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lkov (台北小律師)
看板Lawyer
標題Re: 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
時間Tue Apr 14 14:56:28 2015
學者學問大?
官大學問大?
不見得
※ 引述《q135q135 (打工仔)》之銘言:
: 小弟覺得本篇寫得不錯 有部分論點頗值得思考
: 提供給各位道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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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投書】劉宏恩: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多老問題
: 2015/04/10
: 作者:劉宏恩
: 閱讀《天下雜誌》網站4月8日〈不只有流浪教師 流浪律師更多更慘〉的報導之後,深深
: 感覺台灣律師業許多更深層的老問題,已經被「流浪」這樣的聳動用語給遮蓋。關於「流
: 浪律師」的討論,喊話的人其實背後有著不同的立場。剛畢業的法律人或在學的法律系學
: 生當然感到很焦慮,但另外有許多訴求其實是執業多年的律師對於「市場行情被打亂」的
: 不樂意。
: 事實上,後者開始有「應該重新回到縮減律師錄取率的過去的老路」的呼籲。
類似政策,廣設科技大學政策的背景
過去教育部在薪水無法提升的背景下
有人提出了"因為勞工不夠專業",所以不要提升基本工資等政策
應該要廣設大學與研究所,讓一大堆技術學院升格為科大
好啦,所有人都變大學生了,就業需求仍然沒增加,供給倒是多了一大堆
結果,有變專業嗎? 薪水有變高嗎? 流浪博士、與流浪大學生倒是多了不少
讓人變窮的競爭神話破滅,持續有人爲爛政策背書
過去教育部的政策,用大學生平均起薪不斷探底,換來了"開放競爭"美名
用開放競爭這四個字,換來全民大學畢業生全部變窮,值得嗎?
全部大學生都變窮了,不可避免地,總會有學者、官員強立爲政策背書了
說你薪水降低,是因為你不夠努力,怎麼不去念碩博士? 於是"開放"一大堆研究所
碩博士供給增加一大堆,碩博士畢業生的平均薪水又被拉低了,
整體薪水仍然倒退15年前的新聞言猶在耳
教育部新政策縮減校系,匡正亂象
爲了好聽的美名犧牲自己收入,跟過去共產黨其實是一模一樣的
會讓大多數人變窮的政策,都是爛政策,根本不分共產或民主
教育部現在匡正亂象了,知道亂搞學歷一點屁用也沒有
考選部呢? 這樣搞專技證照有用嗎?
適度競爭目的是爲了促進效率,請問促進效率了沒?
台灣的競爭力,不應該來自於搞血汗低薪
有人會強調大學、碩博士生跟律師又不一樣
但相同的是這些人都要工作、都要吃飯、 都受錯誤"競爭"政策搞成整體普遍低薪
競爭政策很好,只要開放律師"需求",讓薪水高漲至國際水準,
自然有國際級的律師進駐,面臨歐美國家律師的挑戰才是真正的競爭
才是"國際化"的競爭
: 每次有人提到「流浪律師」的話題,我都會不由自主想到以前在美國 Stanford 上民事訴
: 訟法的老師第一堂課說的話。他的大意如下:
: 雖然我教你們訴訟法,但是你們一定要記得,一個動輒把每一個案件帶入法院訴訟的律師
: ,會是一個失敗的律師。你們不能只會訴訟,而是必須要會更多不透過訴訟就可以更有效
: 率、更為確定地幫當事人解決問題和爭取權益的方法。案件只要進入法院就註定會有時間
: 拖延和結果上的不確定,當事人可能付出更多成本,卻不一定會得到更好的結果---事實
: 上往往得到了更差的結果。
: 我教你們訴訟法,但是我絕不會告訴你們事事都透過訴訟到法院解決是最好的辦法。雖然
