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locei: 推,誠實給底薪雇主的被罵,面議更多誇張的。08/16 14:23
推 brownxd: 推,借問有聽說剛執業前三個月試用期45k,之後50k,這是08/16 15:32
→ brownxd: 正常行情嗎?08/16 15:32
完全可以不用考慮,45k根本欺負人,
苗栗都還有55k,請大大公布這間事務所名字
→ alawyer: 關於面議這點,可能需要思考的是,本版是否「歡迎」徵人08/16 15:34
→ alawyer: 文?也就是說,是徵人文越多越好?還是越少越好?08/16 15:34
→ alawyer: 也就是說,如果增加發徵人文的限制,有需求的人可能就會08/16 15:35
→ alawyer: 去518或123等人力銀行網,這類文章就會越來越少,版友們08/16 15:36
→ alawyer: 看到的訊息也就會越來越少,這樣就可以避免新律師的催眠08/16 15:37
我的想法是,
事務所尋找人力資源選擇的機制,
如果是付費機制,當然廠商可能願意配合他們,
但這裡既然是免費機制,加一些資訊透明的限制,
應該並不過分,
而且我覺得甚至可以在這裡匿名公布各家事務所薪水,
我自己甚至想花錢請人開發這種軟體免費讓大家用,
惡質雇主最好的懲罰就是找不到人力資源可用,
※ 編輯: csiace (101.8.37.122), 08/16/2015 15:43:01
→ alawyer: 嗎?恐怕有需再思考的空間。08/16 15:37
→ alawyer: 至於所謂的薪資行情,當然也要自己能夠提供所謂行情的能 08/16 15:39
→ alawyer: 力,但似乎新律師在意的前者、鮮少見有在意後者的? 08/16 15:39
行情的能力?這點我覺得很有疑問,
因為即使律師開放變多,事務所還是缺人,
但是這種情況沒有反應出來,反而變成壓低薪資的理由,
我認為這不合理
※ 編輯: csiace (101.8.37.122), 08/16/2015 15:45:55
推 brownxd: 不知道以前是否所有律師剛執業都具備提供行情的能力08/16 15:44
恰好就是沒有,
所以才引發這波改革司法考試的型態。
※ 編輯: csiace (101.8.37.122), 08/16/2015 15:48:18
推 brownxd: 請問a大如果是新進律師可以接受多少的薪水呢08/16 15:51
→ alawyer: 新進律師差異太大,有的有十幾年工作經驗,有的還是研究08/16 15:57
→ alawyer: 所學生,這如何比較?08/16 15:58
→ alawyer: 以前找律師時,通常不會再測法律能力,現在就不行了08/16 15:58
→ alawyer: 另外,地域也有差,我聽到非都會區有0年資出80K的,也有08/16 15:59
→ alawyer: 大都會區、交通方便的開0年資40K。08/16 16:00
拜託大大公佈這種事務所。
推 glaciereyes: 那可請問以同樣剛考上,從大學新鮮人到10年法務的薪08/16 16:00
→ glaciereyes: 水區間在哪邊呢 08/16 16:00
→ alawyer: 匿名公布?那如何驗證真實性呢? 08/16 16:00
事務所會怕就主動公布啊,
我會設計一個讓事務所澄清的管道,科科
就讓爛所,無所遁形
→ alawyer: 大學新鮮人剛考上?這可能是天才中的天才,行情薪資應該08/16 16:01
→ alawyer: 無法作為參考。08/16 16:02
推 guitarvolley: 如果我有幸能在律師界變老律師,一定不要忘記現在的08/16 16:02
推 brownxd: 原來以前全部新進律師平均值都這麼接近,法律能力也都強08/16 16:03
→ brownxd: 不用再測啊08/16 16:03
→ guitarvolley: 有些業界老律師如何倚老賣老08/16 16:03
※ 編輯: csiace (101.8.37.122), 08/16/2015 16:06:05
→ alawyer: 律師這行業已經成功的被前官員董先生「改造」。08/16 16:05
推 brownxd: 去面試不就能驗證了08/16 16:06
→ alawyer: 以前新進律師沒什麼好測法律能力,因為選擇少,來投履歷 08/16 16:06
→ alawyer: 的可能就十來封,現在動輒幾十封甚至上百封,選擇變多了 08/16 16:07
→ brownxd: 讓事務所有陳述意見的管道就好 08/16 16:07
