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務所名稱】宏洋法律事務所 所長劉炳烽 【工作型態】 受雇 【工作內容】 撰寫書狀 回答客戶法律問題 等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6號7樓 【工作時間】 理論每天 9:00 AM ~~6:00PM 週六週日休假 中午休息至一點半 【薪資範圍】原則25,000起,視年資及學經歷面議  【公司福利】年終福利 【特別條件】本所承辦為民事案件居多,希望會用資料庫蒐集資料 ,所長也很好相處,也歡迎同道幫忙引薦 【聯絡人/連絡方式】陳冠甫律師 ,d1297tw@gmail.com 【其他備註】請先將履歷MAIL至陳律師的電子郵件,合格者將會於一周內通知並 安排初步面試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9.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65925686.A.7EA.html ※ 編輯: b92006 (123.192.29.175), 06/15/2016 01:38:40
blackkt: 2萬5起 要寫書狀… 阿不就好棒棒 06/15 12:45
Marsoctopus: 沒看錯吧?受僱兩萬五?何不徵志工呢? 06/15 16:18
louis123321: 法務助理一定是受雇吧?總不會是實習吧? 06/15 16:26
Afun2009: 2萬5起的法務助理,好像還好吧?沒說一定要幾年的經驗呀 06/15 18:55
sindyevil: 會寫狀和回答客戶的技能 兩萬五? 06/15 19:37
SoloHomerun: 撰寫書狀看是什麼,如果只是簡單的陳報狀,還算可以 06/16 00:44
SoloHomerun: 的薪資」! 06/16 00:44
csiace: 這助理功能有強大到 06/16 01:04
blueyeh: 這麼窮為何不自己做就好 06/16 11:02
Ludy760421: 2萬5只是起薪,若是新人還必須先教一段時間才能上工 06/16 15:47
Ludy760421: 應該沒有不合理之處吧 06/16 15:48
blackkt: 教勒~這種都麻案子丟給你 自己想辦法比較多 06/16 19:29
louis123321: 我是覺得有沒有有教 不能影響低薪的事實xddd 06/16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