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incess73: 侃侃而談10/11 23:36
推 presson: 推10/11 23:48
推 mattaus: 打官司沒用陰招還像是個律師嗎?當事人自己來就可以了10/11 23:55
推 edison1003: 事實的建構 以及證據的支撐 這些都是考試考不出的能力10/12 00:21
推 guitarvolley: 當事人才是真正的大魔王啦,隱瞞不利的結果先被對方10/12 00:37
→ guitarvolley: 咬了,律師QQ10/12 00:37
說到這我就要小小的抱怨一下
為什麼每次重要的關鍵證據都不在自己手上
反倒是對方老神在在
到最後關頭才秀出關鍵證據
讓你啞口莫辯
如果反應不夠快
真的會被當事人給陰死
所以無論如何當事人所說的話都得先打個對折再對折
以免到時候被當事人給陰了
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 編輯: treasurehill (1.171.0.203), 10/12/2016 00:51:49
推 yakultsundae: 大推,也或許是原po道長在一開始已經把雙方攻防跟10/12 01:20
→ yakultsundae: 收官的情勢都預設好了吧,雖然可能性....10/12 01:20
推 yakultsundae: 但覺得相反的是,以六個月應該是難以習得老闆的經10/12 01:25
→ yakultsundae: 驗或靈活的萬分之一,只有不斷的在驚嘆中筆記,然10/12 01:25
→ yakultsundae: 後下次再驚嘆,能在實習中複製實在事實上不能。所以10/12 01:25
→ yakultsundae: 在實習階段能習得紮實的涵攝然後呈現在書狀上,已經10/12 01:25
→ yakultsundae: 是近來所見初出茅廬的律師中,表現得好的。10/12 01:25
噓 lurara: 你忘記還有法官存在嗎10/12 02:38
法官是什麼?
可以吃嗎?
你以為現在還在職權主義下
由法官主導訴訟案之進行嗎?
推 csiace: 你講那些東西是天份,教不來的,我看過很多像你這樣侃侃10/12 02:40
→ csiace: 而談的人,要講得出也做得到才好啊~哈10/12 02:41
好啦!好啦!
不如閣下告訴各位道長
到目前為止打了幾件官司?
勝率如何啊?
推 csiace: 他不是忘記法官存在,而是把法官當成木樁啊XD10/12 02:42
所以閣下真的開過庭嗎?
不知道當事人進行主義?
如果當事人不主張同時履行抗辯
法院可以代替或曉諭當事人主張嗎?
還法官哩!
根本就是不懂裝懂!
推 yujui: 「又如公司已依職業災害之相關規定給付員工職業災害期間薪10/12 02:47
→ yujui: 資員工復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補償」...這怎麼發生的?10/12 02:47
怎麼不可能發生?
員工申請職災認定在前
公司依法給予病假療養
並核發全薪
勞保局核定職災在後
這一來一往就半年去了
員工不僅從公司取得全薪
並同時自勞保局獲得職災補償
公司是最後才受通知
實務上多的是這種案例啊!
※ 編輯: treasurehill (1.171.0.203), 10/12/2016 03:02:16
推 ROCKMANX6: 律師執業,如何說個法官能相信的故事,往往比法條重要10/12 06:46
推 alongdean: 推10/12 08:37
推 aqwa: 不是還有爭點整理剔除無關事項嗎?怎麼會整個主導權都被奪10/12 10:16
→ aqwa: 走?10/12 10:16
舉個實際例子來說好了
在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中
原告主張被告價金給付遲延
被告抗辯原告工作瑕疵未修改完成
未通過驗收
原告復主張被告遲延驗收
法院表明心證,就驗收瑕疵一併解決
被告乃主張同時履行抗辯,謂原告未依約提供保固保證金,乃拒絕自己給付
原告則回答工程交付已逾五年,保固期間已過,被告主張同時履行辯無理由
被告再抗辯原告工作未完成,保固期間尚未起算,原告仍須辦理減價驗收後才能起算保固
期間
請問這裡那裡有無關事項可以被剔除的?
又如何能在一開始爭點整理狀就能完全列明的
而無待後續審理進行中再作修正?
推 cyora: 當某點打不過時,就拉別的論點進來,有時確實有效,不過我10/12 10:41
→ david0301: 你講的訴訟要有策略是沒錯,但也偏離主題太遠,實習短10/12 10:41
→ david0301: 短五個月學的到啥? 又老闆會對實習頃囊相授?10/12 10:41
→ cyora: 個人認為仍然要看遇上哪位法官,有些根本不會理你,先前也10/12 10:42
→ cyora: 有遇過法院提示對造是不是要作某種主張的情形10/12 10:43
我不知道在別的案件是怎麼樣?
但是在工程訴訟中隨時變更爭點不是什麼不可意料的事啊
甚至還有在鑑定報告出爐之後還一直要求法院函詢鑑定人更改報告書
而法院也接受的
真的完全照著當初爭點一步一步走
沒有更改的,是少之又少的
不然你以為工程案件為什麼可以一審審個二三年
甚至還有拖了十數年不能結案的?
推 sisistar: 好奇大家對這篇的意見 10/12 12:05
推 dnoteb: 這篇八成是對的 對法官的理解部分 我不認同 但這是每個人 10/12 13:45
→ dnoteb: 的體悟 沒有對錯問題 法官掌握算是各自訴訟技巧的一環 10/12 13:45
→ dnoteb: 沒有絕對正確的應對方式 都要靠經驗跟交手的體會10/12 13:46
推 dnoteb: 訴訟案子的方向跟發展 也不是不能預測 抓的準有七八成的10/12 13:50
推 clpscol: 其實這已經偏離主題很遠了,但敝人認同此篇就實務上與紙10/12 14:22
→ clpscol: 上談兵之不同10/12 14:22
推 alttwin: 這篇基本上值得贊同,但法官部分職權進行的還是很多10/12 14:41
推 Basabe: 案件為什麼可以一審審個二三年 甚至有拖了十數年不能結案10/12 16:09
→ Basabe: 這問題的答案不就在您與許多道長辦理案件的心態中嗎10/12 16:10
→ Basabe: 如果案情繁雜的案件配上這樣的律師與只想等調動的法官10/12 16:11
→ Basabe: 最後自然就會出現浪費司法資源 當事人權利無法伸張的結果10/12 16:11
所以這到底是紙上談兵還是實際經驗?
敢問閣下有處理過工程期間長達20年
預算追加double的案件嗎
光是原始的卷證資料就高達數十箱
更別提分居於各縣市的下包商
光是一個卷証資料的搜集就要從桃園一直下到高雄
更別提相關負責人早已不知去向,無從傳換
這樣案件你要法官如何在一年半載結案?