是啊,資訊公開就是除弊最好的方法
※ 編輯: csiace (101.8.37.122), 08/16/2015 16:08:28
→ alawyer: ,就有不同的篩選方式。有些事務所會用「國立大學尤佳」 08/16 16:08
→ alawyer: 方式來篩選,有些會考語文能力,有些則考實務處理能力。 08/16 16:08
→ alawyer: 嗯,資訊公開就是不能有匿名,大家講清楚。 08/16 16:09
→ csiace: 我想開發匿名公開事務所薪資的app,應該真的該跟一些工程 08/16 16:09
→ csiace: 師朋友商量 08/16 16:09
→ csiace: 話說,a大要不要說40k是哪間 08/16 16:10
→ alawyer: 這行業圈子太小,「聽朋友說」算不算消息來源? 08/16 16:10
→ csiace: 我們真的很想知道這麼差勁的所是哪間捏 08/16 16:11
→ alawyer: 40K的是我當初律訓同學自己的經驗,但她還是待了幾年。 08/16 16:11
→ csiace: 所以是哪一間捏,趕快讓新進律師知道一下啊 08/16 16:12
→ alawyer: 去面試不就知道了? 08/16 16:12
→ csiace: 對啊,跟我說,我去面試,我會好好教育他 08/16 16:13
推 brownxd: 說到底雇主還是因選擇變多所以壓低薪資吧,那又何必怕人 08/16 16:14
→ brownxd: 知道 08/16 16:14
→ csiace: 到底有沒有這間40k的事務所嘛 08/16 16:14
→ csiace: 有沒有捏,好想知道唷 08/16 16:15
→ alawyer: 在台北市中心,主持律師是資深女性律師,事務所名字是兩 08/16 16:16
→ alawyer: 位資深律師名字的各取一字。 08/16 16:16
→ alawyer: 不過,這消息也是「聽說」,就看大家有無去實際「驗證」 08/16 16:17
→ csiace: 市中心是哪一區呀,我覺得a大直接公布啦,佛心來著啊 08/16 16:17
→ alawyer: 另外一個「聽說」,是有35K,事務所地址好像是在博愛特區 08/16 16:18
→ alawyer: 據說是新進律師自認為實習時沒有學到東西,所以願意用35K 08/16 16:18
→ alawyer: 受僱然後「再學習」。 08/16 16:19
→ csiace: 我覺得直接公佈呀,你是把實習薪水當受僱嗎? 08/16 16:19
→ alawyer: c大,抱歉,那是不可能的。 08/16 16:19
→ csiace: 我朋友在龐波實習拿35k捏,怎麼這麼巧? 08/16 16:20
→ csiace: ㄎㄎ,可是人家沒有接著受僱捏 08/16 16:20
→ csiace: 你要不要直接公佈嘛比較有公信力,不然反而害到有些好事 08/16 16:21
→ csiace: 務所 08/16 16:21
→ alawyer: 要說實習拿35K,也有學長實習拿45K,不過聽過比較多的是 08/16 16:25
→ alawyer: 實習25K,實習滿50K。 08/16 16:26
→ alawyer: 至於c大,您有一番熱血、想為新進律師做些什麼當然很令人 08/16 16:27
→ alawyer: 佳許,就祝福您順利。 08/16 16:28
→ csiace: 我主張的就是,資訊公開,不要用『某事務所』來製造不安 08/16 16:29
→ csiace: 跟給老闆藉口 08/16 16:29
→ alawyer: 加油,祝福您。 08/16 16:30
→ alawyer: 另外,就應徵「面議」的工作時,在被問到「希望待遇」時 08/16 16:42
→ alawyer: ,建議可以大膽的說出「自己想要的待遇」,這是一個自我 08/16 16:42
→ alawyer: 信心與自我期許的展現,在律師這行,並不會是壞事。 08/16 16:43
→ alawyer: 如果雇主對你/妳真的感興趣的話,會與你/妳討論薪資數額 08/16 16:44
→ alawyer: ,如果不感興趣,也可以省下彼此的時間。 08/16 16:45
→ alawyer: 此外,在面試時先了解這間是事務所需求的型態,也會有助 08/16 16:49
→ alawyer: 益。例如,如果是傳統訴訟所,強調國立或語言能力,是沒 08/16 16:50
推 brownxd: 支持原po,a大最後所言甚是,也希望雇主敢開低薪也不要 08/16 16:50
→ brownxd: 怕受公評 08/16 16:50
