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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同道大家好:  最近正在找尋受雇律師的工作, 因為先前實習的事務所沒有留我, 因此實習完畢也沒立刻加入台北律師公會, (心裡妄想受雇時的事務所願意幫我出那筆入會費) 但現在有面試通過的所就要求我必須要先入律師公會  (就是要我自己負擔入會費), 取得執業資格後,才能去那裏上班,  可是現在有個疑問,如果我沒有事務所, 加入律師公會的申請書是否就必須填自家地址、電話, 之後正式進事務所上班後,再跟公會、法院改地址、電話? 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打去問台北律師公會,他們好像都不建議以個人名義入會,   還有偷偷問一下,現在不幫律師出入會費是常態嗎? 好羨慕有新進同道都不用自己付入會費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9.91.2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407729125.A.155.html
Nipperdey: 要看個人命運,有事務所入會費、常年費用都幫受雇出 08/11 11:53
Nipperdey: 也有凹受雇全負擔~! 08/11 11:56
siriuswinds: 我是登陸地的入會費自己出,常年會費跟其他公會的入 08/11 11:57
siriuswinds: 會費及常年會費由事務所出 08/11 11:58
shebaba: 找個已執業自行開事務所的好友借他的事務所地址登入公會? 08/11 12:44
tenbear: 跟事務所講ㄧ下 先填事務所地址 不行嗎? 08/11 13:37
nengneng: 用個人名義入會的一大堆,地址電話填你家就好了。 08/11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