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ngneng: 經驗分享就是法官說了算,以及千萬不要想婊法官,除非你 07/13 23:45
→ nengneng: 永遠想當個非訟律師。山高路遠,以後遇到機會多著呢.... 07/13 23:45
推 hc1118: 這種聲請100件大概95件以上會駁回 抗告也不會准 07/13 23:51
推 LaVieDe: 我倒是鼓勵原po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如果只會拔草測風向 07/13 23:51
→ LaVieDe: ,跟法匠無異,加油 07/13 23:51
推 loveyoumore: 曾經聲請過,換來一張空白光碟。(默) 07/14 02:35
推 louis123321: 訴訟照料很正常啊…不然沒調查好二審他被廢棄怎辦 07/14 07:53
推 louis123321: 然後法官/院的法學強你100倍…他們肯定知道法保原則 07/14 07:57
→ didadi: 你有法律專業對方沒有,法官就對方盡訴訟照料也不行? 07/14 08:30
→ onstar: 要小心十年後,過年前一天收到七日內補正一堆東西的通知。 07/14 09:00
→ onstar: 推一樓說得,山高路遠,以後遇到機會多著呢 07/14 09:01
→ bseiqwkbk: 吃太飽,未來路還這麼長 07/14 10:37
推 LMessi: 你的案子如果適用新法 我會鼓勵您試試 替同道投石問路 07/14 13:04
→ LMessi: 若適用舊法,我會勸你算了 07/14 13:04
推 LMessi: 至於法律保留原則,法院:不爽去釋憲呀 07/14 13:13
推 LMessi: 這可是天賜良機呀 因為多數道長執業一輩子沒機會聲請釋憲 07/14 13:15
→ aij: 台灣很多人權律師,看你要不要自己拿來當公益案件 07/14 13:46
推 binshin: 法律保留嗎 被駁回的案例 最高法院104年度臺抗字第250號 07/14 15:03
→ trent: 感謝各位道長的意見,目前還是尊重父母的決定。其實我個人 07/14 21:16
→ trent: 沒有對法院有刻板印象,事實上家裏也有法院任職的親人,只 07/14 21:16
→ trent: 是該法官的指揮權限似乎太偏頗,我婉轉的說,不代表法官沒 07/14 21:16
→ trent: 有橫貫訴訟都在逼認諾,希望有些大大不要誤會,至於解釋法 07/14 21:16
→ trent: 律保留原則部分,我承認我在嘲諷,然後我覺得程序從新,應 07/14 21:16
→ trent: 該沒有適用舊法的問題。再次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說實話我 07/14 21:17
→ trent: 很期待這次修法的,有後續在跟大家分享,感謝~ 07/14 21:17
推 magiv: 加油 07/15 00:09
推 greenteas: 加油 對的事應該去作 期待你的分享 07/15 21:19
噓 owllie: 你這種律師真的欠噓 07/22 10:28
噓 owllie: 還沒當上律師偏見就這重 07/23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