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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判決書內容更新) 案件簡述: 原告與被告建商簽訂專任委託書協助建商整合,與建商持有土地相鄰之地主洽談合建, 整合期間建商不但自己去找地主還私下與地主簽訂合建契約, 原告於是依照合約中條款 「若建商與地主自行達成合建,視同原告協助完成,建商仍須給付服務費」向被告請款, 法庭上被告律師答辯稱合約分為兩個整合階段, 因原告未完成第一階段就向被告表示放棄整合且再無聯絡, 故就算在第二階段私下與地主簽約也與原告無關。 然而原告在準備書狀中提出重要的證據, 表示原告在整合第二階段仍應被告要求持續整合, 並有被告交付給原告之地主合建分配表與建築師設計圖為證(上有日期與被告公司名號) 證明被告說謊。 然法官在判決書中竟然完全沒有提到原告所提的關鍵證據與主張, 就只採信被告說詞,認為原告未於第一階段完成整合故無權請求服務費。 另外補充說明 原告覺得法官審按程序上有疑慮的地方: 1. 問案態度雙重標準 (雖是原告個人感受但有聽錄音的話應該就知道了 ) 2. 原告聲請證據要求調「被告」與銀行之間的信託契約與附件,結果法院給銀行的公文寫要調「原告」與銀行的信託契約 3. 法庭問案時講一大堆,結果筆錄只寫一點點,而且法官疑似態度偏頗的問話都沒記載 4. 跟法院的人說要聲請法庭錄音光碟,拿了對方給的法院制式表格填寫申請書送件,結果法官公文下來說沒寫申請理由所以不准,若要抗告請再付1000元重新申請,問題是制式表格根本沒有填寫申請原因的項目欄位啊!!! (後來知道應該寫"申請狀"好吧這就算我沒經驗吃悶虧但是法院也沒有善盡告知啊,自己發的申請表格卻不能用是怎樣?) 而且申請書和法官拒絕交付光碟的判決書都沒有在閱卷(全卷)的卷宗內 5. 證人到庭作證後就約定宣判時間,要調筆錄查閱證人證詞結果說因為要宣判了筆錄都在法官那裏不能調,要到宣判後才能調,叫我應該當庭確認證詞無誤,問題是沒人告訴我最後一次開庭到宣判前都不能調筆錄,而且就算我當庭確認了,誰知道筆錄還會不會再變動呢? (這也算原告沒經驗吃悶虧,但總覺得是被故意欺負的...) 6. 被告答辯狀再三強調A證人沒有出庭必要,法官就說因為傳票寄到「被告公司」,但是A證人已經離職了所以被退件沒辦法傳,問題是寄傳票前就已經知道A證人已經離職了卻還是堅持要寄到「被告公司」又是怎樣? 7. 原告所有申請調查證據的書狀,法官全部都再寄給被告一份,包括調閱被告社區的訪客登記記錄表。 (雖不知道是否正常但總覺不妥,被告不會因為被通風報信就搶先把證據銷毀或變更嗎?) 至於其他可以在網路上查到關於這位法官的相關恐龍事蹟就不列入了 以上~ 請問各位大律師 如果遇到這樣的法官 不管你在法庭上的主張與陳述再有道理 被告的主張都被你一一駁倒無話可說 但法官都像早已預設立場非要判你輸不可 原因不清楚但可以揣測 那麼律師能有什麼辦法呢? 或者應該這樣問: 如果律師們自己以及多數人都同樣判斷沒有理由會輸的官司結果卻輸給了法官 那還有甚麼辦法呢? 懇請推薦有辦法解決這問題的律師或任何人 可站內信~ 感謝 ==================================== (更新) 感謝鄉民的來信推薦與建議 有幾位不錯的律師我或許會找時間去請教他們 對台灣的司法透明度一向沒有信心 法官的權力太大幾乎沒有有效的制約與退場機制 也許是我個人的偏見 也許案情確實不單純 但是面對不公的判決(至少我覺得) 我寧可當追求真相堅持公義的刁民也不要當逆來順受任人宰割的順民 我知道這裏有些法官出沒 敏感尖銳的言辭也許讓公正廉明的法官們看了不舒服我很抱歉 但是除去害群之馬也是洗刷恐龍之名最有效的方式~ 至於有些習慣要看法官臉色討生活的律師會看我不順眼我也可以理解 但臺灣應該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對法律的適用與理解應該要有同樣的標準 如果決定判決的法官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對律師來說難道會是好事嗎? 話說回來,如果法官個人的好惡就可以決定官司的勝負,那律師存在的價值又在哪裡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38.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48359755.A.433.html
room308: http://i.imgur.com/gFalHQQ.png11/24 18:27
Felicita: 被告如果真的放棄答辯認輸了 你們就和解啊11/24 18:52
yujui: 被告放棄答辯有多等於原告舉證成功嗎?這什麼神邏輯?11/24 19:14
osee: 你這種預設立場的問法 法院裡面一海票 至少一半敗訴的都是11/24 19:23
guitarvolley: 一樓XD11/24 19:25
leehui12: 放棄答辯也可能代表是原告無理取鬧啊..11/24 19:46