: 有例外,但是一般而言,最好的律師在問題發生之前,就可以透過事先的契約擬定幫助客
: 戶未來根本不會發生爭議。次好的律師則在爭議真的發生後,可以幫助當事人不透過訴訟
: 就迅速而確定地解決問題。至於最差的律師我剛剛講過了:他前面兩者都不會,只會動不
: 動就訴訟、訴訟、訴訟。
: 切記:你們的任務是替當事人尋求最大的利益,不是竭盡所能的把我這堂課教給你的每樣
: 東西都拿出來去法院運用。
: 說起來慚愧,身為台灣法律系的教授,我不知道我們的法學教育是否也曾給同學們相同的
: 觀念。還是我們的法學教育也直接間接讓台灣的律師市場變成一片「廝殺的紅海」:人人
: 會的東西都差不多,而大多數剛畢業的法律人學到的都只是訴訟模式的思考方式。學校裡
: 花了幾百個小時教大家「實體法」上有哪些權利義務,然後又花了幾百個小時教大家「程
: 序法」,也就是要如何透過法院途徑來實現這些權利義務。
: 「廝殺的紅海」裡,律師執業不分科,大家受的都是訴訟模式的思考訓練,大多數年輕法
: 律人想到的也是當個訴訟律師,因此在「包審制」的收費方式下,若當事人沒訴訟就會「
: 接不到案」,就會「生存不下去」。我們沒有像醫師那樣分專業(內科、外科、婦產科
: ......),做市場區隔。我們也沒有像台灣幾乎所有的「師」(會計師、醫師、護理師、
: 社工師、心理師......)一樣,被法律強制在職進修和定期換照。
強制在職進修已經在做了,律師定期換照哪個國家在做?
況且問題是
董政策是未增加需求的前提下,未經所有人的同意開放錄取人數
供給需求跟在職進修政策根本是兩個不同的方向,這兩個方向沒人會搞在一起討論
除非是有心人士想要顧左右而言他
再者,法律強制在職進修與定期換照也聽說什麼人在反對,
在流浪律師的主題下,紮什麼稻草人在打?
: 至於律師錄取率前幾年突然大幅放寬,究竟有沒有問題?我認為有,但是問題不見得在「
: 錄取率放寬」,而是在沒有配套措施的情況下「突然」大幅放寬。法令要求律師考試及格
: 的人必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才能取得律師執照,但是突然大幅放寬律師考試錄取率的同時
: ,台灣的律師事務所數量又不可能突然變多,「找不到實習」的問題怎麼會不發生?即使
: 找到了實習,這些實習律師的勞動條件又怎麼可能不每況愈下?台灣各項制度變革最可怕
: 的問題就是「不同部會各行其是」:考選部管錄取率放寬不管實習機會,法務部管實習規
: 定又不管錄取率放寬。
: 如果部份律師先進不從如何放寬實習機構的範圍或實務經歷可折抵條件的方向下手,卻提
: 案希望以後現職律師一律不需要付薪資給實習律師,或甚至要求實習律師繳交學費給自己
: 才願意予以指導的話,各位究竟是想要幫年輕法律人解決實習的問題,還是想要解決自己
: 的問題呢?
: 不久前我在公開場合表達了「許多問題未必出在律師錄取人數變多」的見解,結果有律師
: 同道表達強烈不滿:「律師服務攸關當事人權益,豈可開放那麼多律師名額、讓律師水準
: 參差不齊?這樣豈不是會傷害當事人權益?律師當然應該跟醫師一樣,每年名額有嚴格限
: 制,不可以採取市場競爭的方式。」
: 我的公開回應是:如果諸位先進這麼關切當事人權益,是不是應該要主張律師必須強制在
: 職進修,而且應該分科專業化?新修正和新制定的法律每年多如牛毛,律師只要一朝考上
: 了就不必強制進修、什麼案子都可以接,也不需要分科分專業為當事人提供更深入更好的
: 服務,你們是不是應該站出來主張如此有損當事人權益?
如果願意如同醫師般管制醫學生名額,法律搞專業化有人會反對嗎?
來個專科、次專科隨便你,根本也沒人在反對你的倡議,繼續紮稻草人
但劉老師的立場實在太明顯了,就是錄取人數政策絕對沒錯
一提到董的政策,就說是they的錯
方法就是一直想偷換議題,迴避錄取人數變多破壞供需的整體市場問題
教法律的,用這種辯護在法庭上行得通嗎?
