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onearl: 的論 04/26 01:15
→ ptt0219: 目前律師錄取率約為一試到考人數的10.X%(33% X 33%計算 04/26 01:50
→ ptt0219: 而來)。 04/26 01:50
→ ptt0219: 100年新制前的錄取率約為8.0X%(民國97、98、99年)。 04/26 01:53
→ ptt0219: 真正讓及格人數愈來愈多的原因是到考人數愈來愈多了,是 04/26 01:55
→ ptt0219: 分母愈來愈大。(民國97年到考人數6128人,民國103年第一 04/26 01:56
→ ptt0219: 試到考人數8994人。) 04/26 01:56
→ ptt0219: 一年光正規的法律系所畢業人數就4XXX人以上了,諸位考上 04/26 02:05
→ ptt0219: 了,可是也要想想這些眾多的法律系所畢業生的出路啊~~ 04/26 02:05
→ ptt0219: 民國89年時法律系所畢業人數才剛突破2000人。 04/26 02:07
→ ptt0219: 其實律師及格率在證照國考裡算是偏低的了,多培養第二專 04/26 02:08
→ ptt0219: 長、第三專長及語言專長,才是藍海策略。 04/26 02:10
→ treasurehill: 你的資訊顯然有誤吧 中華民國的律師從來沒有採取及 04/26 02:10
→ treasurehill: 格制這種考試制度 仍然是以錄取人確定錄取標準 就 04/26 02:12
推 a9301040: 百分比就是及格制,你沒拿過一題只有個位數的嗎?百分 04/26 02:12
→ a9301040: 比可以避免題目太簡單一次過太多,太難又錄取太少 04/26 02:12
→ treasurehill: 研究所考試一樣 唯一有低標限制是司法官 但也只是 04/26 02:13
→ treasurehill: 僅只是專業科目平均不得低於五十分 根本沒有你說的 04/26 02:15
→ treasurehill: 你說的沒一科都要及格 現在採取及格制的只有會計師 04/26 02:16
→ treasurehill: 建築師和醫師 但是他們可以保留及格成績數年 只要 04/26 02:17
→ treasurehill: 在期限內補足沒過的科目就好 04/26 02:18
→ ptt0219: 台灣會計師目前是四年內將所有科目考過每一科都要60分以 04/26 02:21
→ ptt0219: 上。 04/26 02:21
→ ptt0219: 現今的會計師考試為分科及格制,從應考人考試的第一年起 04/26 02:21
→ ptt0219: 算,成績可以往後保留三年,總共有四年的時間可以準備考 04/26 02:21
→ ptt0219: 試。 04/26 02:21
→ ptt0219: 會計師民國100年總及格率18.84%、102年為17.34%、103年為 04/26 02:24
→ ptt0219: 16.26%。 04/26 02:24
→ ptt0219: 民國97年至100年會計師的總及格率沒低於20%,考選部應該 04/26 02:26
→ ptt0219: 有開始在降低會計師的及格率了。 04/26 02:26
→ ptt0219: 04/26 02:26
→ ptt0219: 以我對考選部的觀察,通常某張證照數量太多的話,還是會 04/26 02:27
→ ptt0219: 用一些策略或手段來調低及格人數的,例如:叫閱卷老師改 04/26 02:28
→ ptt0219: 嚴一點。 04/26 02:28
→ ptt0219: 但律師考試目前是第一試到考人數33%、第二試到考人數33% 04/26 02:29
→ ptt0219: 來抓及格人數,除非改變考試規則,否則及格人數不會減少 04/26 02:29
→ ptt0219: 。 04/26 02:29
→ ptt0219: 以董部長剛扶正沒多久,即使明年改朝換代,國考考試規則 04/26 02:30
→ ptt0219: 也不能立刻就改變,起碼也要一兩年的時間,預估這個及格 04/26 02:31
→ ptt0219: 人數採到考人數比例制的方式,起碼今年、明年、後年三年 04/26 02:32
→ ptt0219: 還會繼續的。 04/26 02:32
→ ptt0219: 董部長明年才65歲,就算到時候換考選部長,民國106年應該 04/26 02:35
→ ptt0219: 還是採及格比例制。 04/26 02:35
→ treasurehill: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十九 04/26 02:41
→ treasurehill: "考試及格方式,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八為及格,足 04/26 02:41
→ treasurehill: 額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八若有小數,一律進位 04/26 02:42
→ treasurehill: 取其整數,並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八最後一名之總 04/26 02:43
→ treasurehill: 平均成績為其及格標準,最後一名有數人同分,一律 04/26 02:43
→ treasurehill: ,最後一名有數人同分,一律錄取。" 04/26 02:44
→ ptt0219: 上面應該是新制前的考試規則吧? 04/26 02:45
→ treasurehill: 律師考試從很久以前就是比例及格制了,從來沒有改過 04/26 02:46
→ treasurehill: 對啊 所以有人說律師曾經採取分科及格制 我就覺得 04/26 02:47
→ treasurehill: 很奇怪 04/26 02:48
拍謝
這是我行文語意不清
所謂舊制是指"(當年每科100分/通常一科4題)"
至於"倘若我們認為每科平均60分才符合一個律師的法律素養"
"那麼評分者在就該題評分時應該以15分為界來論斷答題者該題之答案是否有律師水準"
則是純粹舉例所謂及格制的制度設計可以怎麼安排
小弟本身是92年考上的
當時就是全程到考總人數的8%作為錄取門檻
也就是文中所謂的舊制也是總額比例錄取制
只是目前新制算起來錄取率更高一點罷了~
→ ptt0219: 沒印象,最早採分科及格制(科別及格制)應該是會計師。 04/26 02:49
→ ptt0219: 許多專技證照國考是總分平均要60分,專業科目平均不得低 04/26 02:49
→ ptt0219: 於50分。 04/26 02:49
→ ptt0219: 用比例及格制,除非是降低比例制的及格率規則,否則無法 04/26 02:52
→ ptt0219: 用閱卷改嚴一點的方式來降低及格人數。 04/26 02:52
→ ptt0219: 反正新制前的及格制採8%,現在約是10.X%,真的有差那麼多 04/26 02:54
→ ptt0219: 嗎? 04/26 02:54
→ ptt0219: 根本之道是砍掉一堆法律系所,然後一堆法學教師失業。 XD 04/26 02:56
→ ROCKMANX6: 律師92年以前的確專業科目50分門檻,然後有16%上限,但 04/26 10:35
→ ROCKMANX6: 16%上限從沒用過,每年大約都在5%到7%左右。 04/26 10:35
→ treasurehill: 樓上說的是專業科目平均五十吧 而不是分科及格制 04/26 11:31
→ treasurehill: 台灣的律師司法官從來沒採取過分科及格制 不過爭論 04/26 11:32
→ treasurehill: 這些其實沒什麼意義 如果真的要說合理性 以到考者 04/26 11:34
→ treasurehill: 成績的常態分配數來定及格成績 才是最標準的及格率 04/26 11:35
→ treasurehill: 作法 而不是六十分及格制 04/26 11:35
推 ptt0219: 這六、七年平均及格分數都是4X分。 04/26 11:42
※ 編輯: kimkim (114.44.251.213), 04/26/2015 23: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