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98: 道長,是13個當事人一起委任,共收39萬喔 09/10 00:47
→ J98: 但以包審來說,還是便宜(律師虧很大)...所以要加收費用XD 09/10 00:48
→ Medus: 原來是十三人一人三萬XD,感謝樓上道長告知 09/10 00:53
推 diggi: 還是便宜+1 09/10 00:55
推 sendtony6: 一審總共是39萬哦。。。 09/10 00:55
→ sendtony6: 但是我想強調的不是便宜與否 09/10 00:55
推 J98: 委任範圍看起來是刑事偵查+民事1~3審。 09/10 00:55
→ sendtony6: 而是既然委任狀是寫了一到三審,事後加收的理由是??? 09/10 00:56
→ J98: 103年提出,106年才民事一審判決XD,肯定開庭開到吐了 09/10 00:56
→ sendtony6: 樓上道長說的沒錯,但目前是針對民事二審上訴為何加收? 09/10 00:57
→ J98: 發現原本這個費用太低,很虧本,所以要重新議價 09/10 00:57
推 inntran: 每人加收一萬也是賠很大啊(除非逃稅) 09/10 00:57
推 yujui: 我比較好奇那二審以後不委...退不退款... 09/10 00:58
→ inntran: 道長別亂用,你是律師嗎?上來黑同道的嗎? 09/10 00:59
推 sendtony6: 那原本的委任狀的意義???? 09/10 00:59
→ sendtony6: sorry,我不清楚稱呼,如有冒犯請見諒 09/10 00:59
→ sendtony6: 我是該案件當事人。。。 09/10 01:00
→ inntran: 這種價格你該找國稅局了 09/10 01:01
→ sendtony6: 而我二審上訴費用5~7萬已噴出去了 09/10 01:01
推 J98: 好好講吧...何必攻擊曾經幫助你的人呢 09/10 01:02
推 diggi: 如果是13個,代表同時針對13個不同個案事實及事實涵射,還 09/10 01:02
→ diggi: 要與13組客戶溝通,我認為確實算辛苦。 09/10 01:02
→ J98: 我看判決,原本律師主張也滿認真的,案件也複雜不單純 09/10 01:03
→ J98: 沒有律師希望敗訴,攻擊曾經幫助你的人,不好啊... 09/10 01:04
→ diggi: 好好溝通+1 祝您順利 09/10 01:04
→ J98: 如果你信就繼續委任,不信就討論怎麼終止,重新再來 09/10 01:04
推 sendtony6: 我沒有攻擊誰,我只是陳述我遇到的事。。。而且我認為 09/10 01:05
→ sendtony6: 這明顯不符合行情,但事後加收也不正確 09/10 01:05
推 J98: 案件來看,這價格低於行情,至於是否加收你可以好好和他討論 09/10 01:06
推 sendtony6: 這是直接影響我們當事人權益,該有的行情卻低價,事後 09/10 01:07
→ sendtony6: 又提高 09/10 01:07
→ Medus: 看完了判決,此案一人收三萬包民刑全部審級根本虧很大 XD 09/10 01:08
→ J98: 沒人猜到這案件,一審搞將近三年啊... 09/10 01:08
推 sendtony6: 我無意攻擊任何人,只是提出我的疑問,如果覺得不託我 09/10 01:10
→ sendtony6: 可刪文就是了 09/10 01:10
推 J98: 無妨吧 只是討論 相信你相信的就是了 09/10 01:11
→ sendtony6: 已刪文,此備份文請原po自行處理 09/10 01:12
推 tenbear: 原告備位聲明會敗訴很怪 原告起訴前對被告x公司發存證信 09/10 01:13
→ tenbear: 函或用起訴狀註明終止契約 應該就能拿回一部份的錢 09/10 01:13
推 aij: 如果當初委任就有簽契約,才會有加收的正當依據(例如約定開 09/10 12:03
→ aij: 超過多少庭就以後每庭加收多少 09/10 12:03
推 sendtony6: 當初並無契約,我一直以為委任狀就是契約,看來在司法 09/10 13:04
→ sendtony6: 界似乎不是這樣,受教了。。。 09/10 13:04
推 pitt911: 委任狀是律師要給法院表示有受委任的,你跟律師間 09/10 15:46
→ a9301040: 委任狀只有一審級 09/10 18:31
推 sendtony6: 那...我的寫一至三審是??? 09/10 18:46
推 ttc768160: 三萬塊超便宜的啊 09/10 19:25
推 sendtony6: 我想問的是,類似這樣的情況(以低於行情價委任後再加 09/10 19:32
→ sendtony6: 收費用)是常規嗎? 09/10 19:32
我的經驗是某些事務所的道長會在委任契約約定如果超過幾庭,會按增加的庭數收費,
假設如Seendtony6大所述,在締約的時候沒有寫在委任契約也沒有口頭約定,
事後要加收,當事人會有些疑慮也算是人之常情。
※ 編輯: Medus (59.115.112.96), 09/10/2017 19:46:14
推 Henrique: 一般來說應該會直接講好加庭費怎麼算及如何收 09/11 14:59
→ Henrique: 我覺得這律師如果當時沒有算好 應該要自己跟當事人說明 09/11 15:00
推 lusifa2007: 13個人,書狀要寫到大家都滿意,其實所要花費的時間與 09/11 17:45
→ lusifa2007: 精力比一般1、2位的多很多,何況還有開庭、討論案件 09/11 17:45
→ lusifa2007: 等等這樣一到三審總共收39萬其實算便宜 09/11 17:45
應來信要求,將圖片網址遮蔽。
※ 編輯: Medus (180.217.138.84), 09/19/2017 01: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