你當真以為工程訴訟是在學校裡辦家家酒一樣?
你說結案就結案
這也未免太不可思議了!
更別提工程契約條文的複雜度
甚至還有十幾二十個契約綁在一起的狀況
請問你要如何在不經當事人辯論主張的過成下釐清爭點
我上面舉的例子已經是最簡單了
它都已經不是某一個靜態的爭點整理狀可以解決的
那你一個牽涉十幾二十個包商的工程案件
你要如何在一開始就把所有的爭點釐清?
這根本就是痴人說夢話嗎!
→ Basabe: 個人是無法苟同"律師不用陰招就不算律師"這樣的看法10/12 16:12
推 winderY: 推樓上,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也養百樣律師10/12 16:22
推 Basabe: 請您看清楚 我沒說一個案件多久應該結案10/12 16:39
→ Basabe: 但以您文中的心態 延滯訴訟結案的進度是必然的10/12 16:39
→ Basabe: 我辦過某跨國遺產糾紛 對造大所律師就如您一樣的看法10/12 16:40
→ Basabe: 一審至今法官已經調動三次 也如對造意思訴訟遲遲未結10/12 16:41
→ Basabe: 或許他完成了他當事人的期望10/12 16:42
→ Basabe: 但我不認為這樣的作法符合公共利益10/12 16:42
所以你沒看清楚我在說什麼?
爭點是動態的,不是靜態的
是隨著當事人間的攻擊防禦方法逐漸顯現的
不是一開始就擺在那裡的!
這就是邱聯恭老師所說訴訟法之動態性質
或是黃國昌老師所講的浮動訴訟標的理論
如果你再聽不懂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2/2016 16:51:48
推 Basabe: 我講的是您的心態 不是您的訴訟技巧 10/12 16:54
→ Basabe: 您總是覺得別人沒看懂您說什麼 您又何曾看懂別人說什麼? 10/12 16:55
啥心態不心態的?
原來主張訴訟標的爭點會隨著當事人的攻擊防禦方法而變動顯現
不是一個某一個靜態時點的爭點整理可以解釋的了
這居然會牽涉到心態問題
這樣邏輯推理到底是從何而來
真是令人不解?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2/2016 16:59:22
→ Basabe: 律師該促進訴訟進行 不是延滯訴訟10/12 16:56
→ Basabe: 爭點繁多 您該做的是適時提出 協助法官整理爭點10/12 16:56
→ Basabe: 不是審到一半丟出更多爭點讓案件開花10/12 16:57
→ Basabe: 其實我也了解跟您討論是沒太大實質意義10/12 16:58
→ Basabe: 只是看到您這篇 就讓我想起每次都在幫對造整理爭點的無奈10/12 16:59
→ Basabe: 以下不再回覆 祝您執業順利 遇到的法官都溫暖而有耐心:)10/12 16:59
等等,我啥時主張丟出更多的爭點來案件開花?
你別扎稻草人好嗎?
我從頭到尾說的都是訴狀的寫法不是一個靜態的事實涵攝那麼簡單
而是隨著對造攻擊防禦方法而變動的
如果這樣主張都可以被你曲解為是在炸彈開花
那我真的不知道有啥好說了?
難道你面對對造當事人的攻擊防禦方法
不是想辦法找出論點反擊
壓制瓦解他的攻擊方法
而是乖乖投降,以免爭點開花嗎?
這到底是什麼樣的邏輯思考?
我真的不能理解。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2/2016 17:08:13
推 louis123321: 應促進訴訟+1,但沒想到在律師版還會出現邱老師大名10/12 17:51
推 x455135: 不覺得原po描述實務的狀況跟爭點有啥問題,覺得很客觀在10/12 18:16
→ x455135: 說明事實啊,B大是怎麼看出他有讓爭點開花的心態的@@“10/12 18:16
推 watermom5566: 原po的意思應該是,訴訟進行有時候不是自己這方能掌10/12 18:30
→ watermom5566: 握的,因為訴訟過程中對方會丟什麼出來不知道,就只10/12 18:30
→ watermom5566: 能硬接了,除非法官發頓脾氣?(但還是得審)10/12 18:30
噓 csiace: 你開過庭?要不要讓大家找個機會一起觀摩你的風采,科科10/12 19:04
噓 csiace: 希望不要又讓我看到一個只會侃侃而談的律師,哈10/12 19:13
→ treasurehill: 樓上我明天早上剛好在新竹地檢署有庭,要來旁聽嗎?10/12 19:22
→ treasurehill: 不來就是小狗哦:)10/12 19:22
→ csiace: 你是偵查要複委任給我就是了,科科10/12 19:23
→ treasurehill: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來旁聽啊,還是只會放話而已。還10/12 19:26
→ treasurehill: 有講了那麼半天,到底勝率如何?說來聽聽,不要只會10/12 19:26
→ treasurehill: 澎風10/12 19:26
噓 csiace: 你有執照嗎?哈哈10/12 19:27
→ treasurehill: 噗吃!10/12 19:27
→ treasurehill: 樓上第一天來本版嗎?10/12 19:28
→ Invincible99: 純請教,像這種情況主張「失權效」的情形多見嗎?10/12 19:34
我有主張過此點
但與外部律師討論過後認為成功機率不大
第一,獨任制法官沒有準備程序的問題
第二,除非對造爭點與本案訴訟標範圍太遠,否則法院都會以依其他情形顯失公平者允許
。
噓 csiace: 我只看到你在澎風捏,科科,請問10/12 19:35
→ csiace: 高姓大名,我來幫你統計一下勝率,看看是古美門還是晨間劇10/12 19:35
→ csiace: 主角10/12 19:35
噓 csiace: 如果不敢講沒關係,我保證不會笑你是小狗,真的。10/12 19:39
噗哧
本版沒聽過工程霸主之名
閣下可是第一人啊!
噓 yj24: 祝您遇到的法官都溫暖而有耐心:) +110/12 19:41
我遇到的最高法院庭長都很溫暖而有耐心 :)
※ 編輯: treasurehill (1.171.0.203), 10/12/2016 19:47:31
推 kaiyukuo: 遇過法官直接跟對造說要不要改主張oooo,差點當場昏倒10/12 19:50
噓 csiace: 自封的嗎?所以不願意讓人幫你統計勝率囉?10/12 19:54
你好煩
直接列給你好了
1.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判字第 617 號判決 勝
2.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判字第 513 號判決 勝
3.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上字第 1094 號民事判決 勝
4.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上易字第 818 號刑事判決 勝
5.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102 年金重易字第 2 號刑事判決 認罪協商 勝
6.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4 年勞訴字第 39 號民事判決 勝
7.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2 年簡上字第 100 號民事判決 勝
我的勝率已經列給你了
敢問你的勝率為何?
