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家人現為警務人員
之前辦案件認為該嫌疑人非現行犯,所以沒有隨案移送地檢,而以函送的方式將案子移送
地檢
結果他被他們單位以疏縱人犯嫌疑人送地檢偵辦
昨天開完偵查庭,檢察官的態度感覺是要起訴他疏縱人犯過失的部分
請問各位板友有沒有推薦處理過類似案件的律師?或是有處理過警察案件的律師
預算的部分大約10萬
地點是新北市
謝謝各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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