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uperoho ()》之銘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之銘言: : : 在下台大法研所民商法組畢業 : : 律師高考及格 :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 台大法學論叢/台灣法學雜誌/法令月刊/月旦法學雜誌/全國律師 : : 多篇論文發表 : : 你要跟我比法學專業嗎? : 干我屁事? : 要不要讓大家學習啦?扯那麼多 嘖嘖 不是你在嗆人沒考上律師嗎? : : 你不用再顧左右而言他了 : : 請先回答一下 : : 刑事訴訟法 : : 第 258-1 條第二項 : : 律師受前項之委任,得檢閱偵查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但涉及另案 : : 偵查不公開或其他依法應予保密之事項,得限制或禁止之。 : : 什麼叫做涉及另案偵查不得公開? : 誰來限制?限制的話當然是應秘密事項;那沒限制的話勒?是不是代表起訴後原則沒偵查 : 不公開的問題?那回到原po文的問題,有限制或禁止嗎? 閣下看不懂另案偵查不公開嗎? 拼命跳針啊! : : 就算採取你的解釋審判中律師非刑訴243III規範之對象 : : 但第 258-1 條第二項並沒說此時就沒有偵查不公開原則之適用 : 什麼跟什麼,交付審判程序又還沒起訴,原文是「起訴後」,你拿交付審判來類比?表示你 : 根本沒搞懂問題啊! 原來起訴才算偵查終結啊? 到底誰沒搞懂問題啊! 你刑訴沒學好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 : 況且律師倫理規範從來沒有一條明文規範偵查不公開 : : 只有 : : 第二十條 律師應協助法院維持司法尊嚴及實現司法正義,並與司法機關 : : 共負法治責任。 : : 不管周占春洩密案或其他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都是以此條論處 : : 周占春洩密案的律師也非證人保護法規範的主體? : : 那為什麼還是被懲戒呢? : : 你可以回答一下嗎? : 我回答了這麼多了,先換你回答我的問題 : 先對你獨創的法律解釋方法說明一下 : 我再回答你^^ 我回答你了 258-1說得很清楚啦 另案偵查不公開啊 管你是審判中還是非審判中 只要另案在偵查中就有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適用 跟本案有沒有起訴一點關係都沒有 請別再跳針了好嗎? : : 你在那邊咬文嚼字地說偵查不公開原則不適用於審判中之律師 : : 但卻不敢正面回答刑訴258條之一 : : 以及大法官釋字729號的解釋理由書另案偵查不公開的規定 : : 這又是哪門子的體系解釋? : : 你都是習慣這樣斷章取義的解釋法條嗎? : : 還有臉叫別人看書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40.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83893230.A.53E.html
superoho: 「只要另案在偵查中就有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適用跟本案有沒 01/09 00:41
superoho: 有起訴一點關係都沒有」,誰否認這段話了? 01/09 00:41
沒有你還跳什麼針? 人家問的是另案偵查中有無偵查不公開原則適用 不是本案好嗎!
superoho: 一直跳針的好像是某人 呵呵 01/09 00:42
作者 z06bj6 (..) 看板 Lawyer 標題 [問題]律師可否向當事人透露另案偵辦案件? 時間 Fri Jan 6 13:46:56 2017 ─────────────────────────────────────── 假設被告甲因新北地院施用毒品案件,委任律師A為辯護人 律師A閱卷後,卷內顯示被告甲有另案販賣毒品案件現由台北地檢偵辦中 若律師A將閱卷資料copy一份給被告甲,被告甲因此知悉自己有另案偵辦中 到底誰在跳針啊?
lajunbo: 確實有人沒搞清楚問題是什麼~ 01/09 00:47
superoho: 「人家問的是另案偵查中有無偵查不公開原則適用」你這回 01/09 00:51
superoho: 答不就是你正在跳針的證明XD 01/09 00:51
superoho: 好啦 快去寫文章發表新的法律解釋方法 懶得理你了 01/09 00:52
還在跳針啊? 人家問得明明是另案販賣毒品案件現由台北地檢偵辦中 結果你一直扯本案已經起訴了 沒有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適用 還真是臉不紅氣不喘啊!
superoho: 喔喔 01/09 00:55
推 superoho: 都起訴的資料了 怎算是秘密 01/07 16:26 推 superoho: 又不是因為「偵查中」知悉的秘密 01/07 16:28 → superoho: 看看245iii的規定吧 01/07 16:28 ※ 編輯: treasurehill (36.229.40.211), 01/09/2017 00:55:42
superoho: 嘻嘻 01/09 00:55
superoho: 安安 01/09 00:56
superoho: 幾歲哪人啊? 01/09 00:57
lajunbo: 晚安~ 01/09 01:03
最後一波 第 33 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但筆錄之 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 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民國 96 年 07 月 04 日 第 33 條 立法理由 三、又筆錄之內容如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當事人或第三人 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為免徒增不必要之閱卷勞費、妨害另案之偵查、或他人之 隱私資料或業務秘密,允宜由法院得就前開閱卷範圍及方式為合理之限制,爰增 訂第二項但書。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九十二、 (聲請交付審判之閱卷) 律師受告訴人委任聲請交付審判,如欲檢閱、抄錄或攝影偵查卷 宗及證物,不論是否已向法院提出理由狀,均應向該管檢察署檢 察官聲請之。該卷宗或證物如由法院調借中,檢察官應通知調借 之法院速將卷證送還,俾便於律師聲請閱卷。 檢察官將卷宗或證物提供律師閱覽前,應仔細檢查及判斷是否有 涉及另案偵查不公開或其他依法應予保密之情形,如有上開情事 ,依本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一第二項但書規定,得限制或禁止之 。 (刑訴法二五八之一) ※ 編輯: treasurehill (36.229.40.211), 01/09/2017 01:29:08
superoho: 早安 01/09 07:53
superoho: 有夢到正確的爭點嗎? 01/09 07:53
superoho: 看來沒有XD 01/09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