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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一下,若是已被公司聘請擔任法務的工作(全職),那麼還可否自行以律師身分接案? 例如雖然擔任法務,但親友有訴訟需要律師擔任代理人出庭協助,或同時自行接案。 此種作法不知有無違反現行法規? 假設沒有違反利益衝突,公司及當事人都知悉,是否可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76.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78789355.A.596.html
aij: 可吧,只有稅的問題 11/10 23:06
forbit1989: 可以呀 老闆同意就好 11/10 23:15
weihsi: 記得入會,法袍要穿 11/11 00:23
deann: 要入公會阿 剩下就是你跟公司的問題而已 11/11 09:30
deann: 其實之前會有這種爭執就是大多數當法務的律師 都沒入公會 11/11 09:30
towar: 很多公司法務都兼職做外快好不好..... 11/11 13:04
temp: 感謝大家的建議 11/11 21:49
Jasy: 長知識了,推!! 11/15 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