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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4/5/2)下午兩點至五點參加台北律師公會舉辦的「數位卷證編輯與使用實作研 習」,課後幾點感想寫出來與同道分享。 課程名稱:「數位卷證的編輯與使用」實作研習 講師:司法院資訊處何君豪處長、台南高分院侯廷昌法官 地點:集思交通部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4號) 課前報名。 因只有五十個名額,而報名人數遠遠超過,所以上星期完成報名後,就等這星期一上午抽 籤,抽中者公會再以電郵通知繳費。我一直沒收到通知心想應該沒被抽中,突於星期三下 午收到通知說有遞補上,立即於次日一早完成繳費。星期四下午五點二十七分已經快要下 班了(第二天五一勞動節放假),又接獲公會通知說講座有上傳上課講義,要求參與的學 員要去下載完成程式的安裝與中文化。何處長的講義放在Google雲端硬碟,很快就下載回 來;侯法官的講義則是存在Asus WebStorage,有下載流量限制,我一直到下班前都無法 完成下載,請同事協助也依然無功,我是直到當天午夜凌晨才完成下載。今天臨上課時還 有好幾位道長表示無法完成下載,侯法官等人還必須以隨身碟一一協助安裝,耗損了一些 時間。我的想法是如果有課前講義要學員事先下載安裝,宜找一個沒有下載流量限制的雲 端硬碟(或免空)來儲放,免得有人因無法下載而造成緊張,臨上課時也不必因要協助安 裝而浪費一些不必要的時間。 上課過程。 整個上課過程幾乎都是環繞在Pdf文件的應用,一開始由台南高分院資訊室侯文宗主任講 解Pdf xChange Editor的基本功能,包括製作書籤、註解與超聯結等。接著由何君豪處長 介紹如何以word撰寫書狀使用「交互參照」及製作「目錄」,再轉檔成pdf檔而保留原來 word的聯結,並製作pdf書籤。最後則是由侯廷昌法官以一件販毒案件實例數位卷宗(人 名都已遮蔽)講解pdf書籤、便利貼、註解的實際應用。 一言以蔽之,所謂的「數位卷證」就是把全部卷宗轉成pdf檔,不論是由文件直接轉檔( 例如由word轉檔)或掃瞄而來,均統一存成pdf檔格式。而數位卷證的編輯與使用,可以想 像成就好像把pdf檔當成word檔,可選取、複製、搜尋、編輯、製作目錄、註解等等,當然 前提是要先把全部pdf檔內的文字都先轉成可被「搜尋」的文字,這要靠OCR文字辨識軟體 來完成。這一部份因時間關係講座們沒有提到,下課後我有去請教他們法院使用的OCR文字 辨識軟體是哪一套,侯主任說是「Abbyy finereader 專業中文版」市價二千多元,辨識正 確率可達九成以上。 至於處理pdf文件的程式,講座們都是以Pdf xChange Editor來解說,本程式有免費版( 某些功能無法使用),司法院有請廠商把詳細的使用說明翻譯成中文,侯法官的講義內有 此一檔案(檔名:司法院PDF-XChange Editor中文操作手冊_1040312_Optimized)。 三位講座侯文宗主任、何君豪處長、侯廷昌法官上課都非常認真,個人極表佩服。 使用軟體。 除上述提到的Pdf xChange Editor、Abbyy finereader外,講座提供的資料還包括 Picpick及Bullzip PDFPrinter兩個軟體,都是免費程式,但因時間關係都沒介紹。我知道 前者是有名的螢幕擷取軟體,Picpick有一個螢幕白板功能是其勝出之處。至於Bullzip PD F Printer則是一款虛擬印表機可把可列印文件直接轉檔成pdf檔,這一款軟體能把HyView Reader所開啟的副檔名為hdf或hyl之法學文獻「直接」轉檔成pdf檔(如果使用PDFCreator 或CutePDF Writer列印,HyView Reader會顯示錯誤訊息要求使用者點選實體印表機),我 個人極為推薦。 課後淺見。 