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ycindy (y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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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當律師…收錢不辦事 消基會前董事長聲押
時間Thu May 21 09:11:16 2015
當律師…收錢不辦事 消基會前董事長聲押
2015-05-21 01:58:01 聯合報 記者劉時均、饒磐安/連線報導
有律師身分的消基會前董事長張智剛,被控收訴訟費卻不打官司,反而偽造假文件騙當事
人有處理,有民眾還因此多花五、六十萬元賠償金;台北市調處昨搜索約談張,初步清查
有十多名被害人,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後,以有逃亡及串證
之虞聲押。
檢調單位昨天搜索張任職的法律事務所和住處,並在碎紙機裡發現部分偽造的文書,懷疑
他銷毀的假文件及被害人比實際更多,但他否認不法,他承認偽造文書,辯稱太忙沒時間
處理案件,但沒有欠債及詐欺。
檢調單位調查,張智剛二○一二年七月間,受陳姓男子委任到桃園地院打返還租貸物的民
事訴訟,隔年四月他以簡訊告知陳「案件已判決」,要陳匯七萬五千元律師費。陳匯錢後
,張避不見面,查證才得知張拿錢卻未幫他打官司。
去年五月間,張受鄭姓男子委任打履行同居義務的家事官司收費六萬五千元,但鄭遲遲未
接到法院開庭通知,去電詢問張,張告知已向新北地院遞狀起訴,他還在民事起訴狀上蓋
了偽造新北地院的收狀戳章後寄給鄭。鄭後來向新北地院查詢,發現張並未遞起訴狀。
檢調還查知,張並以剪貼方式,偽造士林地院民事執行處的拍賣抵押物執行命令公文書,
公文書並有徐姓司法事務官的署名,但士林地院並未有這名徐姓事務官。
此外,因張智剛遲延不處理案件,他的當事人被另造當事人質疑「不履行賠償承諾」而找
上門,坐地喊價拉高五、六十萬元賠償金才願和解,造成他的當事人損失。
檢調單位獲報追查兩個多月,發現有數名案件當事人到張的事務所向他要律師費,但張很
少進事務所,常把車子停在事務旁的中正紀念堂地下停車場,他就在車子裡整理及看案卷
;調查官昨天到他的停車處通知他到案接受約談。
張智剛曾任消基會董事、秘書長、財務長、副董事長等職位,並兼任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
行人,也是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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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uanquan: 太扯惹..... 05/21 10:17
噓 keepwild: 比扯鈴還扯 05/21 11:32
推 johochula: 為啥要這樣? 05/21 12:39
→ ptt0219: 當初請個受雇律師幫他處理不就得了? 05/21 13:36
噓 care830331: 比龍蝦還瞎 05/21 14:44
→ cynthia1123: 太誇張了! 05/21 15:56
推 mirandaliu: 這新聞有讓人驚訝到 05/21 16:46
推 akiehls: 超意外的...(新聞有說他在外負債,恐怕也無法請受雇) 05/21 16:48
推 Scholz: 真是意外///乖乖請人代勞,不是比較好嗎! 05/21 17:59
推 ROCKMANX6: 難怪一直欠高雄的會費,每次會訊會議紀錄都看到。 05/21 18:10
推 seekforever: 如果不是走投無路 也不會做這種事吧.... 05/21 18:26
推 ppingin: 不自愛 05/21 20:21
推 short7038: 比較常發生辦事收不到錢! 05/23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