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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monkey471申訴Assisi/Tapqou未處理申訴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30105-0 主文: monkey471申訴#1ZeCLEMK (Law-Service) 一案成立。 Tapqou板主已因類似問題如: #1ZO0R8tC (Law-Service) #1ZXuNaYA (Law-Service) #1Ze8mCdG (Law-Service) 客觀論之未見改善,在此小組再次警告一次。    Assisi板主已因類似問題如: #1Ze8mCdG (Law-Service)    客觀論之未見改善,在此小組再次警告一次。    Assisi/Tapqou請於本宣判七日內至原申訴文    #1ZaqkAy2 (StockPicket)回應支持或反對原初判。    合議制的板務處理需板主群積極參與並對板務或申訴檢    舉案表示意見,消極不回應將癱瘓板務,小組已數次強    調其嚴重性,未見改善將另有措施。    被申訴人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被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StockPicket看板。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3/01/05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 monkey471板友訴由為對申訴文      #1ZaqkAy2 (StockPicket) 逾七日未見Tapqou回應而遲未結案,本小組經檢視      相關板規規定,板主答辯與判例證據整理判決如下      。 三、舉證的責任在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 陳述所提示之證據逕行判斷;另本判決僅先處理因      未回應而逾時結案部分,合先敘明。    四、申訴文的回覆在各篇申訴文可查,逾七日未結案為      公開事實亦無需再辯。相關申訴案件在申訴期間,      只有laptic板主推文回應,因而不能滿足 Stock Picket板板規 2-2-3的要求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 受理,故小組認為未回應板主需對未能結案負共同      責任。 五、小組不採取Tapqou板主於#1ZgvCQNQ (Law-Service) 答辯說法;未回覆為事實,另板規並不是新訂立的      ,若有疑問可板主群互相討論,而修改前自然依板      規執行,而不能做為沒有回應的藉口。      小組不採取Assisi板主於#1ZilNw46 (Law-Service) 答辯說法,申訴文有專用分類,另外平均來看一天      新增不到一篇,檢視申訴案是板務的一部分,若真      是漏看當得知時應該也是盡快彌補,而不是依然沒      有回應。沒有回覆時其他板主要如何得知是維持原      判決或支持是改變修正,客觀共同造成延宕。 六、板主有依板規與上級規定執行板務的義務,在小組 相關申訴宣判文#1ZO0R8tC (Law-Service) 中已有 說明,需給予糾正或輔導。    七、<<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已有列舉相關責任,消極未      履行責任義務,板主或板友可提出檢舉。小組亦可 依<<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介入。 綜上所述判決如主文。 證據: monkey471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ZeCLEMK (Law-Service) [申訴] StockPicket板Assisi, Tapqou, laptic未處理申訴文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1480654.A.594.html 文章代碼(AID): #1ZaqkAy2 (StockPicket) [申訴] #1ZZzwATz (Stock)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0597514.A.F02.html Tapqou板主答辯 文章代碼(AID): #1ZgvCQNQ (Law-Service) R: [申訴] StockPicket板Assisi, Tapqou, laptic未處理申訴文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2188698.A.5DA.html Assisi板主答辯 文章代碼(AID): #1ZilNw46 (Law-Service) R: [申訴] StockPicket板Assisi, Tapqou, laptic未處理申訴文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2672762.A.106.html 附錄: A.StockPicket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Xf7vhtf (StockPicket) 2-2-3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S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 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 否則維持原判板主應於結案後M申訴文。 2-2-4 申訴案若於 7 日內無板主回覆、或申訴人於板主結案後仍無法接受結果, 申訴人可至Law-Service板進行進一步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4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2848956.A.655.html IanLi:轉錄至看板 StockPicket 01/05 00:17 ※ 編輯: IanLi (223.137.41.20 臺灣), 01/05/2023 00:18:46
IanLi: 修正誤植文字 223.137.41.20 01/05 00:19
IanLi:轉錄至看板 StockPicket 01/05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