→ louis123321: 蠻幽默的 看得我都以為是最高院法官 差點要跪(誤10/12 19:54
※ 編輯: treasurehill (1.171.0.203), 10/12/2016 20:02:40
→ louis123321: 加減讓本版有點歡樂的氣氛也不錯 我真的有笑XDDD10/12 20:00
→ edison1003: 偵查庭怎麼旁聽?10/12 20:01
噓 q135q135: 偵查庭可以旁聽??10/12 20:09
噓 csiace: 所以是評律網上那位執業4年判決7件,裡面多數複代理的大律10/12 20:17
→ csiace: 師嗎?10/12 20:18
所以樓上是不敢秀勝率嗎?
拼命顧左右而言他?
噓 cs012345678: 原來是程霸主,失敬失敬10/12 20:21
噓 csiace: 所以是那位嗎?10/12 20:28
你不是很厲害嗎?
嗆別人沒經驗沒執照嗎?
怎麼勝率給你了
就開始學小狗耍賴了?
早說嗎?
何必浪費大家時間?
噓 q135q135: 1.在行政訴訟中當行政機關的複代理人 勝10/12 20:30
→ q135q135: 2.在行政訴訟中當行政機關的複代理人 也是"勝"10/12 20:30
好好笑喔
可是聽說我走之後上訴就被駁回啦!
這到底是誰的問題啊?
還有講那麼多沒有用啦
判決結果拿出來就知道實力啦!
還是你要跟我比期刊論文數我都奉陪啊!
噓 q135q135: 要比什麼??比誰比較會稱其他道長是學"小狗"耍賴嗎??10/12 20:35
→ q135q135: 老實說 要比秀下限這件事 小弟承認自己的確不在行10/12 20:35
秀下限?
這話你可找錯人囉
噓 csiace: 你開過庭?要不要讓大家找個機會一起觀摩你的風采,
?
噓 csiace: 希望不要又讓我看到一個只會侃侃而談的律師,哈
我都開放旁聽了
不來的當然是小狗囉!
噓 csiace: 唉唷~~開罵囉~~我相信經驗真的很重要,各位覺得呢10/12 20:35
有人要伸出臉要給我打
那有什麼辦法呢?
噓 csiace: 我只看到你在澎風捏,科科,請問
→ csiace: 高姓大名,我來幫你統計一下勝率,看看是古美門還
是
→ csiace: 主角
噓 csiace: 如果不敢講沒關係,我保證不會笑你是小狗,真的。
噓 csiace: 你開放偵查旁聽?真的是笑死人了?閣下哪位?
是你自己說要旁聽的
怪我哩?
→ louis123321: 是樓上說要旁聽沒錯 但你怎麼會選擇偵查庭...10/12 20:46
噓 csiace: ㄏㄏ,工程界霸主不清楚刑事偵查程序好像也還好吼10/12 20:47
話說嗆人不敢開放旁聽的人
藉口還比人多喔!
你的勝率呢?
跑哪去了?
還是繼續龜?
→ louis123321: 不是藉不藉口的問題啊...是偵查庭不是公開的阿...10/12 20:50
→ louis123321: 這不可能不知道吧!?10/12 20:51
樓上真沒有幽默感
噓 csiace: 哈哈~大家有眼睛會看~~今晚真是頗歡樂的,謝謝囉10/12 20:52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來嗎?
還是要繼續龜在網路之後嗎?
還有勒
你的勝率呢?
說出來讓大家娛樂娛樂一下!
→ csiace: 希望版主m一下,讓大家記得本版有一位工程霸主啊啊啊10/12 20:53
我的文章沒啥價值
不需要MARK啦
倒是像閣下這麼厲害的人
怎麼連自己的勝率都不敢透露一下呢?
→ csiace: 老實說以我目前交手的經驗來看,老律師普遍沒啥戰力,被設 10/12 19:22
→ csiace: 計帶著跑的機會比較高,我有太多抓老律師語病,讓對方當 10/12 19:22
→ csiace: 場語塞,冷眼看那些老律師翻不到證物的經驗。我是認為經 10/12 19:22
→ csiace: 驗沒有那麼重要,用心、冷靜、活用才是最重要的。 10/12 19:22
※ 編輯: treasurehill (1.171.0.203), 10/12/2016 20:57:08
推 sisistar: 是潘大大嗎?請問有工程案件可以拜讀一下嗎?10/12 21:21
→ a9301040: 哇,待過最高院,先給箭頭10/12 22:55
推 dnoteb: 呃 霸主只有七件阿...我剛剛司法院搜尋自己 北高行90筆10/13 08:28
所以現在是要跟非訟律師比訴訟專業是吧?
不然這樣好了,我們來比比,審過幾個聯貸案,參與過幾個BOT案專案顧問,辦過幾個政
府採購招標案,作過幾個履約管理,草擬過幾個EPC合約?解決過幾次工程履約爭議?如
何?
順便請說明一下何謂PPP,PFI,工程生命周期,以及PCM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推 dnoteb: 我不會去高談闊論我多懂非訟啊,我確實不懂,但訴訟我懂,10/13 09:45
→ dnoteb: 謝謝10/13 09:45
對啊,所以你當不成工程霸主啊!
連整個工程訴訟在整個工程生命周期所占的比例都不知道,只會拿訴訟來說嘴,這真的會
被業內人士笑的,有空多去世曦,中華工程,中鼎走走,看看他們在作什麼,再來談工程
法律吧!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09:52:21
推 dnoteb: 每個人所長不同,我不會吹成自己全能,不用比沒關係10/13 09:48
全能?我還以為你在跟我談何謂工程法律呢?
https://goo.gl/E6mtRU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09:57:00
推 likeselina: 小弟一路看下來這篇也太有趣了,多謝各位前輩賜教,也 10/13 09:56
→ likeselina: 算是長知識增長見聞了。10/13 09:57
→ louis123321: 真的很有趣xdddd一早狂笑10/13 10:02
推 dnoteb: 我不太在意這些,我只懂打官司用的工程問題,以外的我完10/13 10:05
→ dnoteb: 全沒興趣暸解,謝謝啊10/13 10:05
所以我說你在魯班門前弄斧啊!
明明整個工程法律是從期前規劃 ,備標,招標,履約管理,驗收,到保固所有涉及的法
律問題,結果你只拿驗收,甚至只是驗收中走到訴訟的一小部分來說嘴 不覺得自己很可
笑嗎?
