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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您此前在判決中提到: 國家認同實屬政治議題符合 4-6-2之要旨 對於這一點我表示認同。 但我不認同我有挑起國家認同這個政治議題。 我在最早的一篇申訴貼文中就有強調,真正挑起國家認同議題的人是貼文下面用不同的觀 點去解讀我的評論的人。 我堅持認為我的原話並未觸及4-6-2的構成要素。 而且您沒有正面回應我的問題,是否引戰要看我的原文有無觸及引戰相關的規定,而不是 看結果。 板規中引戰的定義我再貼一遍: 4-5-1.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請組長回答清楚,我的評論原文有提及任何特定族群嗎?有對哪些特定族群實施言詞侮辱 、挑釁、威脅、謾罵、歧視當中任何一種行為嗎? 這個問題已經是本次爭議的核心,請組長不要迴避問題,把這個問題回答清楚,否則你的 判決難以讓人服氣。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RVL-AL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36.40.171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31598998.A.31F.html ※ 編輯: CNloler (117.136.40.171 中國), 09/14/2021 14:02:28
IanLi: 程序錯誤,請至AboutBoards看板申訴小組118.165.192.234 09/15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