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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學學地政士? 一般人可以自己送件抵押 但有筆數跟次數限制(終生) 民事案件也可以如此 改強制代理制度 例外小額 開放 還可以減少很多亂七八糟的內容 加快審理案件速度 補一下今天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45697 在民事案件強制代理部分,司法院指出,考慮目前律師素質良莠不齊,且可能增加民眾的律師費用等訴訟成本,因此參考台大等學術單位研究報告後,研議先由消費訴訟、證交法、公司關係等具有公益性、複雜性或專業性案件開始實施強制律師代理。 註解:原來是因為律師素質問題 XD 證交、公司這類案件本來就都會找律師的好嗎 ※ 引述《a00199bcd (落葉~小楓~*)》之銘言: : 今年法務部掛上了有關律師市場是否保和研究(以開放外國律師研究) :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459131&ctNode=36912&mp=001 : 這個研究比較美國、德國、日本、南韓、新加坡等國 : 經濟、訴訟量、人口、法系加權後得出我國律師最適宜區間 : 4,084 人至 16,427 人 : 目前台灣加入公會律師人數是 8,240人 : 有執照人數是 14,714 人 : 結論是我國律師市場已經趨近於飽和,或完全飽和了 : 若是對照目前執業律師年齡最大宗是41~50歲、51~60歲 : 而這些律師都當打之年不太會退休,所以繼續這樣收 : 律師市場很有可能很快就過度飽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65.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92219940.A.1BE.html
yanggiin: 非地政士代辦地政案件一生只能六次!04/15 09:35
yanggiin: 法律業務應該也要比照辦理,很多無牌黃牛在那邊惡搞04/15 09:36
※ 編輯: kissone (111.83.165.51), 04/15/2017 09:39:49
stoon: 市面上一堆侵蝕律師業務的抓一抓04/15 11:20
tp6m4g0: 一年兩件,而且要切結無收費04/15 13:00
pnLin: 好主意04/15 14:38
ilwe106: 取締業務+1 很多無牌業務真的都在亂搞...04/15 15:36
likeselina: 取締業務真的很實在04/15 17:33
itski: 我遇過分割共有物訴訟,原告訴代地政士聲請確定訴訟費用04/16 01:10
itski: ,附上了一張他代理訴訟的費用收據,要跟我們要這費用04/16 01:11
gamebird: 取締業務+1 司法黃牛真的噁心又爛04/17 08:58
a9301040: 我也覺得應該取締,影響司法聲譽太深了04/17 13:17
a9301040: 檢察官放任在黃牛外面跑,是打壞司法的名聲而已04/17 13:18
a9301040: 傳言都是這場官司多少錢可以處理...這叫律師要怎回應04/17 13:19
※ 編輯: kissone (111.82.51.65), 04/19/2017 16:44:59 ※ 編輯: kissone (36.234.176.221), 04/24/2017 1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