還是我可以把相關文件證據公開讓大家公評呢?不知道這會不會有侵犯隱私的問 題?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51.136), 11/24/2015 20:01:27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51.136), 11/24/2015 20:35:42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51.136), 11/24/2015 20:43:20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51.136), 11/24/2015 20:56:55
guitarvolley: 判決理由等你收到判決書就知道了,宣判都馬只念主11/24 21:04
guitarvolley: 文11/24 21:04
ch1441: 建議你收到判決好好找律師討論是否上訴吧11/24 21:21
sportseer: 現在不就在徵求律師了嗎?11/24 21:44
Rhodenbarr: 法官會說:原告敗訴,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4 22:06
clocei: 1F XD11/24 22:41
wbar: ...徵求律師這樣徵的,自求多福吧11/24 23:27
itski: 律師感覺會很累11/24 23:37
xup6eric8019: 純推一樓 恐龍這詞真好用XD11/25 01:03
deann: 正常阿 你是沒聽宣判喔 判決理由是寫在判決書裡11/25 08:39
deann: 放棄答辯?! 你聽過 答辯如書狀所述嗎 這樣算放棄嗎XDDDD11/25 08:41
deann: 感覺你應該不是律師吧 講一堆外行話..11/25 08:42
sportseer: 被告律師是連答辯書都放棄寫了,法官問他有什麼意見11/25 09:04
sportseer: ,他都說沒有意見。另外律師會上來徵求律師嗎?11/25 09:04
deann: 對方有請律師怎麼可能沒寫答辯狀 看來你完全不懂訴訟程序11/25 09:10
deann: 自己不請律師敗訴 自以為懂訴訟 敗訴剛好而已啦 11/25 09:10
deann: 言詞辯論終結前 有些法官會制式問雙方是否還有意見要補充 11/25 09:11
deann: 跟所謂的"放棄答辯"差很多好嗎 難道你從頭就沒收過答辯狀 11/25 09:12
guitarvolley: 沒有意見不代表放棄答辯...是需要講的都講了吧 11/25 09:12
deann: 爭點整理完 進言辯程序 辯論意旨狀都出了 還寫什麼答辯書 11/25 09:13
deann: 我只能說 你自己不懂訴訟程序 不懂訴訟攻防技巧 敗訴剛好 11/25 09:14
deann: 另外通常宣判程序都只是宣達判決主文而已 所以法官會跟你 11/25 09:14
guitarvolley: deann大息怒啊~ 11/25 09:14
deann: 說可以不用來,其實在家上網也可以查到主文 判決理由都是 11/25 09:15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5/2015 09:25:45
sportseer: 對方所提的答辯都被我所提的證據一一攻破,人證物證都 11/25 09:30
sportseer: 可證明被告說謊,所以最後兩次開庭,被告律師索性放棄 11/25 09:30
sportseer: 寫答辯書,辯到無話可說了就得意的說「由法官心證」... 11/25 09:30
sportseer: 回21樓,說得好像請律師就一定會贏是嗎? 11/25 09:32
deann: 後附於判決書,一一攻破也只是個人主觀認為而已好嗎 11/25 09:47
deann: 你現在說的不都是個人主觀的認為"攻破答辯"、"被告說謊" 11/25 09:48
deann: 都是你自己想的 你有把你的案件去諮詢過其他律師嗎 11/25 09:49
deann: 反正你覺得你自己很強,打訴訟不需要律師都沒關係啦 11/25 09:49
deann: 只是不要輸了就說人家是恐龍法官 回去看判決書想怎麼上訴吧 11/25 09:50
sportseer: 判決前我大概諮詢了3-4位律師,也問過律師有沒有請律師 11/25 10:01
sportseer: 對法官來說是否有差,律師並不認為會有差別。 11/25 10:01
sportseer: 但我認為律師還是有其無法取代的專業,所以上來發文徵 11/25 10:08
sportseer: 求,沒想到竟被人扭曲認為我是來跟律師嗆聲?! 11/25 10:08
nengneng: 看來應該都是諮免費的律師,那人家當然跟你說好話打哈哈 11/25 10:53
paljiajim: 提供判決字號給大家看看吧 11/25 11:07
clocei: 自己打輸了,才想請律師接爛攤子 11/25 11:09
sportseer: 我徵求的是勇者律師,只想接好打的官司的請不要浪費你 11/25 11:29
