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務所名稱】 高雄市建智國際法律事務所 所長張齡方律師 【工作型態】 受雇律師 【工作內容】 撰寫書狀 回答客戶法律問題 開庭等事務所交辦之律師業務 【工作地點】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新莊一路294號(漢神巨蛋附近) 及法院、檢察署等律師常態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 原則每天 9:00 AM ~~6:00PM(中午休息12:00-13:30), 實際視工作情況(例如開庭遲延等等)而定。 【薪資範圍】 月薪5萬起,年終1個月(第1年按比例); 可接法扶案件與自案,酬金與事務所對分; 可接高雄各法院義辯,事務所不抽成,但義辯處理成本自行負擔。 【有勞健保】 【公司福利】 不定期下午茶及聚餐。 不定期員工旅遊(曾舉辦國外旅遊)。 【特別條件】 有汽車及機車駕照者佳,有經驗者佳。 【聯絡人/連絡方式】 履歷請寄[email protected],張律師。 或來電:(07)552-2166轉202,劉小姐。 將挑選適合者安排面試。 【其他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04.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45929253.A.416.html
SoloHomerun: 推張律師與謝律師。 10/27 15:55
arnot: 那能接法扶以外的自案嗎?也是對分? 10/27 16:50
也是對分。 ※ 編輯: ROCKMANX6 (218.173.104.224), 10/27/2015 16:54:20
Afun2009: 抽5成呀...噢... 10/27 16:55
Aaso: 5成....................pass給朋友還比較好 10/27 19:31
沒錯,所以案源多的話不建議受僱。 ※ 編輯: ROCKMANX6 (218.173.104.224), 10/27/2015 20:46:55
hwp1006: 我現在在實習的所 受雇自接案件也是對分的說@@ 在臺北 10/27 20:47
alawyer: 老闆不鼓勵受僱辦自接案吧。 10/27 21:40
peterpark: 推 10/28 15:14
itski: 我覺得受雇本來就應該以事務所案件為主。能接自案不錯了 10/30 00:01
itski: 何況又能接法扶跟義辯 10/30 00:01
abacada: (生命中有更美好的事物值得追尋,不該將時間浪費在工作) 10/30 00:04
abacada: 我覺得某程度應是鼓勵事務所案件外的時間做更有意義的事 10/30 00:04
mmann: 高雄現在的行情只有50k*13? 10/31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