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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歷: 事務所→外商inhouse team member→外商一人法務(法務長?)→事務所 說是外商其實也蠻local的 說local嘛,總經理又是洋人,還是要講洋文 來說說inhouse有什麼好處 1.有年假 在事務所不能請太長的假,尤其是自己開,原因不贅述 臉皮厚一點,請二星期也不是問題(反正有解決方法) 2.有六日 事務所是處理當事人的事,縱使可以延誤,也有極限在 至於inhouse裡,延誤其他部門,你是inhouse,我就不多說了 有的公司有外部律師,急件還可以分散出去 3.錢是實打的(但相對報稅也跑不掉) 不用扣成本,但相對報稅也跑不掉就是了 另外還有年終獎金,以及bonus(不過這看公司制度) 4.有6% bj4 inhouse缺點 1.反覆性高 公司的營業形態很固定 講好聽一點是專精,講難聽一點是.... 2.紙本工作 訴訟有輸有贏。審合約沒輸贏 3.部門間的溝通 你自己是inhouse,bj4 4.薪水依跳槽慢慢爬 自己開業有無限的可能性 但前提是有案源,有找到案源了嗎? 若年薪150萬,自己開業的營業額大概要多少? 170萬-180萬要不要? 還有工時的折算 若法務年薪到了300萬 要不要自己拼開業 自己拼開業要淨賺300萬,營收要350萬吧? 但350萬的營收,好像又要忙得團團轉 白天開庭晚上寫狀紙 這樣是否划算? 如果你不是非常喜歡訴訟 如果你是因為成長性暫時受到限制(公司的事情上手了) 建議你一個折衷的方法 跳別產業的inhouse 1.跳有+錢 2.換別的領域,接觸新東西,有學習的感覺 擺脫現在的停滯感 有案源又不注重生活品質的話 當然就自己開 ※ 引述《sadandpoor (可憐人)》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areerPlan 看板 #1LlZI8sM ] : 作者: serifu (台詞) 看板: CareerPlan : 標題: [問題] 法務轉訴訟律師 : 時間: Sun Aug 2 23:17:26 2015 : 大家好 本身27歲有律師執照 台大土碩士 但目前是在公司做inhouse法務 : 我們公司是做不動產管理的 有不少外國客戶 : 所以平常的工作內容大致就是審契約以及與客戶就租約內容進行協商或是提供公司一些 : 法律意見 若有訴訟案件都會外包 : 所以工作內容還滿輕鬆 大概每天九點上班七點就可以走人 : 目前公司就我跟我組長兩個法務 : 目前我的收入大概100W多/年 組長大概150W 但他快60歲了 : 所以總之就是個算輕鬆但沒甚麼發展與學習性的工作 : 有在想說是否回去當傳統所的訴訟律師 : (想要最終自行開業所以大所暫不考慮 目前也沒有念LLM的錢) : 但目前聽到做事務所律師的朋友每個都比我累 薪水也不一定比我高 : 所以對於是否真的轉職頗有猶豫... : 1.如果穩穩的在公司待下來應該五六年後組長退休可以接他的位置 薪水也會上調 : 但學到的東西感覺很少 而且個人是希望年收在40歲之前能破兩百... : 2.若是回去做事務所律師 感覺會很累 而且傳統律師的執業環境惡化很快 : (懂部長的確是下台了 但錄取率已經收不回來了) : 到時候可能會無法接受受雇律師的CP值 自己開業也不一定能夠成功... : 不知道板友能給我甚麼建議嗎?先說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62.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38606389.A.B08.html
AD1986: 推 08/03 21:41
preattyall: 推 08/03 21:54
leehui12: 推 08/03 22:16
superfurry: 很中肯 08/03 23:10
nel624: 推 08/04 00:10
jorda: 推 但自己開事務所請假部分持相反態度...兩個禮拜的空檔 08/04 10:09
jorda: 庭期跟當事人提早排一下也是可以排出來的...只是假期前後 08/04 10:10
jorda: 會比較精實...臨時突發的事情手機有開安奈緩辦一下OK的 08/04 10:12
YMOLE: 推~~很詳細~ 08/04 11:05
keepwild: 男哥必推 08/04 12:33
Lectured: 學長好帥 08/04 14:52
johochula: 推~~但可以教我怎麼法務年新300萬好嗎 08/04 17:30
pnLin: to jorda:能出國二星期嗎 08/05 00:36
ROCKMANX6: 我自己開,才出國五天,其中兩天還是假日,回來桌上已 08/05 06:05
ROCKMANX6: 經堆滿信件、開庭通知、對造書狀等。根本不敢請更長假 08/05 06:05
Afun2009: 所以,需要找幾位志同道合的一起合夥,這樣有請假需求時 08/05 07:43
Afun2009: ,就有人可以「職代」,是這樣嗎? 08/05 07:43
voon: 合署也可以職代... 08/05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