推 dnoteb: bot顧問合約什麼的,我們所實習律師離開後有在做,會了就10/13 10:08
→ dnoteb: 是照表操作,沒特色不喜歡,霸主加油10/13 10:08
照表操作?
這真是行外人說的笑話!連 turkey,EPC,實作實算,計價方式都搞不清楚,只會照抄的
菜鳥擬出來的合約,才會導致後來的履約爭議,甚至開庭訴訟,這些先期規劃就可以避免
的問題,居然被你評價為沒特色不重要,難怪你只能窩在法庭裡搞訴訟啊!
→ dnoteb: 這篇我以為在講開庭,法官,誤解真是可怕呢10/13 10:10
推 BailiTusu: 來律師板卻看到小孩子的吵架方式...10/13 10:11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0:18:16
推 dnoteb: 你講的不用是律師也可以做,我賣便當不用管米怎麼種,你爽 10/13 10:16
→ dnoteb: 就好 10/13 10:16
對啊,所以你連毒米好米都分不清,直接下鍋賣給客戶,讓客戶吃了拉肚子,這就是你的
專業?
→ dnoteb: 我是覺得很可笑,跟不懂訴訟的在討論法官, 10/13 10:16
→ dnoteb: 你繼續,我沒空跟訴訟生手討論訴訟問題10/13 10:18
生手?嘖嘖?好好笑?
敢問閣下辦過啥工程大案?核四龍門廠履約爭議案?空軍官校履約爭議?軍備局302廠履
約保證金返還案?交九權利金訴 訟案?桃園汙水下水道履約訴訟案?還是你打贏理律李
家慶?這年頭喜歡自我吹噓膨脹的人還真的是越來越多啊!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0:32:15
→ louis123321: 真的是奇文共賞xddd 膨脹了都出來了xdddd 10/13 10:36
來看看更奇的了!
可不要坐井觀天啊!
https://goo.gl/QIUm6s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0:40:01
推 Basabe: 看完這一串 覺得您的回文也算切中原題 10/13 10:40
→ Basabe: 顯然您實習期乃至執業這幾年 沒學到什麼做人10/13 10:41
→ Basabe: 如果您個性依舊 我敢保證離開前事務所後 您很難再接觸到這 10/13 10:42
→ Basabe: 些大案10/13 10:42
保證?嘖嘖?
話說我最近才接到一位北京的獵人頭顧問的邀約,邀請我去擔任某營造廠的legal direct
or呢!
看來你的保證沒啥效果呢?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0:45:09
→ Basabe: 懷才不遇的人大抵會有些傲氣 但您已經太狂了 10/13 10:42
推 Basabe: 我朋友的父親是最高法院庭長 曾任某院院長 為人很謙和 下10/13 10:44
→ Basabe: 次去他家玩 我會把這篇文章給他過目10/13 10:44
→ Basabe: 看他認不認識這麼優秀的前助理 也想請教他最高法院是怎麼10/13 10:45
→ Basabe: 教人的10/13 10:45
推 Basabe: 很好啊 您的個性或許很適合中國人愛談的狼性10/13 10:47
→ Basabe: 但在台灣大概很難混的下去 加油囉10/13 10:47
沒差啊,反正根據我過去一年來的側面消息來源,台灣廠倒的倒,出走的出走,沒人開得
起好薪資聘用專業人士,如果你想繼續窩在這灘死水裡取暖,我也沒意見啊!
→ louis123321: 我也要去問xdddd 10/13 10:48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0:53:27
推 Basabe: 期待您成為全亞洲的工程界霸主:)10/13 10:54
您太抬舉我了,我只是想盡快逃離明年初即將開始的大量企業裁員潮而已,你就多保重囉
!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0:57:05
噓 cs012345678: Q:如何造就一代工程霸主?A:自己講10/13 10:56
推 Basabe: 不過提醒您一下 中國不是一個完善的法治國家 您過去發展10/13 10:56
→ Basabe: 之後 說話跟做人可要比在台灣更注意10/13 10:56
這點不用您擔心,已有陳希佳前輩在此開路了,為中國政府草擬相關法案,其次,我想作
的也並非純法律,而係工程管理,所以法治什麼的,對我而言,沒啥差,反正大家用的也
不是中國法,而是FIDIC條款。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1:00:47
推 Basabe: 陳律師怎麼會是您前輩?據我所知他沒自稱過工程界霸主啊? 10/13 11:04
台大法研學姐不稱前輩,要稱啥?
推 cs012345678: 霸主,就是禁得起比較。辦工程的霸主 ,就是那麼自信 10/13 11:05
推 Basabe: 不管您做什麼 總是要跟人相處吧?如果您現實生活中也這樣10/13 11:06
→ Basabe: 說話,我很難想像您如何與人共事?10/13 11:06
在下跟敝公司前外籍律師相處的很好啊!:)
推 Basabe: 那可能是您外文不夠好 或是該律師中文太差:(10/13 11:12
是是是,你英文最好啦,掠幾句英文來聽聽?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1:14:37
推 Basabe: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把這篇拿去給陳律師看 讓她知道能幫工程 10/13 11:15
→ Basabe: 界霸主開路是一件多麼榮幸的事XD 10/13 11:15
需要我提供給您她的wechatid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1:19:03
推 lovesong: 據悉此處有工程界霸主 本著看熱鬧的心態來瞧瞧10/13 11:19
推 lovesong: 沒想到如此精彩 果然是霸主 佩服佩服 10/13 11:21
推 chinfrank: 我來看熱鬧的 別吉我10/13 12:23
推 clpscol: 這篇文是怎麼回事...10/13 12:25
→ q135q135: 這篇文不就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在力戰群雄嗎??哈~10/13 12:40
自我感覺良好?噗!也罷!反正夏蟲不可與其語冰也,您高興就好 。不過話說回來,今
天地檢署開庭,怎麼不見有人來旁聽?難到是都變小狗去了嗎?
推 joker6: 地檢署旁聽?你認真的?10/13 13:01
當然是認真的,既然有人敢嗆,我就邀請他來啊,不來就是小狗:)
→ Jackoneone: 朝聖XD10/13 13:02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3:05:33
推 zxc556613: 朝聖工程界霸主10/13 13:27
推 t83288: 說個笑話:工程界霸主,哈哈哈哈哈 10/13 13:36
拙作二篇,敬請桌參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213007
http://www.ccma.org.tw/ojs/index.php/ccma/issue/view/47
推 kei29: 地檢署旁聽 太狂啦XD 10/13 13:38
→ louis123321: 偵查庭就不是公開的RRR10/13 13:53
唉!就說你欠缺幽默感啊!
