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ngneng: 按時計費你就跟他算,按件計酬你就自己斟酌了,一般來說 03/24 13:41
→ nengneng: 是不再收費的,除非你很想丟掉這個客戶 03/24 13:41
→ Afun2009: 按時的會算。 03/24 13:55
推 ROCSimonLiu: 委任時請載明於契約~ 03/24 14:24
推 yuhuan1029: 我以為案情有新進度就應該主動跟當事人報告,起碼我老 03/25 00:42
→ yuhuan1029: 闆是這樣做法,這應該本來就算在論件計酬的費用成本上 03/25 00:43
噓 mattaus: 都打電話親自向檢座詢問進度了,當然該收 03/25 00:55
推 Innnn: 如果當事人兩三個禮拜才問一次,這樣就要收費確實過了點 03/25 07:55
→ Innnn: 但如果當事人照三餐問,真的會對承辦律師造成很大的困擾 03/25 07:56
推 deann: 如果你是簽時數的當然有要計費 不是只有出庭撰狀才算好嗎 03/25 08:30
推 aij: 要看情況耶@@ 我覺得你可能真的遇到那種照三餐問的 03/25 13:02
→ aij: 那這時候滿為難的,基本上可能在信件上就要稍微加重語氣了 03/25 13:03
推 ixixet: 一開始就講清楚或載明契約,不然可請院、檢將通知也給當 03/26 00:35
→ ixixet: 事人。至於三天兩頭就問的,更要小心應對,告知辦案一般 03/26 00:36
→ ixixet: 時程(上法源找)只是參考,例如:三、四個月不開庭也很正常 03/26 00:36
→ ixixet: 。 03/26 00:36
→ letita: 按時計費的,一般都會收。 03/30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