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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人認定違法  原波水桶一年 原文以repost保存 以作為徵人文章警示 刪除文內部分資訊 ※ 引述     之銘言: 【事務所名稱】 非事務所,徵求接案律師 【工作型態】 受雇進行拆屋還地民事訴訟。 【工作內容】 撰寫書狀 回答客戶法律問題 開庭等 【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 【薪資範圍】 按件計酬,一案3萬(委託成立後支付,進行速度快,成功後可議獎金) 滿意度高或可長期合作。 【公司福利】 【特別條件】 有律師執照 【聯絡人/連絡方式】 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簡歷email至:   @amafii.com 註明姓名、年紀、連絡方式,合適者將主動聯絡。 【其他備註】 已擬提告刑事土地竊佔罪,徵人打民事拆屋還事訴訟(無權佔有), 歡迎剛畢業有執照、有熱忱之年輕律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55.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89494212.A.67D.html
keepwild: 一案三萬??而且還完成後才付?? 03/14 20:34
louis123321: 所以你們是公司?自己接了很多案,專門找律師出庭而已? 03/14 20:41
Ludy760421: 三萬是法扶的價碼吧...接這種案不如接法扶做公益,真 03/14 21:05
Ludy760421: 的會有律師去蹧踏自己嗎 03/14 21:05
scott2009: http://www.amafii.com/ 03/14 21:06
WINERENIW: 後付?? 03/14 21:21
ixixet: 沒違法?咦? 03/14 21:40
sheep111: 沒違法?!?! 03/14 21:50
※ 編輯:    (119.14.155.55), 03/14/2017 23:16:11
edison1003: 這三小? 03/14 23:26
kingblackman: 律師法第 50 條 03/15 00:57
kingblackman: 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 03/15 00:57
kingblackman: 與律師合夥經營事務所執行業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03/15 00:57
kingblackman: 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03/15 00:57
SYLVESTRAL: 哈哈哈三萬哈哈哈哈哈 03/15 01:07
Afun2009: 建請依法告發。 03/15 01:20
kaky: 告人比賣珠寶好賺嗎? 03/15 02:25
Happylawyer: 版主哩 03/15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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