明知道對方是嘴砲還要認真?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3:55:40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14:03:03
→ guitarvolley: 我覺得去地檢署旁聽這句話不要一再出現比較好,學法10/13 14:03
→ guitarvolley: 律的有在生活中維持專業的必要,不然不諳法律的人會10/13 14:03
→ guitarvolley: 信以為真。展現幽默感還是建立在正確專業知識比較好 10/13 14:03
→ guitarvolley: 。10/13 14:03
推 dudu0304: 朝聖推,真的很有趣 10/13 14:04
推 lovesong: 我想並沒有人質疑您的學術能力 10/13 14:17
推 lovesong: 不過您回文的方式還真是增長小弟見識 佩服佩服10/13 14:23
→ BeeGeesbest: 是幽默在哪阿...10/13 14:47
推 siriuswinds: 龍門核四履約爭議、軍備局招標爭議、中油工程採購履10/13 14:52
→ siriuswinds: 約爭議,所以辦過以上案件可以和大大討論工程法律了10/13 14:52
→ siriuswinds: 嗎?10/13 14:52
→ siriuswinds: 工程法律博大精深,我相信每個道長都有專擅的部分,10/13 14:53
→ siriuswinds: 真的不要再區分非訟或訴訟了啦10/13 14:53
還是那句老話,請仔細研究一下工程生命周期,從期前規劃,備標,招標,履約管理到結
案,每一段時間都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譬如說用地取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環境影響
評估,施工期間的勞安問題,建築鄰損,噪音管制,共同管道開挖許可,使用執照取得,
這些都是工程法律的範籌啊,為啥有人以為打打工程訴訟就是全盤瞭解工程法律?真是坐
井觀天,夜郎自大!
→ siriuswinds: 至少我覺得,能讓當事人獲得他滿意的結果,才是律師10/13 14:54
→ siriuswinds: 最重要的目標吧10/13 14:54
推 siriuswinds: 呃,我並沒有說打過工程訴訟就是通盤了解工程法律啊 10/13 15:03
→ siriuswinds: ,道長別太激動了 10/13 15:03
我不是說您,我只是針對某些人對工程法律的誤解,事實上工程法律大宗還不是一般的民
事訴訟,更多的是行政管制的問題,這些不一定會走到法律訴訟,但卻可以卡死一個開發
案。
譬如說最近很熱門的台化彰化廠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展延爭議就是一個明證,這也
是工程法律的範疇啊?牽涉到複雜的開發許可制度與行政處分附款效力,怎不見版上有人
討論呢?
噓 foone: 偵查庭叫人旁聽,不來是小狗,然後說幽默?這應該永久水桶 10/13 18:16
又來一個新警察啦!
要旁聽可不是我要求啊
您找錯對象啦!
噓 csiace33: 你開過庭?要不要讓大家找個機會一起觀摩你的風采,
37
噓 33csiace: 希望不要又讓我看到一個只會侃侃而談的律師,哈
噓 khydra: 幫推 10/13 18:25
推 dnoteb: 還好我不是打那種教師解聘的東西 我打的好像工程挺多 XD10/13 18:47
→ dnoteb: 北高行一週平均會開3-4庭 庭務員看到人就直接幫我報到 10/13 18:48
我打的工程案件也很多啊
只是沒掛名而已
話說理律的李家慶律師還曾是我的手下將呢 :)
→ dnoteb: 不會進訴訟的東西 我不想管 也不重要 而且本串不是在討論 10/13 18:49
→ dnoteb: 老闆不教非訟怎麼辦 是訴訟怎麼辦 我也沒否定非訟的價值10/13 18:49
→ dnoteb: 什麼夜郎自大就不用了 我沒想當非訟律師 大家各自尊重專業10/13 18:51
所以訴訟案件的多寡跟懂不懂工程法律有啥正相關?
你拿這來說嘴不是夜郎自大是什麼?
推 alttwin: 連打贏某某律師都拿出來了,案件處理的結果真能證明什麼?10/13 18:55
不知道
這你得問某人啊?
先是嗆不敢公布勝率
勝率給他了
又開始扯處理案件的多寡
藉口還真是多啊!
推 dnoteb: 工程法律懂不懂 這句話不是我講的 您講的 跟討論有什麼關10/13 18:59
→ dnoteb: 係 要問您了 我冥想不出來 謝謝阿..猛將兄 阿不對 霸主兄10/13 19:00
→ dnoteb: 我什麼自大就不需要了 講訴訟的話 我至少比您強許多而已10/13 19:01
所以這段話的意思是?
推 dnoteb: 呃 霸主只有七件阿...我剛剛司法院搜尋自己 北高行90筆10/13 08:28
原來處理案件多就叫做訴訟強喔~~
嘖嘖 說這話還真的一點不害臊啊!
→ dnoteb: 講非訟 你強 我沒撈過界討論非訟 講話客氣點 不要幫我生10/13 19:02
→ dnoteb: 話 再自己做負面評論 請自重10/13 19:03
我可從來沒說過我非訟強喔
我只說我懂工程法律而已
至於訴訟強不強
我想是看勝率吧?
沒聽說有人用訴訟案件多寡來做評比的啊
推 dnoteb: 我「只」講行政法院而已 .. 害臊啥? 七件的很多倍阿10/13 19:08
→ dnoteb: 勝率?我算不出來耶 好幾百件 懶得算 唉...10/13 19:09
嘖嘖
比案數沒啥意義啊
我認識的律師也上千啊
可是敗訴的比勝訴還多ㄟ
照您的說法
他也是訴訟強手囉!
→ lukehong: 案子接多了 本來就不是每次都接贏面大的案子 否則這輩子10/13 19:15
→ lukehong: 只打一件勝訴 難道就可以聲稱勝率百分之百嗎?10/13 19:15
所以樓上可以計算一下七連勝的機率嗎?
比起某人來
我可從來都沒有選擇CASE的權力喔
都是上面叫我辦什麼案子我就辦什麼案子
如果只要比CASE數
那老律師不是最吃香的嗎?
誰能比他的年資CASE多?
但訴訟專業呢?
版上不是一大堆人瞧不起老律師?
怎麼這一會兒又拿年資來說嘴哩?
→ naimabibi: 媽我在這!!工程界霸主94狂!10/13 19:34
→ q135q135: 竟然可以在本板看到自以為的幽默的夏蟲 滿有趣的10/13 20:27
話說今早的小狗怎麼突然變成夏蟲啦?
