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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攜帶法典 一、本大題請直接作答於本試題紙 (一)是非題,每題五分 1因重婚雙方當事人均為善意無過失信 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離婚登記,前後婚 姻均為有效。 2甲乙為兄弟,甲收養丙,丙與乙之孫 女丁結婚, 應為無效。 3未成年人訂定婚約,應由法定代理人 代理為之。 (二)單選題,每題五分 1關於解除婚約,何者正確? A解釋上應不許合意解除。B請求損害 賠償之一方並非限於解除婚約者。C解 釋上亦得類推民法第九七九條之一,使 當事人一方得向他方請求返環贈與物。 D所生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以請求人無 過失為限,立法上似屬不當。 2關於重婚之敘述,何者為是? A若前婚姻視為消滅,無過失之前婚配 偶得向無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B任何 情況下重婚均為無效。C配偶死亡後再 婚者亦為重婚。D前婚姻視為消滅後財 產如有剩餘,其分配應適用民法第一○ 五八條。 3甲男十九歲,關於其婚約之訂定,下 列敘述,何者為是? A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訂定。B應自 行訂定,且無須法定代理人同意。C得 自行訂定,亦得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訂定 。D須自行訂定,但應得法定代理人同 意。 4關於結婚無效,何者為非? A不以民法第九八八條事由為限。B得 準用離婚贍養費之規定。C因無效而受 有損害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 償。D無意識之結婚為無效。 5你的配偶叫眼前的這個人「二嬸婆」 ,你和她的親屬關係為何? A無任何親屬關係。B旁系姻親三親等 。C旁系姻親四親等。D旁系姻親五親 等。 (三)填充題,每格五分:試舉三種結 婚之後發生的普通效力。 _____,_____,_____ 二、實例題請作答於答案卷,本題四十 五分 甲男三十五歲時,與將滿十六歲之乙女 結婚,乙之法定代理人丙貪圖高額聘金 而同意乙結婚,甲之母親丁不滿意甲與 年輕的乙結婚。試問: 1甲乙辦理結婚登記時,戶政人員未注 意乙之年齡而完成登記,甲乙結婚之效 力如何? 2甲乙結婚已滿五年,丁時常虐待乙, 乙終於離家出走。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 乙立即返家,否則將提起履行同居義務 之訴。乙於甲起訴前向法院起訴,主張 其有正當理由得不與甲同居。法院是否 會接受乙之起訴? 3甲遭訴後憤怒不已,遂以結婚證書上 所謂的兩名證人其實均為丙之簽名,反 訴請求確認甲乙婚姻為無效。若甲之舉 證無誤,法院應如何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6.35.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448609383.A.3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