→ alawyer: 太大加分;反之,若事務所有在從事一些學術刊物或著作, 08/16 16:50
→ alawyer: 研究所與大學學歷就會有差別,語言好壞也會有差。 08/16 16:51
推 jasmine1528: 我今年七月時去面試北三院附近的某家事務所,要求要 08/16 18:32
→ jasmine1528: 法助或法務一年以上經驗,試用期40k,還說律師無所 08/16 18:32
→ jasmine1528: 行情,而且現在律師那麼多,如果通過試用期或許可以 08/16 18:32
→ jasmine1528: 也許會到50k,當下只想end走人 ~ 08/16 18:32
推 brownxd: 補充一下,學妹雖剛執業,但國立法律系畢也有法務書記官 08/16 19:39
→ brownxd: 法助等相關經驗兩年以上,試用期45k,之後50k真的不如去 08/16 19:39
→ brownxd: 當法助,該所在高雄,開這種條件難怪板上徵受雇徵不到人 08/16 19:39
推 brownxd: 如果這樣的薪資合理,雇主又何必擔心別人知道 08/16 19:45
→ LaplaceDemon: 無所謂 如果這理和104一樣對板眾而言 這理的求職資 08/16 21:55
→ LaplaceDemon: 訊可有可無 08/16 21:55
→ LaplaceDemon: 就算僱主不來po對板眾也沒有什麼損失 08/16 21:56
→ LaplaceDemon: 這是一個試驗 08/16 21:56
推 myneverland: 公開薪資很好啊,建議板主比照job板無薪資、寫面議 08/16 22:15
→ myneverland: 等水桶一周 08/16 22:15
推 q135q135: 支持附上最低待遇 08/16 22:17
推 rocking94: 支持PO出最低待遇 先講出最低待遇再來面議 08/16 22:59
→ rocking94: 否則一味叫人去面試就知 面試也需要時間 08/16 23:00
→ rocking94: 如果花了時間才發現底線差這麼多 早講就不用去面試 08/16 23:02
→ rocking94: 如果覺得新進受雇就只值45K 40K 勇敢講出來 不要怕 08/16 23:03
推 brownxd: 支持公開最低待遇,本版版眾時間都寶貴,敢開就不要怕被 08/16 23:17
→ brownxd: 看不起事務所常徵不到人。話說要一人一信版主才會回應嗎 08/16 23:17
→ brownxd: ? 08/16 23:17
→ alawyer: 這麼在意薪資的話,投履歷時也可以直接說明【要求薪資】 08/16 23:47
→ alawyer: ,若看履歷的事務所也很在意薪資,就不會浪費彼此的時間 08/16 23:47
→ alawyer: 義憤填膺沒什麼幫助,會上本版的都屬於年輕一輩的律師, 08/16 23:48
→ alawyer: 佔雇主律師的比例只是一點點而已。 08/16 23:48
推 rocking94: 支持雇主勇敢講出最低待遇之後 求職者勇敢表達期望待遇 08/16 23:58
推 rocking94: 誰發文誰就勇敢表達 (徵人)PO最低待遇(求職)PO期望待遇 08/17 00:03
→ alawyer: 本版也可以試著po求職文 08/17 00:25
→ Afun2009: 要不要先定義一下「最低待遇」?律師不是適用勞基法了? 08/17 00:57
推 brownxd: 樓上,就是在板上po徵人文須寫清楚「起薪」,否則酌期水 08/17 07:04
→ brownxd: 桶。本板是免費資源,比照job板填寫起薪,不合者連投履 08/17 07:04
→ brownxd: 歷的時間都可省下,雇主也不用花時間看履歷,浪費時間面 08/17 07:04
→ brownxd: 試,對彼此時間精神勞費都有好處,這跟勞基法和本版是否 08/17 07:04
→ brownxd: 只占雇主比例一點點毫無關聯。 08/17 07:04
推 brownxd: 再說,徵人文占本板板面的比例可不是一點點 08/17 07:11
推 scrate: 推 b大說的那間該不會在台南 08/17 09:06
→ alawyer: 我知道80K的那間是在台南。 08/17 09:28
推 brownxd: s大,前面推文有提到該所在高雄,在本板po兩篇文徵受雇, 08/17 09:33
→ brownxd: 所長是檢察官轉任 08/17 09:33
推 brownxd: 現在訴求重點是希望能修改版規,要求徵人文薪資範圍至少 08/17 09:46