推 weli: 我刷了半小時等不到霸主新回應 霸主回我回我10/13 21:00
→ dennies: 一開始受雇的時候,接連和解了五件,一度以為自己是Mr.Wi10/13 21:40
→ dennies: n win,然後,就敗訴了。10/13 21:40
→ a9301040: 幫樓上QQ其實很多時候是案件本身決定勝敗,不用太在意10/13 21:57
推 lukehong: 樓樓上當時見好就收 別再接案 就可聲稱和解界霸主10/13 21:58
推 SoloHomerun: 手下將又如何?人家比你謙虛多了!10/13 22:09
什麼時候連謙虛都可以拿來說嘴了?是沒話題可辯了嗎?
→ SoloHomerun: 夏蟲?希望最後不要變成「冬蟲夏草」才好!10/13 22:10
冬蟲夏草好啊,那可是稀有的名貴藥材欸!:)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3/2016 22:15:45
→ ArrowSmith: 看到前面推文提到案件開花,再看到後面一大串推文完美10/13 22:33
→ ArrowSmith: 示範何謂開花,實在巧妙!10/13 22:33
這都得感謝各位律師的協助,為大家示範了當自己的論點辯不過別人時是怎麼樣的習慣性
的轉移話題。
譬如說,從嗆人不敢公開勝率扯到不敢開放旁聽,再從不敢開放旁聽扯到偵查不公開,再
從偵查不公開扯到謙虛不謙虛。
如果各位自豪的訴訟技巧就是這樣的,那我只能說,敗訴的機率很高。
推 hugosapphire: 影響官司勝敗的因素很多 純論勝率多少其實意義不大10/13 22:33
→ hugosapphire: 案件屬性、當事人種類、配合程度、證據多寡、10/13 22:34
→ hugosapphire: 審理法官等等太多太多不是律師可以控制的因素... 10/13 22:34
就是因為不能控制,所以勝訴率更難得,不是嗎?相反的,拿承辦案件數的多寡來論證自
己的訴訟專業,這期間的因果關係何在,就令人難以理解了。
推 komikado5566: 太有趣了XD10/13 23:01
樓上古美門降臨!
噓 csiace: ㄎㄎ~~笑歪我了~大家有眼睛會看事實,是你辯不過別人吧 10/13 23:20
才說,又一個完美地示範如何轉移話題了,話說今天早上開庭怎麼沒見你出現?是主人又
帶你去那溜達溜達啦?
噓 csiace: 請問各位認為我應該怎麼對待這位工程霸主?10/13 23:29
要開始找討救兵啦?呵呵!
推 t83288: 大家好,我是廢文霸主10/14 00:10
首先感謝陳大律師的分享,不過在下可有一點要澄清
此所謂開路,乃指陳大律師為中國政府撰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同指南
(試行)》,建立中國PPP法治之基礎,非謂陳大律師乃個人之馬前先鋒,在下忝
為台大土木博班學生,如果真有麻煩,還請本所營管組的學弟妹協助,豈敢勞動
陳大律師為本人開路,請陳大律師勿信饞人之言,擅作斷章取義之解!
噓 csiace: 哈哈哈~~一直修一直改也沒用惹,我先備份惹~10/14 00:59
噓 csiace: 笑壞我惹,好高明喔~~你!10/14 01:02
不用挑撥離間啦!
在下台大土木博班營管組,認識工程界的人士也不少,還需要陳大律師來開路嗎?
閣下搞了半天,就只有這招嗎?還真是有趣啊!
噓 csiace: ㄏㄏ 除非人家理解能力有問題囉~好可憐唷~~~~~~~~~你!!10/14 01:14
人家理解能力有沒有問題我是不是知道啦,倒是有人挺喜歡挑撥離間的,居然可以掰出台
大土博生入進中國PPP還需要靠律師引薦,這種荒謬的推論可是笑掉人大牙了!
閣下難道不知本人的碩士論文可是台灣BOT法制研究的始祖?所有研究BOT法制的論文都還
得引用本人著作勒!
噓 csiace: 都你自己在講,越描越黑,此地無銀三百兩10/14 01:43
嘖嘖!
這是陳大律師的論文
現代仲裁人之比較研究─以機構仲裁為中心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86/碩士
研究生:陳希佳
指導教授:柯澤東 柯澤東引用關係
國圖紙本論文
被引用被引用:5
這是在下的論文
獎勵民間興辦公共設施法制之研究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85/碩士
研究生:潘欣榮
指導教授:王仁宏 王仁宏引用關係
國圖紙本論文
被引用被引用:41
誰替誰開路還不知道呢?
→ Qmmmm: 為何沒在新竹登錄卻可以在新竹地檢偵查庭執行律師業務?10/14 02:02
誰告訴您我是以律師名義出庭的?
噓 csiace: 樓上XDDD,等一下說你沒幽默感,ㄎㄎ10/14 02:08
樓上不要再自曝其短啦,居然不知道inhouse counsel 得以公司職員名義出庭嗎?
→ csiace: 都他自己再講,不過這兩天他在業界夠紅惹,ㄎㄎ10/14 02:09
噗吃,我在業界紅不是這一兩天的事好嗎?看來閣下的資歷還蠻淺的啊!果然是新警察啊
!
噓 csiace: 喔~那你還選偵查庭叫別人去旁聽??連偵查庭不開放旁聽都不10/14 02:14
→ csiace: 道嗎?真是一位大律師捏10/14 02:14
嘖嘖,我開放民庭你就會來?別笑死好嗎?閣下的發言模式還真是典型的顧左右而言他啊
!講了半天的勝率到現在都還拿不出來,只會拼命的轉移話題!
→ csiace: 你在業界火紅囉~~工程霸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10/14 02:14
→ csiace: 我這裡有霸主原文無修改原版備份,歡迎來信索取,謝謝10/14 02:15
→ csiace: 被抓到沒登錄新竹 現在又改稱自己不是去執行律師業務 ㄎㄎ 10/14 02:16
樓上又再鬧笑話了
臺灣律師懲戒委員會104年度律懲字第24號決議書先看完再來說吧!
不要自曝其短喔~~~
噓 csiace: 哈哈~~你先登錄新竹吧!!!!!!10/14 02:19
樓上又開始轉移話題的嗎?你不是說要來看我開庭嗎?怎麼現在又開始扯有沒有以律師身
分出庭?這就是你的訴訟技巧?難怪不敢公開勝率啊!
→ csiace: 啊~~~不知道李家慶大律師看到原版未修改文章會有甚麼反應 10/14 02:19
→ csiace: 會不會像希佳這麼幽默捏10/14 02:20
南偉案 李律師在最高行就是敗訴啊
還能有什麼意見?