以後法院會提供數位卷證給律師閱卷使用(當然要付費),目前看來應該都是pdf檔,而 且是還沒經過OCR處理的原始掃瞄檔(經OCR整理過可搜尋文字的檔案,只會提供給法官使 用),所以嫻熟pdf文件的使用恐怕是我輩律師首要之務。法院提供給律師的數位卷證, 每一頁都會加註個別的浮水印(同一卷不同律師閱卷就會有不同浮水印),確保將來如提 供給外界(例如媒體)使用時可事後查證是由哪一位律師處流出。 就律師而言,書狀也應該逐步數位化減少紙張的使用,將來勢必會走到這一條路,不論是 給法院、給對造都只會是電子檔而再無紙本。而開庭時手拿平版而不是實體卷宗,也不會 是太久的事。事實上我參加的一些會議,早已不提供紙本,而是會前提供開會文件下載連 結,與會者在會前自行下載到平版,開會時就帶著平版開會。報告者發言時如另有簡報檔 (或其他資料)則透過例如「VNC Viewer」的程式同步到各個與會者的平版內同步播放, 與會者不必拉長著脖子去看投影螢幕。將來法院開庭時應該也會有類似機制,發言者所要 引述的資料都可透過類似「VNC Viewer」的程式在其他參與者面前的平版(或目前早已設 置的螢幕)同步播放,大家一起使用數位設備完成全部法律程序。 以上略抒今天下午參與「數位卷證的編輯與使用」實作研習課後感想如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49.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30580491.A.8C5.html
gamebird: 感謝分享! 05/02 23:31
ptt0219: 因為司法院採購的是PDF-Xchange editor,但如果是免費版 05/03 00:29
ptt0219: 的話,我現在使用Adobe Reader,主要是他是pdf格式的創始 05/03 00:30
ptt0219: 公司。 05/03 00:30
ptt0219: 至於Foxit Reader,我建議不要用,並不是很好用。 05/03 00:31
ptt0219: 至於PDF Printer程式,我個人用過BullZip PDF Printer免 05/03 00:33
ptt0219: 費版及PDFCreator免費版,我個人是比較喜歡PDFCreator, 05/03 00:33
ptt0219: 因為它製作出來的pdf檔案比較小。 05/03 00:33
ptt0219: 05/03 00:42
ptt0219: 因為PDF格式現在已經是ISO標準了,PDF格式都已經公布了, 05/03 00:44
ptt0219: 所以各家軟體紛紛崛起,不再由Adobe公司一家獨大了。 05/03 00:45
ChrisBear: 其實我很期待電子化 這樣以後不用狂印東西 05/03 00:53
koupslin: 律師拿到的應該只是卷頁的掃描檔 怎麼可能給法助卷整檔 05/03 01:30
ROCSimonLiu: 感謝陳老師分享~ 05/03 04:13
wan: 感謝前輩分享 05/03 09:09
RonaldPan: 推 05/03 09:29
bbcrecord: GOOD 05/03 09:55
glaciereyes: 先推再看 05/03 11:05
taylorlin: 推分享的很仔細 謝謝 05/03 11:23
yoyuan: 只參與到上午的課程。感謝分享。 05/03 11:28
※ 編輯: kcchen (1.164.149.64), 05/03/2015 13:01:13 ※ 編輯: kcchen (1.164.149.64), 05/03/2015 14:02:48
adsl18858: 覺得Xchange免費版就很好用了! 05/03 21:35
bbcrecord: PUSH 05/03 22:49
tatasun: 想到南高被電子卷證迫害的全體助理我就難過,侯是怎麼對 05/04 00:03
tatasun: 待他助理的?助理在什麼環境工作?助理每天在法院掃描超 05/04 00:03
tatasun: 連到半夜幾點?他都沒報告? 05/04 00:03