→ brownxd: 需寫明起薪,若無薪資或寫面議等酌期水桶。板主明明有上 08/17 09:46
→ brownxd: 線是否應回應一下呢? 08/17 09:46
推 LinShuHao: 支持PO出最低待遇 先講出最低待遇再來面議 08/17 10:10
→ alawyer: 追加建議,請c大及b大擔任本版版主或副版主。 08/17 10:21
推 brownxd: ok啊,我很樂意幫忙審核徵人文 08/17 10:23
推 Yoghurtc: B大,是X揚嘛 08/17 12:58
推 brownxd: 我以為夠明顯了,現在只希望版主回應訴求! 08/17 13:16
→ csiace: Ok,為這件事情進行審核,樂意之至 08/17 14:24
推 WillberLin: 支持最低薪資寫明!老闆心理都有薪資底線不願說而已 08/17 16:02
推 brownxd: 看來版眾已有共識,版主何時可以比照job修改版規呢 08/17 16:24
推 VVax: 長期關心板上應該知道 徵人文例稿一直有標明薪資限制 08/17 17:07
推 VVax: 長年來沒有聽過問題 才沒有嚴格執行 08/17 17:08
→ alawyer: 最新一篇就... 08/17 18:12
推 gami: 然後發現大家都開45K 崩潰XDDDDDDD 08/17 18:18
推 brownxd: 版主,長期沒嚴格執行的結果就是幾乎每篇都面議,已失本 08/17 18:44
→ brownxd: 版把關的良善立意,是否可將例稿置底並公告限期未更改者 08/17 18:44
→ brownxd: ,砍文劣退或水桶? 08/17 18:44
→ alawyer: 建議一開始先通知補正。 08/17 18:46
推 brownxd: gami大,版主都說了,要不要先看一下徵人文薪資範圍的砍 08/17 18:55
→ brownxd: 文說明。 08/17 18:55
推 VVax: 我需要有人跟我具體反應「哪一篇文」面試時開不合理的低薪 08/17 19:27
推 VVax: 否則就算每篇文都標出最低薪 我認為對整體也是負面影響 08/17 19:29
推 brownxd: 版主,其實前面推文有提到,現在要站內信還是開放大家在 08/17 19:41
→ brownxd: 推文公布所名呢?但這樣有正面影響嗎,既然本版徵人文有 08/17 19:41
→ brownxd: 薪資限制,需要的只是置底清楚公告並嚴格執行不是嗎? 08/17 19:41
推 crazylovewow: 推!! 08/17 19:43
推 VVax: 站內信跟我說 08/17 19:45
推 brownxd: 已站內信 08/17 21:41
→ alawyer: 我所知道的低薪,並沒有在這版徵人。 08/17 22:33
推 auskunft: 支持推!!面試過N間,受僱聽過35K也有45K的過來人 08/18 00:21
→ auskunft: 時代在進步,律師行情不該再這樣走下坡下去!! 08/18 00:22
推 voon: 倒不如開放投票來決定,這樣還比較快 08/18 00:22
推 Satyria: 何謂"對整體也是負面影響"??? 08/18 00:24
推 brownxd: 檢舉後該所徵人文已被砍,薪資不合者可以不用在人力銀行 08/18 08:20
→ brownxd: 投履歷浪費時間。希望面試過本版徵人文之版眾,可以踴躍 08/18 08:20
→ brownxd: 向版主檢舉,以免不良雇主食髓之味。 08/18 08:20
推 brownxd: 明明事務所徵很久徵不到人還誤會自己選擇很多還想試圖壓 08/18 08:22
→ brownxd: 低薪資 08/18 08:22
推 mirandaliu: 支持po出最低薪資 08/18 15:03
→ csiace: 支持b大的意見,不要讓不良雇主食髓知味 08/18 15:35
→ Afun2009: 要不要從現在開始實行呀?好幾篇都是徵人文...都是面議 08/18 18:41
→ csiace: 支持,從現在就開始實行,要求已經發文的都要加上最低待遇 08/18 20:00
推 ROCKMANX6: 大概三四年間南部某市就聽過42K的,應徵者不同意而離開 08/19 04:37
→ ROCKMANX6: ,老闆還要他不要出去外面講。還知道不好意思。 08/19 04:38
→ csiace: 其實哪是因為臉皮厚,想騙騙看有沒有無知的新律師上鉤 08/19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