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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鑑界後,鄰地違建佔用自己土地約0.4坪, 本來不在意只希望自行拆除土地上方佔用 我土地上方大部份空間的鐵梯(通往其後方增建違建2F後門)就不在乎佔用土地情形, 客客氣氣大家都講好請他近日自行拆除,但鄰地地主近3個月時間無聲無息沒動作, 如果我自行拆除這鐵梯也要提防毀損之訴;本只想簡單拆鐵梯就好,不想弄大拆人違建; 鄰地地主不理只好自己先準備好訴訟了,可以推薦有經驗的律師版友給我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5.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22745190.A.E45.html
stackton: 先寫個存證信函去異議要求拆除吧,注意民法796條規定 02/01 17:26
stackton: 而且占用面積這麼小,依據民法796之1規定,你未必拆的成 02/01 17:29
ptt0219: 要蓋房子的人,本身應該要先做土地鑑界這個動作。 02/01 17:36
ptt0219: 不然蓋到別人的土地上,那一定是違建的。 02/01 17:37
ptt0219: 那個鐵梯,要拆也是他自己拆,或是訴請法院叫他自己拆, 02/01 17:39
ptt0219: 他人動手拆的話,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02/01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