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epwild: 沒興趣 09/06 08:14
推 nengneng: 這樣證據就很充分了 09/06 08:21
推 chihchien: 其實證據一點也不充分,但法院會從寬認定,導致檢警 09/06 08:26
→ chihchien: 長期以來養成譯文辦案的習慣 09/06 08:26
推 nengneng: 樓上如果有翻盤高見,可以直接提出來,而且有效突破現 09/06 09:19
→ nengneng: 行實務的障礙,如果只是學理上的討論,那根本就是鍵盤 09/06 09:19
→ nengneng: 律師而已。對了,我承辦的毒品案,判決無罪的至少有二 09/06 09:19
→ nengneng: 件,但原po的例子我認為沒有改判空間,要是我的當事人, 09/06 09:19
→ nengneng: 我會勸他認罪求輕判。 09/06 09:19
推 louis123321: 好直接xddd 鍵盤律師xddd 笑了 09/06 09:27
推 yujui: 「附上實績」並報價? 09/06 09:58
推 forbit1989: 說到毒品案 就想到某趙姓大律師 09/06 10:01
推 musoutensei: nengnong: 郭瑤琪罪證很充分了 敢為她辯護就是挺貪腐 09/06 10:26
推 nengneng: 樓上,我沒這樣講,這邊也不是政治板 09/06 10:33
推 letita: 監聽譯文+證人證詞....這樣你是法官你要怎麼判? 09/06 10:37
推 scott2009: 賭最高能不能遇上不認同譯文就定讞的 有這樣的例子 09/06 10:45
推 musoutensei: 所以身為好法官, 應該要有"寧可錯殺1百,不可縱放1人" 09/06 11:12
→ musoutensei: 的『道德』勇氣! 等等,好像哪裡怪怪的... 09/06 11:12
→ liping27: 87%到底是如何計算而出? 09/06 11:22
推 sisistar: 87%像的梗有趣嗎? 09/06 11:36
→ ShineA: 不過推個文表示意見也要被嗆鍵盤律師..... 09/06 12:33
推 csiace: 13年而已喔~ 09/06 16:46
→ csiace: 看完之後只有我覺得還好嗎? 09/06 16:47
推 gaudete: 不只哦!一堆人也覺得菲律賓將毒蟲就地正法還好,還好棒棒! 09/06 17:00
→ gaudete: 原來律師法官不過一般見識一般人嘛!啥證據法則都是屁! 09/06 17:01
→ gaudete: 自由心證、自以為是的正義才是真的! 09/06 17:02
推 a9301040: 律師跟法官本來就一般人,有血有肉要吃飯,不然是神仙 09/06 17:40
→ a9301040: 喔 09/06 17:40
推 csiace: 什麼叫做證據法則? 09/06 17:48
推 treasurehill: 其實本案證據早就很充分了,除了被告的自白外,還 09/06 17:56
→ treasurehill: 有證人的證詞,以及監聽譯文,以及驗尿報告,並無違 09/06 17:56
→ treasurehill: 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不知道為什麼要拼命跳針沒 09/06 17:56
→ treasurehill: 有搜到毒品就不能成罪的?刑事訴訟法並沒有一條規定 09/06 17:56
→ treasurehill: 要直接證據(物證)才能成罪,這最多只是法官形成 09/06 17:56
→ treasurehill: 心證的程度而已,但這根本不在刑訴法的規範範圍內! 09/06 17:56
→ treasurehill: 也無從規範起!!! 09/06 17:56
推 chihchien: 小弟自認沒有看判決,實屬鍵盤律師 09/06 21:57
→ chihchien: 當律師前的小小法助經歷,經手的毒品有罪判決應有上百 09/06 21:58
→ chihchien: 直觀的來說t大所說的是實務主流的看法,但其實裡面有很 09/06 21:59
→ chihchien: 實務上的便宜行事所累積出來的結果,主要就是法院對於 09/06 22:00
→ chihchien: 毒品案件的證據要求顯然低於其他案件,而對於毒品前科 09/06 22:01
→ chihchien: 推定有罪的情形非常普遍 而譯文在法院普遍被採用的 09/06 22:03
→ chihchien: 情形下,檢警通常也不會冒著危險去人贓俱獲,這是實然 09/06 22:04
→ chihchien: 但譯文本身就不是直接證據,甚至有很多解釋方式,被告 09/06 22:05
→ chihchien: 當然不可能直接說要海洛因2錢,所以都是一種懷疑 09/06 22:05
→ chihchien: 對應證人為了求毒品§17的減刑,刑警指什麼通常就認什 09/06 22:06
→ chihchien: 麼,認真一點的還有放錄音帶,但多數都沒有,誤差很大 09/06 22:07
→ chihchien: 刑事訴訟法確實沒有要求,但證據瑕疵來瑕疵去的 09/06 22:08
→ chihchien: 辯護人難道要跟被告說你吸毒業障重,所以法院沒錯嗎 09/06 22:09
→ chihchien: 不過我想原po的內容顯然避重就輕,相關意見也不足為採 09/06 22:11