sshsshssh: 讓律師閱卷影印或讓助理來掃描都是浪費國家社會資源 05/04 00:13
sshsshssh: 我也有參加這場實作研習 不了解所教各功能的重要性為何 05/04 00:15
sshsshssh: 回來後印象都模糊了 教學效果不好 司法院或全聯會、各 05/04 00:16
sshsshssh: 公會應該出資拍攝軟體操作和模擬法庭的教學影片上網或 05/04 00:17
sshsshssh: 或製成光碟分發給會員 看過以後再辦研討和研習才有效果 05/04 00:18
sshsshssh: 全國律師幾千人 一次50個是要教到什麼時候 也沒有機會 05/04 00:20
sshsshssh: 看怎麼用這個開庭的 05/04 00:21
SittaC: 說來電子化的工作,不是法官助理先掃好,就是律師閱卷時 05/04 01:16
SittaC: 先掃一部分 05/04 01:16
SittaC: 電子化的過程應該原則上只有一次 05/04 01:17
SittaC: 這部分荼毒到誰...樓上有推文稍微提及 如果不論此部分 05/04 01:21
SittaC: ,比較"有趣"的是,整體資源或成本其實沒有比較低(比如說 05/04 01:21
SittaC: 不見得因此比較省紙) 05/04 01:21
tatasun: 各人認為目前那間法院的做法,是犧牲沒身分保障人員的健 05/04 01:32
tatasun: 康(要不要像電子廠用24小時輪班制算了?不但沒加班費也 05/04 01:32
tatasun: 沒補修,逼人加班到晚上11點後還要帶回家繼續做到凌晨, 05/04 01:32
tatasun: 六日都要去加班,過年大年初一也得去加班,多少人眼睛都 05/04 01:32
tatasun: 出現問題了),和白色恐怖統治逼迫電子卷證的製作,來換 05/04 01:32
tatasun: 取他們的成就,雖然電子化是趨勢,但各人非常不恥那些踩 05/04 01:32
tatasun: 著別人血淚,換取自己光環的人的心態做法 05/04 01:32
tatasun: 竟然還好意思到處報告!(氣) 05/04 01:36
poposleep: 樓上說的也太可怕了吧...去年有同道擔任該職務,說可以 05/04 09:28
poposleep: 準時下班?! 05/04 09:28
louis123321: 這麼操還願意留著 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XDD 換工作了啦 05/04 09:34
deann: 沒時間去上課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05/04 09:44
koupslin: 南高流動率很誇張啊 上面對待助理就像免洗的一樣 05/04 10:01
sshsshssh: 掃描會變這麼累該不會是掃描機器和方法的問題?星期六 05/04 10:25
sshsshssh: 研習看侯法官的檔案似乎是不拆卷用彩色影印機掃的 05/04 10:26
sshsshssh: 中院的作法似乎是拆卷後放到掃描器去掃 如不拆卷那時間 05/04 10:26
sshsshssh: 和方法和影印無異 如拆卷依機器性能一分鐘可以掃幾十頁 05/04 10:28
koupslin: 樓上 掃描基本上跟閱卷一樣 等於要人一頁不漏全卷掃描 05/04 10:28
sshsshssh: 我看過司法院發行的台中地院李法官寫的研究報告(APP 05/04 10:34
sshsshssh: Store的「司法院電子書櫃」APP)她是用拆卷後一頁不漏 05/04 10:35
sshsshssh: 的方式掃 以我對當前市面上掃描器的理解 一分鐘掃三四 05/04 10:36
sshsshssh: 十頁的性能所在多有 所以我不太理解南高為何會累成這樣 05/04 10:37
koupslin: 南高好像是因為轉檔的原因才不能拆頁掃? 05/04 10:45
koupslin: 不過這種技術的東西的確應該能有辦法克服 05/04 10:45
