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一下,若客戶一直用e-mail來詢問案情最新進度, 或要求解釋案情最新發展,雖然回個mail是舉手之勞, 但畢竟也是要花時間,請問這樣是否要收費? 另外,律師若打電話給檢察官詢問進度,這部分所花的時間, 也可以算在客戶的帳上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65.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27175234.A.1CD.html
nengneng: 按時計費你就跟他算,按件計酬你就自己斟酌了,一般來說 03/24 13:41
nengneng: 是不再收費的,除非你很想丟掉這個客戶 03/24 13:41
Afun2009: 按時的會算。 03/24 13:55
ROCSimonLiu: 委任時請載明於契約~ 03/24 14:24
yuhuan1029: 我以為案情有新進度就應該主動跟當事人報告,起碼我老 03/25 00:42
yuhuan1029: 闆是這樣做法,這應該本來就算在論件計酬的費用成本上 03/25 00:43
mattaus: 都打電話親自向檢座詢問進度了,當然該收 03/25 00:55
Innnn: 如果當事人兩三個禮拜才問一次,這樣就要收費確實過了點 03/25 07:55
Innnn: 但如果當事人照三餐問,真的會對承辦律師造成很大的困擾 03/25 07:56
deann: 如果你是簽時數的當然有要計費 不是只有出庭撰狀才算好嗎 03/25 08:30
aij: 要看情況耶@@ 我覺得你可能真的遇到那種照三餐問的 03/25 13:02
aij: 那這時候滿為難的,基本上可能在信件上就要稍微加重語氣了 03/25 13:03
ixixet: 一開始就講清楚或載明契約,不然可請院、檢將通知也給當 03/26 00:35
ixixet: 事人。至於三天兩頭就問的,更要小心應對,告知辦案一般 03/26 00:36
ixixet: 時程(上法源找)只是參考,例如:三、四個月不開庭也很正常 03/26 00:36
ixixet: 。 03/26 00:36
letita: 按時計費的,一般都會收。 03/30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