPLp (SYSOP) <<板主權力 義務規範>>,本小組公告規定與<<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等上級規定。 四、如有未盡事宜,增補公告之。 刊行日期 2021.04.19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97.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18763880.A.C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