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awyer: 建議明示預算。 11/28 14:47
推 ChrisBear: 至少地點要說吧 11/28 15:09
指教的是,忘記這兩點了~
預算沒啥概念,若以目前11 vs 30來算,大概五到八萬如何??
事實上還沒算上精損與我個人的車輛維修。
精損查了一下,也不想要太多,就以女方的所有支出與將支出取5/12。
畢竟也是為了小孩擔心受怕了兩個多月。
若以如此來算,預算可再增加。
目前調解是合意在北市,事發在台北縣。
肇事者態度還算客氣,也算住附近(廣義鄰居),不想太為難他本人
主要要對付是保險公司。
(還是我被俗稱的裝窮給哄了?)
※ 編輯: unclefucka (124.11.194.213), 11/28/2015 16:28:08
→ ROCKMANX6: 那乾脆跟肇事者講好直接告民事,讓他出庭隨便打打。 11/28 21:57
→ ROCKMANX6: 反正都是保險公司買單,判多少就拿判決向保險公司要。 11/28 21:58
是這個流程嗎?
那若刑帶民的狀況下,雙方依民訴的雙方不爭執,隨便找一個小的胡鄒一下
或者被告認諾一下,保險公司會乖乖理賠?
還是根本到時就變成保險公司跳下來和你戰?
→ ptt0219: 原PO你搞錯方向了,即使被告也並不是保險公司吧? 11/28 22:18
→ ptt0219: 這種車禍理賠,保險公司通常才不會管被告的死活,原告如 11/28 22:19
→ ptt0219: 果要求的賠償金,他們認為太高的話,會讓被告受刑事判決 11/28 22:19
→ ptt0219: ,再看民事判賠多少金額,保險公司才賠的。 11/28 22:20
是啊,刻薄至極,只是若是民事部分,到時是和誰打?
肇事者還是保險公司?這差很多。
感謝眾人以上回應
※ 編輯: unclefucka (124.11.194.213), 11/29/2015 00:38:09
推 paradis: 訴訟是跟肇事者打,撞你的是肇事者,不是保險公司 11/29 22:16
→ unclefucka: 謝.. 11/29 23:36
→ qqqmmm: 車禍跟月子中心有何關聯? 11/30 01:11
→ deann: 最近真的是很多假徵求律師 真抱怨文... 11/30 09:21
→ deann: 訴訟對象當然是肇事者阿 保險公司頂多參加訴訟而已 11/30 10:30
噓 q135q135: 你自己不是很懂法律 而且疑似是法律人 何不自己打訴訟 12/01 09:09
→ q135q135: 即可?? 12/01 09:09
是可以阿,不過要就把對方往死理打~不然?
有錢大家分,花點錢請人代實務,正向循環不好喔?
這樣吝嗇作啥? 慣老闆? 台灣GDP殺手? 吃乾抹淨的一代?
倒是不知你連在BBS上和人說賣房屋都能黏人如此是啥心態?
這就是現在的政治青年 ?
妳老母好替妳高興~ 展現了你家良好家教~
※ 編輯: unclefucka (140.119.96.105), 12/01/2015 23: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