SittaC: 如果可以拆卷掃 應該是可以省事一點點 但南高以及其他 05/04 10:49
SittaC: 向南高師法的法院(們)據說是不支持拆卷掃的 05/04 10:50
SittaC: 除了掃卷枝外 南高助理似乎另外花不少時間在修正 05/04 10:50
SittaC: 掃歪等等的 這部份是助理自己求好心切 還是法官龜毛要求 05/04 10:51
SittaC: 就不得而知 05/04 10:51
koupslin: 除了掃卷外 該院院長對於卷證內容"強制"要求也是問題 05/04 10:52
koupslin: 光我所知 就包括證據後製 照各爭點放證物超連結等等 05/04 10:53
SittaC: 同意樓上所說 電子化是趨勢 但如何在現有人力及其他成本 05/04 10:53
koupslin: 已經是法助個人對於卷證資料的再行取捨、排版 05/04 10:53
koupslin: 所以才說卷證檔不可能給律師 就算給了我也不敢直接用 05/04 10:53
SittaC: 像是機器設備還有支援的軟體等等 05/04 10:53
SittaC: 做合理的分配跟漸進推行(司法這塊就是窮阿...) 05/04 10:54
SittaC: 其實要好好考量 但對律師來說 最直接的改變就是 05/04 10:54
SittaC: 影印的"動作"不變 但紙本變電子檔 至於審判的部份 05/04 10:55
SittaC: 漸漸更加推行之後 才有更直接的感覺了吧 05/04 10:55
dambuster: 起因就是現任南高的院長一堆莫名奇妙的要求才用的雞飛 05/04 11:13
dambuster: 狗跳 05/04 11:13
dambuster: 電子卷證要怎麼做,應該是各合議庭依照審判需求製作, 05/04 11:15
dambuster: 結果上面不知道怎麼想的,就要求要全卷掃描 05/04 11:16
SittaC: 然後高本院從南高學來之後 似乎有要擴展到所轄地院的趨勢 05/04 11:20
dambuster: 今年開始連書記官都要掃本院卷(因為沒有封卷所以可以 05/04 11:25
dambuster: 拆卷),連回證、信封那種訂在卷裡面的鬼東西通通都要 05/04 11:25
dambuster: 掃,每週還要檢查各股的掃描張數 05/04 11:25
dambuster: 然後一開始做的時候也沒有協調好,整個就是亂 05/04 11:26
sshsshssh: 司法院、法務部和警政署應該聯合制訂一個卷證製作規則 05/04 11:28
dambuster: 到最後就鳥事一堆,正事都免了,就在那邊掃描,插頁, 05/04 11:29
dambuster: 轉檔 05/04 11:29
sshsshssh: 大家各自掃好自己的卷 後手比較不會那麼累 05/04 11:29
dambuster: 回SS大:之前各機關有協調過,警方和檢方就是沒錢沒人 05/04 11:30
dambuster: ,結果南高硬要用 05/04 11:30
dambuster: 電子卷證是好的,可是製作的方式和要求真的是笑死人 05/04 11:32
sshsshssh: 沒錢沒人不是藉口 重點在卷證電子化是不是將來的方向 05/04 11:35
dambuster: 全就是硬幹的做法,一點彈性都沒有,也不管審判到底會 05/04 11:35
dambuster: 不會用到 (信封掃描是掃給鬼看的喔) 05/04 11:35
sshsshssh: 若要全面採用紙本 全卷掃勢所難免 但高院掃檢警地院卷 05/04 11:36
dambuster: 到最後就是審判配合電子卷證,而不是電子卷證幫助審判 05/04 11:36
sshsshssh: 真的吃掉高院或法院的司法資源 05/04 11:37
sshsshssh: 反正我國司法就是這樣嘛 言詞審理、陳述變質成在筆錄 05/04 11:39
pnLin: 感謝分享 05/04 12:57
coffeeboy37: 南高為何卷能掃的工工整整?我有做過一個夢,夢見有 05/06 04:09
