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ilungsheng: 實務上FB很難找到對方.有考慮封鎖對方嗎?若不想...11/11 19:39
→ Lailungsheng: 建議找律師評估.11/11 19:39
他是在噗浪上公開我和他在臉書的對話內容,沒有碼掉我的名字
也直接說我「沒有腦」
想問是否能告毀謗或是妨礙名譽以及個資法之類的……
※ 編輯: naoiki (114.136.20.1), 11/11/2015 19:47:53
→ naoiki: 而且他罵我有病的部份大概也一併公開了… 11/11 19:56
推 Lailungsheng: 1.告是一定能告.警察局報案.受理後會找對方去. 11/11 20:23
→ Lailungsheng: 2.能不能找到對方就是問題. 3.有沒有罪要看法院 11/11 20:24
→ naoiki: 好的謝謝!決定去找警局了! 11/1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