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nnb: 太感激了,謝謝ChrisBear大:) 01/28 00:08
推 weli: 有回答跟沒回答ㄧ樣,還不是把問題丟回去看跟當事人如何約定 01/28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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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道長,這東西本來就是要看委任契約怎麼約定啊!
推 vnnb: 如果當事人沒有委任強制執行,何時拿到錢律師並不知情, 01/28 05:28
→ vnnb: 此種情況之下,大多會與當事人約定"何時給付"後酬呢? 01/28 05:30
推 vnnb: 還是說,直接與當事人約定,若案件勝訴,同意委任強制執行, 01/28 05:45
→ vnnb: 然後強制執行程序不另計費? 謝謝前輩的分享和指點 :) 01/28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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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約定後酬且強執的話,在原始委任契約就要寫清楚強執部分要併同委任
不過這邊要注意二審跟三審的問題,所以在收前金的時候請多留意!
→ nengneng: 這是不能說的秘密,資深道長Chris大還回文認真討論,實 01/28 06:49
→ nengneng: 在是...... 01/28 06:49
→ alawyer: 有看過前金七萬,後酬三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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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也遇過啊!不過我看到的通常是醫糾案子或是重大車禍才有的約定
說真的,敢這樣開的道長不在少數,就是看個人談案技巧跟辦案能力
01/28 08:29
推 deann: 強制執行程序本來就是另一個程序(審級)的事 所以要另收費 01/2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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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認同,因為強執的複雜程度有時不亞於訴訟程序
※ 編輯: ChrisBear (59.115.140.151), 01/28/2015 12:12:16
→ alawyer: 上次光單是強執就收15萬....複雜麻煩到虧本..@@ 01/28 18:07
推 vnnb: 不知道在市場緊縮之後,約定後酬的現象是否更普遍或更少見? 01/29 13:03
推 deann: 約定後酬的還是比較少啦 除非是標的真的很大的才有實益 01/29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