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epwild (牛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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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暴走法官曾雨明 法評會建議免職
時間Fri Sep 25 13:39:52 2015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多次過度職權干預、介入當事人的詰問程序,並限制律師詰問權利
,他還曾情緒失控,當庭恐嚇被告「給我注意點、我要收押妳」;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
曾男情緒失控已是慣行,昨將他送交司法院移由監察院審查,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
官以外的其他職務。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曾雨明法官離譜行徑,桃園地區所有律師及法界人士都知
道,這種法官實在不適宜繼續擔任審判工作,他建議司法院直接將曾停職,否則會有更多
無辜民眾,因暴走法官的失控審理,損害其訴訟權益。
法評會指出,曾雨明前年5月15日開庭訊問被告時,由於法庭桌椅間通道較窄,被告莊姓
夫妻正要走過去,莊不小心跌坐在椅子上,加上重聽,沒有起立陳述,曾竟大聲斥責被告
,庭訊過程還禁止被告反詰問,責罵被告聲音之大,連法庭外2樓的庭務員都聽得到。
去年2月27日,曾審理另起案件,因蔡姓被告急著想發言,曾竟對被告吼罵「妳不要插我
話做什麼?妳特別給我注意喔!妳不要給我找收押喔,不尊重法院喔!」對方雖立即道歉
,但仍被曾不斷大聲喝斥,還恐嚇「就要收押」。
由於曾持續辱罵被告,導致蔡女情緒激動崩潰,以頭部撞擊桌子喊冤,曾雨明於是要求法
警將被告上銬戒護,隨後他又扯本省外省,還說被告是本省人,他是外省人,離譜的訴訟
指揮,連律師都看不過去,聯名由司改會將他送交評鑑。
法評會認為,曾雨明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與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甚為明確,考量其行
為屬慣行,情緒失控非偶發單一個案,明顯欠缺法官於審判時所應具有理性、客觀性、中
立性的基本要求,已不適任法官職務,建議將他轉任法官以外的其他職務,以昭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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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我遇過,開庭一定要被告站著回答,開庭態度頗…………,只是爆走的司法官又何
止曾先生而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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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epwild (111.81.71.184), 09/25/2015 13:44:04
推 johochula: 其他地區的法官也有一堆要免職的啦 09/26 16:16
推 SMSGoldxFive: 法組84條第3項,請問站著回答怎麼了嗎? 09/27 14:54
→ SMSGoldxFive: 但他的確在有人不遵守他的程序進行時會罵得很不客氣 09/27 14:55
→ SMSGoldxFive: 不過要說他是不適任的法官,我不認同,我反而覺得他 09/27 14:56
→ SMSGoldxFive: 是所有我遇過的法官當中算是很認真審理案件的。 09/27 14:56
推 toytool: 適不適任,認真與否並非唯一的參素 09/27 17:45
→ toytool: 包青天辦案也超級認真啊~ 09/27 17:45
推 aij: 感想同二樓。 我只能說法檢對律師的不友善已經根深蒂固 09/28 14:28
→ aij: 免職等懲戒處分只是治標不治本 09/28 14:28
→ mattaus: 他算很認真的法官 09/29 15:08
推 guitarvolley: 認真不必罵人,情緒管理有問題本來就不適任 10/01 21:31
推 tallwood: 律師如果不在乎法官暴走 以後被兇被咆嘯當事人被恫嚇 10/02 12:09
→ tallwood: 也只是剛好而已...有點執業尊嚴、在乎當事人權益好嗎? 10/02 12:10
→ preattyall: 等庭前時看到一些資深大律師被法官頤指氣使,深覺律師 10/03 05:28
→ preattyall: 們的EQ都超好 10/03 05:28
推 Iam5: 認不認真跟適不適任無絕對關係,有些認真到以為自已是神 10/11 17:33
推 FrankChaung: 如果只因被告並非蓄意坐著陳述法官就暴走... 10/12 12:35
推 sychang0807: 被告真的只能坐著陳述嗎?? 10/12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