sportseer: 的時間,謝謝。 11/25 11:29
sportseer: 我諮詢過的律師有付費有免費,我不認為免費就會隨便打 11/25 11:33
sportseer: 哈哈,看來律師的好壞水準果然有差很多。 11/25 11:33
deann: 至少比你的水準高太多了 連宣判本來就只是宣讀主文都不知道 11/25 11:35
deann: 光看你第一段講的就知道你根本沒訴訟常識還自己亂想亂解讀 11/25 11:36
Arretha: 我看到宣判那段也笑了...原來法官只朗讀主文叫做心虛XD 11/25 11:53
sportseer: 不覺得奇怪嗎?如果我有律師的專業與經驗,為什麼還要 11/25 11:55
Arretha: 我想高院的法官判上訴駁回也會變恐龍吧... 11/25 11:55
sportseer: 花錢請律師呢? 11/25 11:55
gadoma: 第一段腦內小劇場好精采 11/25 12:03
koupslin: 收到判決看有沒有上訴空間,然後別預想自己勝券在握。 11/25 12:07
babla: 沒有專業跟經驗,也可以評判,嘖嘖 11/25 12:56
nengneng: 你諮詢律有付費?!那你幹嘛不委任他... 11/25 13:15
deann: 這種覺得自己最有道理應該要贏的當事人我也會建議他自己打 11/25 13:33
deann: 省得到時候明明法律上站不住腳敗訴還要被他說恐龍律師哩 11/25 13:34
clocei: 值得同情的當事人就算免費大家都搶著接,勇者律師不怕難 11/25 13:54
clocei: 打的訴訟只是會挑當事人。 11/25 13:54
yujui: 建議各位道長別花時間在這討論串了...飄過就好... 11/25 14:52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5/2015 15:40:12
LYGO: 恐龍當事人比恐龍法官更可怕… 11/25 15:27
DoughtyArIAn: 免費的最貴... 11/25 15:34
DoughtyArIAn: 做諮詢是一分錢一分貨,希望免費...那就給你免費的品 11/25 15:35
DoughtyArIAn: 質. 11/25 15:35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5/2015 16:24:23
deann: 打兩個審級總共3~8萬 你去找法扶看看吧.... 11/25 16:17
加上後謝最多38萬,嫌少是嗎?反正你又不是勇者~對我來說一塊錢都嫌多
deann: 跟建商的居間契約XD那表示可能當事人房仲或是代銷業者 11/25 16:19
deann: 大概是報酬談不攏這種仲介的利益還開這樣的報酬 笑死人 11/25 16:20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5/2015 16:41:55
brownxd: D大拍拍,當小劇場看看就好,也希望敢接的勇者律師不會二 11/25 17:08
brownxd: 審打完變恐龍律師XD 11/25 17:08
Marsoctopus: 承接此案的律師…確實是勇者11/25 22:14
flyjames: 最近在訴訟輔導科服役,當事人也好多小劇場XD11/25 23:29
night123: 好有畫面,在法院講在多在清楚,不懂的還是不懂然後堅11/25 23:35
night123: 持自己是對的,不斷輪迴打圈,通常法官、檢辯的應對最11/25 23:35
night123: 後都是不回應......此時在被當事人認為是我贏了大家都11/25 23:35
night123: 閉嘴了,一個勝卷在握......然後輸了,然後大家恐龍11/25 23:37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6/2015 06:37:24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6/2015 06:55:10
siriuswinds: 其實律師應該加考心理諮商才對....11/26 09:47
soqqcat: 完全同意fly大的說法,很多當事人都覺得自己最懂XD11/26 11:00
soqqcat: 會打官司不就是大家都覺得自己有理,由法院判斷而已11/26 11:05
soqqcat: 第一段根本是原po自己的誤解,先弄清楚再批評好嗎?11/26 11:06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2:49:32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2:53:47 RayKer: 有看到在LAW版的PO文 民訴302都能被你理解成民法302 [m11/26 13:12
RayKer: 法院為了程序 所有特定的規則 不是不合你意就是恐龍11/26 13:12
RayKer:         *以11/26 13:13
那只是筆誤啦真的XD..
