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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ptt上衍生的法律糾紛 應該都是告這個吧 尤其是訟棍PO釣魚文 然後開地圖兵器 就可以等著收和解金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現行法條 第 310 條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 但是我搞不懂的是 以外行人來看 法條上最重也就是罰1000元 為什麼訟棍可以獅子大開口 一次要個七八萬和解金?? 還有人肯給的原因是?? 1.我外行 不知道法官一般都是不判罰金直接判入監?? 所以花七八萬很划算 2.這種罪的前科很嚴重 以後出社會絕對找不到工作?? 所以花七八萬很划算 有內行人可以解惑一下嗎?? =====板主備註===== 刑法的罰金要*3才=新台幣 -- 板主曰:徵求簽名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3.236.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21067117.A.AE2.html
laiyihwa: 你都把答案講出來了不是嗎?= = 01/12 22:00
Lailungsheng: http://i.imgur.com/jrMda6C.jpg 等我的判決下來, 01/12 22:28
Lailungsheng: 我再附圖 01/12 22:28
CrazyMarc: 開庭壓力大咩,而且會不會被起訴,不同檢座差義大 01/12 23:36
CrazyMarc: 有的檢座會把合理評論放得寬一點,避免寒蟬效應 01/12 23:37
CrazyMarc: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記載只判罰金的 01/12 23:41
depravity: 板主註錯了 *30 = = 01/13 00:10
swattw: *30喔,那可能我國中記憶出錯了 01/13 09:19
henrypinge: @@ 為什麼要*30 01/13 12:17
Lailungsheng: x30…我要崩潰惹 01/13 12:38
henrypinge: 原來當訟棍這麼賺喔!! 這算是法律提供的無風險套利嗎 01/13 14:35
swattw: 因為刑法是銀元 01/13 15:19
depravity: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 1-1 條 01/13 15:39
depravity: 自94年1月7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30倍 01/13 15:40
depravity: 72年6月26日~94年1月7日 提高3倍 s大國中期間為..? XD 01/13 15:41
chinaeatshit: 就怕前科而已 被起訴了且判刑 才會有罰金的問題 01/14 18:18
chinaeatshit: 也代表你確定有罰留下刑事前科 另外麻煩的還有後面 01/14 18:18
chinaeatshit: 的民事庭 刑事如果被判有罪 可以一併提民事訴訟 01/14 18:19
Lailungsheng: 再崩潰一次>_< 01/14 20:32
bear58: 判罰金不會有前科?這聽誰說的? 02/09 21:51
bear58: 繳了罰金(財產刑)不就等於執行完畢嗎? 02/09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