→ csiace: 還有啊~你應該有唸過刑法吧~~那些說人是小狗的字眼~ㄎㄎ 10/14 02:21
沒來的人是小狗違反刑法那一條了?說來聽聽。
→ csiace: 我是建議你謙和一點,不是每個人都不計較~ㄎㄎ10/14 02:22
→ csiace: 說要看你開庭,你選一個讓人看不了的庭,到底是欠缺常識10/14 02:23
→ csiace: 還是太幽默? 這就讓大家自己判斷了10/14 02:23
→ csiace: 不知道還以為你偵查要複委任給我捏,結果你連委任的資格10/14 02:24
還在跳針啊!
你扯了半天的勝率怎麼到現在都還拿不出來啊?
還一直跳真要看別人開庭?
又扯複委任?
你在法庭上都是這樣的訴訟論的嗎?
難怪不敢公開勝率啊!
→ csiace: 都沒有~~然後抓著這個罵別人是小狗,你不覺得你很好笑? 10/14 02:25
→ csiace: 沒念過沒關係啦,你往後還有釘子可碰,就不勞我了~ㄎㄎ10/14 02:26
樓上的刑法真的要重修了
連可得特定的的對象這個構成要件都不知道
還要跟人家談刑法?
真是不害臊啊!
噓 q135q135: 請其他道長去旁聽偵查庭 真是秀下限無極限10/14 02:29
太好笑了!
不知道一直嗆別人不敢公布勝率的人
公布之後又開始顧左而言他
要求對方開放旁聽
然後又扯偵查庭不公開的人
到底是誰在秀下限啊!
說到底就是在嘴砲啊!還哪來的那麼多歪理!!!
→ csiace: 原版文章內容很清楚啦~這種東西不是爭辯就有用~10/14 02:33
→ csiace: 其實害臊這件事情,應該要問你自己,哈哈10/14 02:34
→ csiace: 這兩天下來你的技巧好壞,其實很清楚,我就不多說了,ㄎㄎ10/14 02:34
所以你的真實名是csiace?任何人看到csiace就能與你的真實人格相連結?
更別提不來是小狗這個種描述是否可以達到刑法所謂貶抑他人人格之要件
我看還很有疑問呢
如果您不信邪 歡迎去告
到時候就知道是誰在鬧笑話了!
噓 csiace: 哈哈~誰在扯其實很清楚啊~這點我相信大家都不懷疑10/14 02:37
噓 csiace: 明天來問問工程界的朋友們,看看大家對你評價如何,ㄏㄏ10/14 02:41
不要扯大家啦!
你連一開始我問你的問題 勝率多少 到現在都還回答不出來
還要扯什麼?
東吳出來的都是這個水準嗎?
可不要丟你學長姊的臉啊!
→ csiace: 關於鬧笑話這件事,看到希佳臉書我已經不懷疑了~~10/14 02:43
希佳臉書?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親暱了,要套關係也不是這樣子吧!更別提我1996年就開始
寫Bot了,還需要2014年才替大陸撰寫ppp法制的陳大律師開路?你也未免太好笑了吧!
這是陳大律師的期刊論文
1. 投資中國大陸PPP項目的契機與主要風險 陳希佳 工程 89:1 2016.02[
民1
2.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於二○一二年之變動所產生的實務影響 陳?
3. 兩岸仲裁法比較研究 -下- 陳希佳 仲裁 97 2013.05[民102.05] 頁30-
63
4. 兩岸仲裁法比較研究 -上- 陳希佳 仲裁 96 2012.12[民101.12] 頁73-
10
5. 探討我國法院關於非機構(ad hoc)仲裁判斷的裁判--臺灣高等法院99年
度
6. 寰瀛法律文教基金會[古嘉諄、黃世芳、林怡芳、陳希佳、鄭曉如著]《
民
7. 大陸關於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規定與實務見解 陳希佳 仲裁 91 2010.0
9[
8. 蘇格蘭之刑事制度--可供法院選擇的刑罰種類及陪審程序 布萊恩.吉爾
?
9. 工程仲裁人名冊之建立 古嘉諄 ; 陳希佳 ; 楊錫安 ; 李建中 仲裁 80
?
10. 仲裁人之角色與選定 古嘉諄 ; 陳希佳 仲裁 77 民95.03 頁1-20
11.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規則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之
比
12. 先調解後仲裁之理論與實務 陳希佳 仲裁 75 民94.08 頁114-143
13. 以仲裁作為兩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機制可行性之分析 陳希佳 ; 李貞儀
?
14. 海峽兩岸仲裁判斷之相互認可 陳希佳 律師雜誌 261 民90.06 頁66-80
15.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二000年仲裁規則修訂條文評析 陳希
佳
這是我的期刊論文
1. 政府採購案件中押標金法律性質之研究 潘欣榮 月旦民商法雜誌 38 20
12
2. BOT、有償 BTO還是BT?--從民間參與臺南永康污水下水道與馬祖南竿
海?
3. 從在建工程所有權移轉(真實讓售原則)之觀點看開發型不動產證券化之
可
4. BOT、有償 BTO還是BT?--從民間參與臺南永康污水下水道與馬祖南竿
海?
5. 公共工程契約中共同遲延法律責任問題之研究:從英美法與FIDIC條款
之?
6. 以土地信託制度進行都市更新事業可行性之研究--兼論主管機關與融資
機
7. 以土地信託制度進行都市更新事業可行性之研究--兼論主管機關與融資
機
8. 變調的BOT--從ETC案談起 -下- 潘欣榮 現代營建 380 2011.08[民100.
08
9. 變調的BOT--從ETC案談起 -上- 潘欣榮 現代營建 379 2011.07[民100.
07
10.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權利變換計畫法律性質之研究 潘欣榮 全國律師 1
5:
11. 政府採購法下招標爭議案件訴權內容及訴訟類型之研究 潘欣榮 法令月
刊
12. BOT建設下融資機構介入權/主辦機關強制接管法律性質之研究--兼論
以?
14. BOT建設下公開招標法律問題之探討(下)--以獎參條例為中心 潘欣榮
月?
15. BOT建設下公開招標法律問題之探討(上)--以獎參條例為中心 潘欣榮
月?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是誰在為誰開路
是誰在鬧笑話啊!
然後我們再來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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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asabe: 不過提醒您一下 中國不是一個完善的法治國家 您過去發展10/13 10
→ Basabe: 之後 說話跟做人可要比在台灣更注意10/13 10:56
這點不用您擔心,已有陳希佳前輩在此開路了,為中國政府草擬相關法案,
==================
稍微有一點中文閱讀能力的人應該看的出來,在此所謂開路指的是什麼?不知怎麼會
有人認為我在要求陳大律師為我開路?這到底是誤讀還是惡義的曲解,我想明眼人都看得
出來
噓 csiace: 哈哈哈,我笑整晚啊~~今晚也謝謝讓我如此開心10/14 03:04
唉,何必故作強言歡笑呢?這樣會內傷的哦!