搞不好行得通? 台灣政府不就說整體低薪是"國際情勢"、"不爭氣"
總之都是they的錯,大官不會有錯
: 究竟律師業憑什麼可以「不但限制名額不開放市場競爭,同時不受政府高度管制,而且既
: 不需要強制進修,也不經常自律做淘汰和懲戒」?既然有同道如此在乎當事人和民眾的權
: 益的話,請你們要回答這個問題。
: 又想要限制名額不開放競爭,又不願意接受政府高度管制,也不想有嚴謹的自律淘汰機制
: ──天下為什麼可以有這麼好的事呢?而這一切,許多律師同道竟說是為了「維護民眾權
: 益」?
劉老師爲大官董保城辯護,不顧一切所有從業人員薪水降低的血汗事實,
不惜指責,所有對政策發表政治言論的人不爭氣,真是友情相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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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47.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28994591.A.A7E.html
推 Edifiel: 如果今天是流浪教授薪水降低,可能思考方向又不一樣了吧 04/14 17:27
→ Edifiel: ? 04/14 17:27
推 glaciereyes: 應該開放碩士也可應徵專任教授,增加競爭 04/14 17:36
真是好主意.....劉老師也應該殺出紅海
噓 letita: 劉老師又不是律師,他了解律師生態嗎? 04/14 17:37
→ letita: Sorry生氣了沒注意,噓錯...SorryXD 04/14 17:38
→ Afun2009: 中肯。 04/14 18:53
※ 編輯: volkov (36.230.247.12), 04/14/2015 19:44:33
推 preattyall: 中肯,有原po這類敢言、直言、思緒清楚之士,讓我覺得 04/14 20:06
→ preattyall: 律師業或許還有希望 04/14 20:06
→ abacada: 專任教授以前的確碩士也可能當上啊 不知何時改的規定 04/14 22:03
推 edison1003: 中肯 根本跟大學教育一樣 搞到爛掉惹 大家一起22K 04/14 22:21
→ stoon: 定期考試換照,沒過不能執業不知道可不可以改善現況? 04/15 01:55
推 guanquan: 劉大教授根本不懂經濟學,連最基本的供需法則都不知道。 04/15 08:31
推 ixixet: 這篇不錯。但還是要強調,某些問題並不是開放名額後才有 04/15 10:11
→ ixixet: 的,將那些推到錄取名額開放下,仍然不能解決問題。除非同 04/15 10:11
→ ixixet: 道們願意開始淘汰制,並將這五、六年幾千人都踢出去,不然 04/15 10:11
→ ixixet: 所處市場就得想法子消化。 04/15 10:11
社會政策重在改善
修改社會制度目的不在解決問題,而是"改善現狀",即為已足
市場秩序更是如此
紅綠燈也是種管制,他無法解決交通問題,但卻可以讓交通更順暢
當然有人主張拿掉紅綠燈,理論上交通最暢旺
事實上呢?
證劵交易法美國也曾討論過管制市場的議題,詳見賴英照教科書
有人追求不要限制才會有效率,有人追求秩序,兩邊都有重量級學者支持
最後的結論是有秩序才會有效率,也就是管制派獲勝,市場需要被控管才會達到效率
所以才有一連串內線交易的立法
迴避市場秩序被破壞的問題,用其他方式模糊焦點
猶如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不如追根溯源,改善免疫系統與健康
爭點應該是
1. 到底用政策造成的整體問題,需不需要有對策,阻止整體從業人員平均薪水惡化?
2. 單純加供給人數,官腔講成"開放競爭"這麼好聽,下個大絕大概是Z>B
但 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Z)增加了什麼問題?(B),還是大官說了算?
3. 流浪大學生、碩博士就業問題與薪水探底的前車之鑑,到底與現在律師錄取人數政策
的類似性有多高? 法律用語就是可不可以類推適用~
劉老師下篇文章不知道會不會繼續紮個新稻草人繼續打?
推 fpsprorex: 也推一個! 04/15 11:28
推 Tronga: 頂 04/15 12:34
※ 編輯: volkov (36.230.247.12), 04/15/2015 13:09:04
推 preattyall: 補 04/15 23:36
推 q135q135: 推 04/15 23:56
推 RonaldPan: 推 04/17 01:31
推 mirandaliu: 中國律師有定期換照,不聽話的人權律師都換不到照XDD 04/17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