youvegotamai: 說實在有能力的律師根本不會想接你這樣的案子,接了11/26 13:13
youvegotamai: 無異在自找麻煩11/26 13:13
RayKer: 建議請直接委任律師 不是「或許會找時間去請教」這樣11/26 13:14
youvegotamai: 沒有訴訟專業沒關係,但不懂裝懂又聽不進去的就…呵 11/26 13:15
youvegotamai: 呵,有道長願意接手的嗎11/26 13:15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3:23:08 原告知道自己缺乏法律專業與經驗,但難道就因為不是律師,法官審案態度就應該差很多嗎? 原告已經很認真很努力在請教律師和自己查資料了,原告初創業微型小公司就遇到廠商賴帳, 因為被賴帳所以也沒有多餘的預算一開始就找律師這樣也是原告的不對嗎?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3:48:22
andylin2011: 原po這樣的態度下,會不會有人理你,你的信箱回信數 11/26 13:51
andylin2011: 量可以說明一切,要版友幫忙請別夾雜一堆雜七雜八的 11/26 13:51
andylin2011: 廢話,客觀的說出案件大綱來徵求吧~11/26 13:51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4:10:08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4:22:24 徵求律師不難,難在遇到有先入為主想法的法官時,律師又能怎樣? 這是制度的問題~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4:32:25
yoyolover: 法官如果硬要讓有理由的一方敗訴,還真不知道這位法官11/26 14:35
yoyolover: 的判決理由要怎麼寫的符合事實、符合法律以讓上級審維11/26 14:36
yoyolover: 持。如果原PO真的認為承審法官有不公平的地方,應該要11/26 14:36
yoyolover: 公布案件字號讓大家評斷。不然僅憑原PO說法,根本無從11/26 14:37
yoyolover: 斷孰是孰非,畢竟板上幾乎都是看過太多形色當事人的道11/26 14:37
yoyolover: 長11/26 14:37
感謝您的建議,等判決登錄上網時我會公佈,但現在都還查不到資料.... 其實原告也非常好奇判決理由會怎麼寫呢~ 但是話說回來就算大家都覺得法官判決不公又如何呢?還不是只能吞下去!! 難道律師還敢批評法官的不是嗎?不都只會指責敗訴者的毛病說法官判決沒有不合理嗎?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4:43:25 ※ 編輯: sportseer (106.105.190.120), 11/26/2015 15:12:36
nengneng: 我覺得你是輸給了自己,自信心太強,聽不進他人箴言。11/26 15:45
也不能說沒有這種可能啦,所以我會試著清空自己的主觀想法,等收到判決時再聽聽其他人特 初發文時內心激憤用詞真的有些偏激,如有冒犯處在這裡跟大家說聲失禮了請見諒~
Rhodenbarr: 請先提供案號 讓大家見識一下 曬個陽光!11/26 18:50
真的抱歉~深思之後覺得還是暫不提供案號,等判決下來先聽聽律師的見解再說,(公佈判 否則如果真的是我個人的偏見,公布當事人恐怕會有誹謗之虞,目前還是都以匿名處理為宜 請見諒~
greenteas: 沒有規範到 而有影響當事人利益之處 anyway 加油~11/26 22:37
感謝~第一個幫我加油的鄉民... [1;37m推 DoughtyArIAn: 嗯? 判決已經上網了嗎? 11/26 23 真不好意思,不是我在拖延,發文當天宣判,我也不知道幾時才會公告上網,聽說宣告後十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7/2015 07:30:30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7/2015 07:31:40
deann: 不懂民事訴訟程序還怪別人沒告訴你罵別人恐龍 不懂尊重專業11/27 08:55
※ 編輯: sportseer (61.230.200.47), 11/27/2015 10:00:39
jingl: 看了推文只想回去跟老闆說以後別作免費諮詢了= =11/27 20:46
PietroConti: 問一問就覺得自己很專業,你怎麼不幫自己開刀11/27 22:13
DoughtyArIAn: 顧問客戶還是得免費諮詢阿,哈哈,我實在很不習慣顧戶11/27 23:02
DoughtyArIAn: 這種經營模式,律師回答又不經濟請法務回又不見得靠11/27 23:03
DoughtyArIAn: 譜.11/27 23:03
DoughtyArIAn: 真的超不習慣這種年費模式的.11/27 23:03
s 看了頂新劣油被判無罪的報導,真心覺得以後律師大概只會剩下當財團的法律代理人這種用途吧!反正法官就能決定一切,律師好像裝飾用的。 既然律師對伸張法律正義與決定官司勝負幾乎沒有多少影響力,那麼委託人又要基於什麼理由花錢請律師呢???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1:24:29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1:40:06
