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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昨天在某個知名遊戲論壇跟人筆戰 後來我就說他引起筆戰 版主也因為他的激動發文而鎖文,原因為引戰 他就一直不爽我戰到他跳針 今天早上就私信罵我廢物 內容是什麼你這廢物、不是要戰嗎、你這種人我看多了、有種回信啊...等等的情緒化言詞 我不想跟他為伍,想問看看這種情況可以告他嗎? 如果要告的話是去警察局備案還是直接法院控告呢? 那去之前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還有罪名要用什麼?因為是私信公然侮辱感覺不夠公然...誹謗也感覺怪怪的 警察調查的到他的真實身分嗎? 謝謝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79.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29684620.A.A64.html ※ 編輯: sai0224sai (125.230.79.137), 04/22/2015 14:46:35
david7928: 如果讓你心生恐懼可以告恐嚇 04/22 15:10
chinaeatshit: 309 310真的就沒得告 恐嚇可以嚇嚇他 起訴率其實也 04/22 15:17
chinaeatshit: 不高 04/22 15:17
那請問我是要拿他回信的證據,到警察局備案說要告他恐嚇嗎? 還是可以告他民法的精神損失什麼的? ※ 編輯: sai0224sai (125.230.79.137), 04/22/2015 15:20:29
chinaeatshit: 你要自己舉證他回信的什麼地方 讓你感到害怕 04/22 15:27
chinaeatshit: 老實說照你字面要告他305難度很高 也很浪費社會資源 04/22 15:28
所以這種情況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就好? ※ 編輯: sai0224sai (125.230.79.137), 04/22/2015 15:33:00
chinaeatshit: 憲法賦與你訴訟的權利 你覺得你受侵犯 就可以依法源 04/22 15:41
chinaeatshit: 提高 成不成案或起不起訴是另一回事就是了 04/22 15:42
chinaeatshit: 告 04/22 15:42
chinaeatshit: 不要踩到能讓對方反咬你誣告的點就好 04/22 15:43
bbbing: 犯罪邊緣就是這樣的意思,法律的限制一定有極限 04/24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