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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兩個問題進行回覆 1.合議制 個人認為在目前的制度下,板務的運作不存在申訴人提及效率差的問題,幾個月看下來, 檢舉案件大多在3-4天之內就能處理完畢。還是當天的檢舉案當天就必須判決完、發表公 告才能叫做有效率? 另外合議制至少能夠確保判決是多數板主的共識。若無合議制,假如有一板主的標準與其 他板主不同,可以預見會產生更多的申訴案件,這樣反而會增加板主的工作量,還會造成 檢舉案的處理時間更長。 加上請長假不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認為不需要修改現有制度。 2.有時間在他板閒聊 卻沒時間回應討論板務 既然都查了推發文紀錄,就看得出來能上線的時間很破碎吧?當板主也沒薪水,在請假期 間還要求上線需要討論板務,感覺有點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30.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96757436.A.870.html
IanLi: 想理解一下,請假期間是否能夠執行板主義 111.83.86.23 10/08 20:03
IanLi: 務,或是需更明確的例如留職但停止板主職 111.83.86.23 10/08 20:03
IanLi: 權,例如請假期間板規修改等是否需要等到 111.83.86.23 10/08 20:03
IanLi: 請假板主回應? 111.83.86.23 10/08 20:03
rayccccc: 目前除了假日 否 42.72.73.2 10/09 11:01
rayccccc: 修訂板規也不需要三位板主都回應吧? 42.73.216.114 10/09 11:05
IanLi: 預計10/26宣判 223.137.85.251 10/24 22:16
IanLi: 部分論證構思中延後宣判 223.137.85.251 10/29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