噓 csiace: 哈哈,改到五點多喔,哈哈哈哈哈哈,笑歪我了。10/14 08:13
敢問閣下的勝率呢?怎麼到現在還那不出來?
→ q135q135: 函攝??涵攝??傻傻分不清楚......10/14 09:58
又開始發散了,現在居然還充任起國文老師來啦?
→ q135q135: 原主八主是不可以被糾正或不能受被糾正 否則就要扣別人10/14 10:11
→ q135q135: 帽子 早說嘛 這樣大家就不用浪費時間在八主身上囉10/14 10:11
閣下又開始跳針囉,不是不能糾正錯字,只是你除了糾正錯字之外,還有什麼新論點可以
提出啊?不要一直浪費大家的時間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4/2016 10:15:35
推 q135q135: 打錯字 是"原來"10/14 10:15
推 YoOrange: 大家好,我路過的,只是想在神串留名,沒事兒沒事兒。10/14 10:17
→ q135q135: 和八主討論"新論點"??討論如何不帶髒字地罵其他道長是小10/14 10:23
→ q135q135: 狗和如何秀下限嗎??或是討論如何邀請其他道長到偵查庭旁10/14 10:23
→ q135q135: 聽??甚或討論如何在被打臉後硬拗是在說笑話 並順便譏笑 10/14 10:23
→ q135q135: 其他道長沒幽默感??拍謝 我沒興趣10/14 10:23
既然沒興趣還說那麼多廢話幹嘛?
不就是有人一直跳針,一直扯東扯西,我陪他玩玩而已,現在居然玩不起生氣了,那還來
上bbs打筆戰幹麻。
推 q135q135: 既然八主愛說廢話 大家陪八主練習如何說廢話 其實是滿 10/14 10:37
→ q135q135: 歡樂的 每個團體中都需要一個具幽默感的開心果 哈~10/14 10:37
練習?哈哈,只要您不嫌累就好,在下的最高記錄是連戰七天七夜,對手是小魚的紫色花
園的安桌君,不知道誰是安卓君的可以去問問噗馬,在下可是台大椰林風情政治版版主,
打遍天下無敵手啊!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4/2016 10:50:16
推 weli: 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的戰七天七夜嗎10/14 10:52
嘖嘖,這你可得去問問安卓君的同學啊,當時我們在法律系版對幹,罵得可比這裡還凶勒
!比起我與安卓君的對幹,這裡根本就是一盤小菜而已,怎麼就有人大驚小怪。
更別提,按輩分來說,撲馬,安卓君及陳大律師都還得叫我一聲學長了,說我要靠他們開
路,也未免太滑稽了!!
→ global1234: 這篇有上本週狂新聞的水準10/14 11:22
噓 lilybaby: 真是開眼界了..10/14 13:18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4/2016 14:48:45
→ louis123321: 所以是...畢業很久 考了1x年終於考上?10/14 14:51
→ louis123321: 要用學校的入學時間分學長學弟了><10/14 14:52
在下不才,跑去土木博班混了七年,你不滿意嗎?
而且說實在的,我律師從頭到尾也不過只考了三次而已,那來的考了1x年之說?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4/2016 15:00:38
→ changchunlun: 請問本回合是要比什麼?10/14 16:38
沒要比什麼啊!只不過在澄清陳大律師的誤讀而已!
推 csiace: 哈哈,那聲請支付命令沒有失敗過的各位,應該都可以稱為10/14 18:04
→ csiace: 支付命令界的霸主10/14 18:04
樓上搞錯了吧!工程霸主這稱號有不是我自封的!
※ 編輯: treasurehill (115.82.80.78), 10/14/2016 18:19:33
→ sorcha: 朝聖10/14 20:54
推 ifSwing: 朝聖+1 10/14 21:13
推 kokkok: 朝聖~雖然身為工程法律的小市民我未能榮幸認識霸主 10/14 22:50
→ kokkok: 我要跟我們法務長建議 請您來敝公司上上課10/14 22:50
→ kokkok: 尤其上面有提到我們公司 身為一個合約管理師 一定要拜讀 10/14 22:51
→ kokkok: 另外明天跟陳律師開會的時候我會幫霸主跟她提醒的 10/14 22:51
樓上不用麻煩了
在下目前已經是竹科某大廠的主任管理師了
應無法至 貴公司上課
不過容我提醒您一下
關於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之管制
不是以是否有違法規最低限的排放標準為處罰依據
貴廠之法務及外部律師可以不用浪費時間在這裡了
高等行政法院已有相關判決可供參考了
裁判字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02 年訴字第 9 號 判決
裁判案由: 空氣污染防制法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24 日
裁判要旨:
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 20 條及第 30 條規定,可知
公私場所應依所取得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否則,即該
當於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56 條規定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之情形,即應按章
論處。同辦法第 30 條規定,公私場所其產品變動快速者,應每日記錄與
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原(物)料、燃料及防制設施相關操作事項,及其
他經主管機關於許可證指定應辦理之事項,可知行為人填載其環保設備運
轉紀錄表係履行其法定義務,非屬任意行為,本應據實填載,除有積極證
據可資證明實際之操作與其製作紀錄表所填載之內容不符外,當不能捨其
書面之記載不採,而別事臆測推定。同辦法第 20 條課以公私場所應依
許可證內容操作之義務,係屬事前防範之作用,並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
自不能因未發生污染之結果,即置其填載之紀錄於不顧,而推定其有按許
可條件操作。準此,只要其有消極不履行作為義務之情形,其行政責任即
已成立,無從因其不作為未發生污染結果,即卸免責任。
※ 編輯: treasurehill (123.194.239.136), 10/15/2016 13:16:01
→ a9301040: 你還知道別人進行中案件阿,這個我就很佩服,但應該是認10/17 12:53
→ a9301040: 識吧10/17 12:53
→ a9301040: 不過法律系畢業怎麼可以念土木所@@?10/17 12:56
唉,這有什麼困難的,科學園區一大堆工廠,天天被環保局追著跑,台化的案子在他們看
來只是個小case,沒什麼好爭論的,如果台化的主張可以成立的話,那竹科廠都要跟著暴
動了。至於在下本人是物理系出身,大二平轉法律,碩士班
回去唸土木,輕而易舉,期中考不小心考了全班第一名,發考卷的時候,教授都戴著好奇
的眼
光問我,指導教授是誰,台下同學直接回答是法律系的,讓教授愣了一下,無法反應過來
,那情景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9.8.116), 10/17/2016 13:58:03
推 TSwifty: 推 10/20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