推 chihchien: 至於對法院判決所需要的標準,各自有各自的想法,就 09/06 22:13
→ chihchien: 畢竟也沒有實際承辦,就當作討論吧 09/06 22:16
推 q135q135: 推樓上 實務上的確存在這樣的問題與現象 09/06 22:20
推 chihchien: 然後我三樓推文其實也沒有要嗆二樓的意思,附此敘明XD 09/06 22:27
→ treasurehill: 我想C大可能誤解了 本案並沒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09/06 22:54
→ treasurehill: 本案的判決認定都有證據支持 只是那個證據不是直接 09/06 22:55
→ treasurehill: 證據而已 而被告argue此點顯然是搞錯方向了 刑事訴 09/06 22:57
→ treasurehill: 訟法對證據能力的要求只有禁止傳聞證據 以及被告的 09/06 22:58
→ treasurehill: 自白不能當作論罪的唯一依據 但沒有禁止你全部使用 09/06 23:00
→ treasurehill: 間接證據來推論主要犯罪事實 只要你能說得通就可以 09/06 23:01
→ treasurehill: 我老闆之前就說過了 判案就像在寫小說一樣 而那些 09/06 23:02
→ treasurehill: 證據就是你的素材 如何把這些素材組成一個個合理的 09/06 23:03
推 csiace: t律說的沒錯 09/06 23:03
→ treasurehill: 故事 那就是勝負的關鍵 不是緊抓一個小點不放 而 09/06 23:03
→ treasurehill: 忽略了自己前後陳述的矛盾性 這個判決就是一個例子 09/06 23:05
→ treasurehill: 有興趣可以上司法院的網站搜尋本案判決內容 看看新 09/06 23:05
→ treasurehill: 北地院怎麼駁斥被告的抗辯 以及公訴人如何將監聽 09/06 23:07
→ treasurehill: 譯文與證人的證詞串接起來 組成一個合理的故事以說 09/06 23:08
→ treasurehill: 服法官 相對的被告律師在此方面作的顯然不足 都只 09/06 23:10
→ treasurehill: 是支離破碎的抗辯 而且常常前後互相矛盾 難怪會被法 09/06 23:10
→ treasurehill: 院認定是脫罪之詞而不予採信 09/06 23:11
推 gaudete: 樓上說詞完全適用蘇建和案 歷經幾十位法界菁英檢察官法官 09/06 23:16
→ gaudete: 就是一再判死刑 靠的就是唬濫說故事的功力 偉哉鬼島司法 09/06 23:17
→ louis123321: 怎麼還在吵xdd 哈哈哈哈 09/06 23:18
→ treasurehill: 樓上還在跳針?沒看過蘇案的鑑定報告?被李昌鈺打臉 09/06 23:19
→ treasurehill: 的部分 光是兇刀與屍體的傷口就兜不攏了 更別提在 09/06 23:19
推 gaudete: 然後江國慶活該死好 只因敢幫死囚辯護可能較老實不會說話 09/06 23:20
→ treasurehill: 在一個小房間多人犯案的可能性 以及血跡噴撒的痕跡 09/06 23:22
→ treasurehill: 的不一致性 這哪裡可以類比?至於扯江國慶案更是好 09/06 23:22
→ treasurehill: 更是好笑了 難道有人不知江國慶案是軍法審判非一般 09/06 23:23
→ treasurehill: 刑事審判?吹牛也要打好草稿!你還以為自己是正黑版 09/06 23:25
→ treasurehill: 隨便唬爛都沒有人可以抓包的嗎? 09/06 23:25
推 chihchien: 其實我一直都沒有對那個個案表示意見XD 至於判決的要求 09/06 23:33
→ chihchien: 我明白那種說法,我也知道要怎麼擬判,但其實我自己的 09/06 23:34
→ chihchien: 對審判要合於刑事訴訟法的要求,應該不僅只於將這些間 09/06 23:35
推 chihchien: 接證據組合成一個故事而已,說白的,並不是檢方沒能力 09/06 23:37
→ chihchien: 去查獲,而且如果同時有兩種合理的說法,其實法院也未 09/06 23:40
→ chihchien: 必會堅守罪疑唯輕有利被告的原則 09/06 23:41
→ chihchien: 其實我想說的是 對掌握國家機器的檢方我們要求的太低 09/06 23:42
→ DJanfernee: 哪有規定檢警辦毒品案一定要現行犯人贓俱獲才能定罪? 09/07 00:27
→ DJanfernee: 敬請分享偵查技巧,應該可以得到法眼明察獎了@@ 09/07 00:28
→ DJanfernee: 這年頭有人賣毒會直接在電話理講,被抓只能怪自己傻 09/07 00:29
→ DJanfernee: 一個被告賣給不同的藥腳要如何才能每次人贓俱獲? 09/07 00:30
→ toshiba5566: 監聽譯文裡買毒品都嘛用代號,什麼衣服,褲子,一組 09/10 15:28
→ toshiba5566: 等等,當然聽不到海洛因安非他命的詞,還有檢察官偵 09/10 15:28
→ toshiba5566: 查時該問的一定問,必問你們是不是合資購買,想翻案 09/10 15:28
→ toshiba5566: ? 09/10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