flyjames: 就算再不濟也比你隨便靠腰法官有用多了 11/28 11:58
我是只會靠腰法官沒錯,但有人連靠腰法官都不敢.....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2:05:12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2:19:51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2:24:41
sherbet: 人家的重點是“隨便”二字 你自己沒有你的專業嗎? 如果 11/28 12:23
sherbet: 你自己專業領域內的判斷 被一個外行人隨隨便便 也不先請 11/28 12:23
sherbet: 教詢問 就直接臆測你惡意 你的心情會是如何? 11/28 12:23
sherbet: 有人家“不敢”靠腰法官?至少這絕不會是律師啦 11/28 12:25
敢靠腰法官指責法官判斷錯誤並且讓法官認同承認自己錯誤的律師,有這種律師請介紹給我拜託!!!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2:29:26
sherbet: 但是有些人會讓人覺得不尊重專業 扯上關係 改天就換自己 11/28 12:32
sherbet: 被相同對待呢 執業幾年的律師應該都知道是什麼感受 11/28 12:32
那麼誠心請教,遇到真正的恐龍法官,律師能起什麼作用嗎?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2:38:42
sherbet: 上訴啊 11/28 12:45
上訴再上訴還是一直遇到恐龍呢?(這是侏羅紀世紀嗎?) 誰又能保證上訴的法官就一定沒問題?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2:47:49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2:57:56
sherbet: ……你乾脆說活著都沒人能跟你保證不會有鳥事發生好了 11/28 13:06
guitarvolley: 您還是自己打訴訟好惹,至少您敢"當面立刻"指責法官 11/28 13:30
guitarvolley: 判斷錯誤,尤甚者自己考律師也不錯,考得上就不怕被 11/28 13:30
guitarvolley: 欺負了 11/28 13:30
法官必須公正客觀依法判案難道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我奇怪的是律師竟然把有法官判案自由心證哪怕有違法律世俗觀點而被稱作恐龍這件事視為理所當然而無任何做為只會吞下去甚至反過來指責受害方?!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3:59:43
xhouston: 既然不相信法官..你走司法途徑幹嘛?真好笑 11/28 14:25
xhouston: 建議您轉貼到八卦板..我想鄉民絕對會支持您的 11/28 14:29
你說的對,當司法正義已經無法期待了,好像只剩下當暴民一途了.....誰可以幫我轉八卦板呢?感謝~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4:35:27 當專業的律師遇到不專業的法官,律師有再多的專業又有甚麼用呢?真是傻了才去考律師,要也是去考法官啊,說不定還可以官官相護....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40.158), 11/28/2015 15:38:46
gamebird: 你有沒想過可能是你被對造律師打趴,不是法官問題 11/28 17:33
第一次開庭時法官就主動與被告律師寒暄,被告律師是過去與法官同一地院之檢察官轉任, 也許真的輸在這一層關係~
chuke: 小劇場真多,看你的回文就知道你不懂還裝懂,講這麼多你主 11/28 18:37
chuke: 觀對法官的惡意臆測,反正只要判決結果不合你意就是恐龍判 11/28 18:37
chuke: 決 11/28 18:37
piluma: 你的問題根本不是恐龍法官怎樣,而是你請個律師處理專業 11/28 23:07
piluma: 部分即可。不如你意就是恐龍法官看臉色吃飯律師? 11/28 23:07
env: 你現在的情形就是,連打桌球的規則都不瞭解,就下場打桌球 11/28 23:23
env: 想要邊打邊學,可偏偏你一上場就是世界大賽,裁判可不會有耐 11/28 23:24
env: 心一把手一把手的教你怎麼做,結果你輸了還說裁判有故意導致 11/28 23:25
env: 你輸,但事實是怎樣?看比賽紀錄就知道,你一直跟大家說 11/28 23:25
env: 裁判是恐龍,但真相只會有一個,只是有觀點的差別而已 11/28 23:27
env: 你上律師版來PO不過是討拍沒討成而已,何必把你敗訴的怨氣 11/28 23:28
env: 移轉給大家? 11/28 23:28
沒有要遷怒別人的意思,只是覺得奇怪,遇到獨裁的恐龍法官,為何律師都顯得特別沈默.....
