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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打去確認 還被書記官兇回來說:原告就沒準備,我們有什麼辦法! : 我說:可是你們只印第一頁,這樣只有第一頁根本無法算起訴狀送達阿 : 他說:原告沒有準備繕本,我們就不能幫他多印,這樣子是我們瀆職會被告耶! : 我說:告?法源依據? : 他說:如果幫忙把其他部分和後面證物印了,會有個資法問題你懂不懂!? : 我說:我還真的不懂,這跟個資法有什麼關係?願聞其詳 : 他說:反正你來閱卷就看得到了阿!你不是律師嗎?不方便來你寫個委任其他人來啊 : 我說:我當然知道閱卷看得到,問題是這樣起訴狀繕本送達日對當事人有爭議阿, :    而且我還是無法理解為何印起訴狀後面會有個資法問題? 你應該用民事訴訟法回他 教他一下要怎麼辦理 搞不好那人只是菜比八的書記官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第1項 書狀及其附屬文件,除提出於法院者外,應按應受送達之他造人數,提出 繕本或影本。 然後你用這條電他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點 法院收受書狀人員應注意各種書狀應備之程式,遇當事人遞送之書狀不合程式,如住居所 未記載明確或未合法簽名者,應加以指示請其當場或攜回補正;其未添具必要之繕本者, 亦同。但當事人不補正者,仍應收受,於狀面黏簽記明其事由,俾法官注意。 如果你這樣跟書記官講都沒有用,其實你可以寫陳報狀,陳報法官對造書狀並無合法送達 請法官依民事訴訟法第121條 裁定原告補正 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 因命補正欠缺,得將書狀發還;如當事人住居法院所在地者,得命其到場 補正。 不過他說的沒錯 這不能怪他 原告沒準備繕本 法院的確不能幫原告印 如果書記官用公帑幫原告印繕本,姑且不論違反民事訴訟法之原被告程序利益不說, 這樣書記官等於利用公帑是圖利原告,是違反刑法的XD 但是如果你反應了沒有收到完整的繕本,書記官也表示是因為原告沒製作繕本, 那你可以跟書記官說 如果你這樣硬要算書狀已送達 我反而可以告你瀆職 這樣也許書記官接下來就知道怎麼做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20.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54115221.A.BD7.html
keepwild: 推 01/30 10:31
Legolasgreen: 推 01/30 11:36
jill850421: 推 01/30 11:39
aspjiawe: 推! 01/30 12:06
SchmidtAsman: 推 01/30 13:56
NICK9123: 推! 01/30 17:02
greenteas: 高手~~ 01/30 17:31
aij: 其實我也有看過刑附民起訴狀在刑庭程序,法官幫被告印的 01/30 18:07
aimify: 推 01/31 02:18
iloveclever: 推~ 01/31 16:20
ichiro2201: 推 01/31 21:50
Dorra: 對阿,我也這樣寫狀,只是單純OX那書記官是在大聲什麼個資法 02/01 20:38
iamshock: 好帥已戀愛 02/14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