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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我在申訴文的推文 #1aaZNod8 (StockPicket) 申訴人兩篇文章的討論主旨都是如何判斷高點,且發文間隔僅11天,因此判定4-2-6違規。 至於申訴人所舉標的文的例子 標的文會有分析內容,每次買/賣的理由都不相同 有附對帳單也可以得知成本或買進日期不同 因此我不會因認定為手動置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08.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87876863.A.1C0.html ※ 編輯: rayccccc (111.248.108.71 臺灣), 06/27/2023 22: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