flyjames: 等你考上法官再來官官相護吧你~ 11/28 23:56
amly: 何不提供案號?至少事實部分可以供板友琢磨一下! 11/28 23:57
amly: 至於你列的6點恐龍事蹟,看起來像是你不了解法庭的規則 11/29 00:01
※ 編輯: sportseer (61.230.194.6), 11/29/2015 11:36:14
emma369: 我不是律師我看了這篇都笑了.. 11/29 16:31
wbar: 100遍 11/29 22:57
※ 編輯: sportseer (61.230.194.6), 11/29/2015 23:56:59
env: 大部分都是你不了解規則,又認為法院有義務告訴你所造成的… 11/30 07:30
env: 另外你第一階段到底有沒有完成? 11/30 07:38
Taimur: 訴訟是專業活動,我喜歡對造不請律師,100%敗的案子我贏過 11/30 09:22
Taimur: 所以重點是?拜託你先付費諮詢吧。免費的才是最貴的。 11/30 09:23
deann: 就是想賺牽猴子錢又不願意尊重專業的人 還跟他廢話這麼多 11/30 09:24
RayKer: 第一時間回文說少拿筆誤來說嘴 但你後來又改掉 11/30 12:42
RayKer: 現在看你這樣回應,合理推測你可能是來引戰的= = 11/30 12:42
sportseer: 引戰又如何?民主社會中的法官獨裁本來就是一個應該被討 11/30 17:34
sportseer: 論被重視的問題,整天在法庭討生活的律師竟然不關心自 11/30 17:34
sportseer: 己的職場與戰場,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11/30 17:34
sportseer: 只會關心當事人是付費還是免費,卻一點都不在意若當事 11/30 17:48
sportseer: 人的權益受損了是否還有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司法的公正 11/30 17:48
sportseer: 性什麼的也豪不以為意,反正只要有錢賺就好了,這就是 11/30 17:48
sportseer: 我在這裡看到的律師! 11/30 17:48
sportseer: 抱歉,這裡還是有好人的,不該被一竿子打翻~ 11/30 17:56
louis123321: 歡迎樓上將您的專業、商品、服務免費提供給我們XD 12/01 07:54
sportseer: 社會上提供免費服務或諮詢的行業並不少見,很多是為了 12/01 08:46
sportseer: 讓消費者先了解對方的專業程度或服務內容與品質再考慮 12/01 08:46
sportseer: 是否進一步購買消費,話說回來我也不是來這裡諮詢案件 12/01 08:46
sportseer: 的,而是來徵求有辦法幫我解決問題的律師。 12/01 08:46
sherbet: 自己身為勞工時就痛恨老闆用試用期 換自己去消費時就都講 12/01 10:10
sherbet: 得很好聽 你上面說律師怎樣 你自己出去工作難道就不是這 12/01 10:11
sherbet: 樣? 更不用說你莫名其妙的解讀一堆 大家不爽的就是不尊重 12/01 10:13
sherbet: 專業好嗎?你今天不尊重法官的專業 許多人都可以預見你也 12/01 10:13
sherbet: 不會太尊重律師的專業 這可攸關律師工作環境了哪裡不關心 12/01 10:14
sherbet: 自己的職場與戰場? 12/01 10:16
sportseer: 請問有人強迫律師作免費諮詢嗎?不喜歡就不要提供啊~為 12/01 11:19
sportseer: 什麼要一邊提供免費諮詢又要一邊駡消費者不肯付費呢? 12/01 11:19
sportseer: 買賣雙方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大家都有選擇的權利不是嗎 12/01 11:19
sportseer: ?免費諮詢有時間限制,想知道更多更深入就得要付費, 12/01 11:19
sportseer: 但也要讓消費者覺得你可以給他他想要的東西,所以付費 12/01 11:19
sportseer: 也是值得的不是嗎?我看過許多判決書的勝訴方也沒有代 12/01 11:19
