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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該檢舉文,被檢舉人所發文兩篇 提問性質相同,就內文語意僅是換了不同的描述方式 被檢舉人重點放在用詞、舉例數字等書寫型式不同 然就閱讀者而言,提問內容大致相似 二、版規 4-2-6條文 「蓄意手動置底,且內文不充實」 並未限定於是回文或是相同標題文章 因被檢舉人兩文內容過於近似,才會促使此檢舉案成立 就發文者問不到"想要的答案"而調整內文一問再問 也是有可能觸及此規 三、該規定並未限定"時間" 請依此判決為鑒,請留意不要有一問再問的情形發生 四、重複發特定標的文,是否觸及手動置底? 也是要從操作過程或分析內容來逐案論判 如前後內容一致 (例如不論何時發文永遠無腦多/空 缺少符合現況,提出更進一步的說明) 自然也有觸及此規的可能 ※ 引述《Paul1021 (胡迪)》之銘言: : 申訴人 :Paul1021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訴人:laptic/rayccccc : 申訴訴求: : 我在stock的發文被判手動置底 : #1aYxZuIQ (StockPicket) : 但是兩篇文明明內容還是有差的 : 訴求希望能撤銷警告 : 如果真的連組務也認同這樣算是手動置底的話 : 希望組務可以釐清手動置底的詳細板規 : 例如說時間限制 : 什麼期間內的發文算是手動置底 : 八卦板是兩個月內發相同文章算是手動置底 : 希望股板也能制定出時間 : 不然難道我例如說5/31買了某標的 : 也在5/31發文分享某標的而且有附對帳單 : 6/5號賣出 : 6/20再買該標的 : 6/20在發文分享該標的也有附對帳單 : 這樣也算是手動置底嗎 : 這個問題希望板主或是組務能回答我的疑問 : 希望手動置底的板規能釐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7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87966801.A.B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