coffeeboy37: 人反應全部掃正有困難,南高院長就說:[掃歪就是法 05/06 04:09
coffeeboy37: 助訓練不夠,給我重掃!院長的飯不是給你白吃的!( 05/06 04:09
coffeeboy37: 喔對,南高院長請吃飯過"一次"喔^o^,之後"也許"還 05/06 04:09
coffeeboy37: 有吧~)不想幹就走,外面一堆人想進來。]夢醒了, 05/06 04:09
coffeeboy37: 就看到書記官弄出來歪七扭八的影卷,到了電子檔就突 05/06 04:09
coffeeboy37: 然變端正了~真是太神奇了~ 05/06 04:09
poposleep: 樓上說的太八卦了~雖然早有耳聞法助很慘XD 這些上位者 05/06 13:42
poposleep: 都不在乎別人對他們的看法嗎 05/06 13:42
ptt0219: 只掃瞄,跟掃得好是兩碼子的事情,當年戶政跟地政電子化 05/06 14:29
ptt0219: 過程,花了多少人力、物力及時間才完成的,但仍有錯誤。 05/06 14:29
ptt0219: 而過去的手抄戶籍謄本及手抄登記簿謄本有些掃進去了,但 05/06 14:30
ptt0219: 未必完整清晰。 05/06 14:31
tatasun: 哦~c大的夢我重複夢過很多次喔,都中午邊po大家做的電子 05/06 23:13
tatasun: 卷證,邊吃便當,邊聽他(怨漲)當眾幹譙辱罵批鬥助理, 05/06 23:13
tatasun: 助理照法官做的格式不行,要聽他做的格式,然後下次依照 05/06 23:13
tatasun: 他的格式做還是不行,因為在短短的時間內他心中的夢幻格 05/06 23:13
tatasun: 式又改版了,然後繼續被當眾幹譙。然後我就醒了 05/06 23:13
josephxg: 借問一下,有傳言南高的助理因不堪辛勞想走,大老闆還 05/07 21:47
josephxg: 不讓他走,搬出約聘契約說須甲方同意才能走是真的嗎? 05/07 21:47
tatasun: 陷入夢境,(不讓被搾乾的助理離職不理由千奇百怪,有提 05/07 22:32
tatasun: 離職院長卻給他領到民法考卷帶回來寫的,有想年初離職去 05/07 22:32
tatasun: 卻被凹年底再走的,有想結婚被說對方愛你就會等你幾年的 05/07 22:32
tatasun: ………………etc。他想解雇你的理由更怪,有因公傷腿斷掉 05/07 22:32
tatasun: 的期間參加律師考試,考上了被認為腿假斷故意去準備國考 05/07 22:32
tatasun: 的,有誣陷把卷帶出去外面影印的……etc)。我醒了,什麼 05/07 22:32
tatasun: 都怪,什麼都不奇怪 05/07 22:32
poposleep: 看來我要叫候補中的朋友不要去了,感謝樓上跟上面幾位 05/08 08:53
poposleep: 的夢(汗) 05/08 08:53
tatasun: 哪裡上頭的人已經很瘋狂了,現在哪裡會開缺的都再瘋狂一 05/08 14:29
tatasun: 倍…………不要去 05/08 14:29
tatasun: 跟到好股的都不會離職,天堂股都卡完了,現在去的都拼命 05/08 14:32
tatasun: 在閃人的股 05/08 14:32
poposleep: 原來如此...聽說院長可能被提名大法官,祝大家早日脫離 05/08 19:19
poposleep: 苦海 05/08 19:19
coffeeboy37: 還真的有須院方同意始得離職的條款耶XDDD但又沒違約 05/08 22:32
coffeeboy37: 金,誰理他啊,難以想像少一個法助法院會有何損失需 05/08 22:32
coffeeboy37: 要賠償,哈哈 05/08 22:32
KOYOYO: 卷一定要印出來,三百頁的卷你用平板能翻的到嗎? 05/24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