sportseer: 理律師,那麼為什麼要認為沒有請律師的敗訴方就是活該 12/01 11:19
sportseer: 呢? 12/01 11:19
sportseer: 至於為何要那麼慎重選擇律師,是因為我覺得大部分的律 12/01 11:34
sportseer: 師並不會像當事人那麼重視案件的勝負,反正敗訴了律師 12/01 11:34
sportseer: 費照收,所以是否得到公正的裁決與審判對律師來說並不 12/01 11:34
sportseer: 重要,那又該如何期待律師能在法庭上幫當事人爭取應有 12/01 11:34
sportseer: 的權利呢? 12/01 11:34
ptt0219: 請問一下,原PO第一審有委任律師嗎?處理費一定不少,是 12/01 18:11
ptt0219: 有必要省那一點錢嗎? 12/01 18:11
VVax: 這系列禁止再討論法律問題 違者一律水桶一年12/01 23:31
真的,請大家不要討論法律的問題以免無辜被水桶,這也不是我貼文的目的。法律的問題我會自己找律師詳細諮詢,當然是付費的。 律師絕對有其不可取代的專業價值,這是不可否認的。我要說的是身為一般民眾面對訴訟紛爭時對律師的期待。 我想如果不是覺得自身權益嚴重受損了且別無他法,一般民眾是不會想要主動跟法院或律師打交道的,就是因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權益受損了,所以想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來解決紛爭找回公道。這也是法院為人民存在的目的。律師則是為幫助不懂法律的民眾能夠利用法律來爭取自身權利解決問題而存在。 但如果律師本身對法庭上的公平正義毫不在意的話,當事人又要如何期待律師可以來幫助他們實現司法正義,找回應有的公平對待? 如果公平正義不存在律師的心中的話,身為受害者的當事人,要如何期待透過律師來爭取他們想要的公平正義?如果法庭上不存在公平正義的話,那麼請不請律師對受害者來說會有什麼差別嗎?更甚者,上不上法院有差別嗎? 我很抱歉這系列文有很多個人主觀的想法或許傷害了律師,律師是無辜的,但是真正有問題也不是法官而是制度,因為法官被賦予了過大的權力與過重的責任,所以很容易成為司法不公的箭靶,而律師在這樣的制度下無可避免的將難以彰顯存在價值與功能,但這真的不是律師的錯,甚至可以說律師也是這個制度下的受害者,要律師去爭取去解決這個問題好像也說不過去,但是對不懂法律的一般民眾來說,不靠律師又能靠誰呢? 再次道歉,律師是無辜的,我不該以偏概全否定律師的價值! 我知道有很多為弱勢發聲的律師團體,法扶會,民間司改會....也有很多基於服務與回饋向民眾熱心提供免費諮詢的律師,我要向這些為理想奔走奉獻的律師們致上最大的敬意! ※ 編輯: sportseer (61.230.194.6), 12/02/2015 06:29:48 ※ 編輯: sportseer (61.230.194.6), 12/02/2015 06:43:22 ※ 編輯: sportseer (61.230.194.6), 12/02/2015 07:58:11 ※ 編輯: sportseer (203.121.251.41), 12/02/2015 14:00:53 ※ 編輯: sportseer (61.230.194.6), 12/02/2015 20:33:33
amose999: 現在是什麼情形呀... 12/04 07:41
sportseer: 最新進度:請教過律師的結果,變成律師認證的恐龍了,其 12/05 08:35
sportseer: 中一位律師自己本身也受害過.... 12/05 08:35
nengneng: 版主禁止這個系列繼續討論,但仍可在推文討論是嗎? 12/06 12:57
Mohism: 大家快看 有恐龍!!! 12/08 09:34
ikariamman: 恐龍來了 吼~吼 是暴龍 01/04 07:25
df8883517: 如果免費諮詢問一問您就覺得自己了解法律,那我們念四 01/04 19:24
df8883517: 年是念假的嗎@@ 01/04 19:24
df8883517: 不請專業律師,輸了才說法官恐龍的當事人才令人傻眼== 01/04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