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thralin: 一個人可以有五個帳號09/17 21:30
ㄜ…是喔!好吧
→ mithralin: 再來八卦版目前暫停受理多重帳號查詢09/17 21:31
推 wbacb: 她那一句告你妨礙名譽啊?09/17 21:47
阿災…刑大說是我那篇文…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1:49:06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1:49:58
推 j31404: 先把誣告定義搞清楚 誣告是對方拿不實的證據對你提告09/17 22:21
嗯,我有爬文
大概瞭解
但她告我的那篇文
但她告我的那篇文
的確沒有不實證據阿
這樣也不符合誣告嗎?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2:28:18
推 j31404: 恩恩 不過條件很嚴苛 要看檢察官怎麼認定09/17 22:34
推 j31404: 是說警察怎麼找到你的阿 查IP??09/17 22:37
是的…查ip可以知道申辦人是誰
推 j31404: 對方告不成 不代表 誣告,你要提出有利的證據指出她哪裡誣09/17 22:41
她這樣還不算誣告喔?
不過有人說
她這樣亂告我,浪費我時間
我也可以反告她,浪費她時間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2:42:34
→ j31404: 陷你09/17 22:41
推 j31404: 誣告的條件很嚴苛,不要覺得很容易告09/17 22:46
推 j31404: 舉個例 今天他是拿一個杜撰的文章告你 那你可以告誣告09/17 22:51
→ j31404: 但他今天只是認為你的文章有妨害到她的名譽 要告誣告很難09/17 22:52
推 j31404: 不過你要告也是可以去試看看09/17 22:54
所以我告她誣告
然後她又再反告
會不會變成這樣循環?
會不會變成這樣循環?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3:04:20
推 j31404: 要告人很容易 只要去警局報案 警察大部分都會受理09/17 23:09
→ hidog: 誣告很難成立,亂告 != 誣告.09/17 23:10
→ hidog: 只要證據不是假的,不是無中生有,不是捏造,基本上都不成立09/17 23:10
→ j31404: 這樣告來告去真的沒意義 你當時的做法應該是跟站方檢舉09/17 23:10
檢舉沒用
剛剛ㄧ樓提醒
ㄧ人可以有5個
所以沒辦法檢舉
有想到
的確這樣告來告去沒意義
浪費很多時間
→ hidog: 是說這個辦案效率也太高了吧,才一個月就找到人= =a09/17 23:11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3:14:51
→ j31404: 之前不是才說3年以下通保法不能查IP,結果還是能查09/17 23:12
→ hidog: 請自己去翻修正條文....09/17 23:13
推 j31404: 沒事就好 上個PTT被告真的感觸良多 過來人的感想09/17 23:20
→ bbbing: 只要有一點點根據就不會成立誣告,妨礙名譽又是很主觀的事09/18 08:48
→ bbbing: 總之只要你有指名或者暗示到她,大概就不可能成立誣告09/18 08:49
瞭解了
謝謝
那我這案件
她告我妨害名譽
告的成嗎?
※ 編輯: c1823akimo (49.217.35.51), 09/18/2017 09:07:25
→ bbbing: 我覺得基本上也是無法成立 09/18 11:37
→ bbbing: 一方面你說的是真的二方面她自己有承認 09/18 11:42
→ cyndi1120: 這種案件要拖超久的,我是被人私訊辱罵後我公開對話內 09/18 14:26
→ cyndi1120: 容也被對方告。四月對方提告,六月開偵查庭,一直到現 09/18 14:26
→ cyndi1120: 在都還沒有一個結論,書記官說檢察官將案件交給文書官 09/18 14:26
→ cyndi1120: 處理,目前還在偵辦中 09/18 14:26
→ hidog: 所以我才覺得很怪,第一次聽到警察找人這麼快的orz 09/18 14:32
→ bbbing: 報案不用找到人,只是準備開始找人,這個當然很快 09/18 18:33
→ hidog: 我的意思是九月初提告,還不到一個月就傳去做筆錄了 09/18 20:04
→ hidog: 速度快得讓我有點意外...@@||| 09/18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