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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小弟上個月中接獲最高法院書記官來電,表示有案件要指定我當訴訟代理人, 本已忘記此事,但今日接獲最高法院書記廳信件通知,表示法院已指定我當某案件之 訴代,由於第一次當任指定訴代,想請教有經驗的道長,後續如果需要閱卷,是否如 同刑事義辯案件,律師無支付閱卷費用,而且最高法院原則上不開庭,是否只需要撰 寫上訴理由狀即可,結案後酬金是由法官主動裁定嗎,還是我需要像刑事義辯案件主 動請領,但我目前止收到一紙最高法院書記廳通知,實不知該如何做,希望有經驗的道 長不吝告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60.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11251120.A.B8F.html
ChrisBear: 這是強制指定 會核酬金 不能拒絕11/22 00:39
cyora: 就當一般上訴三審案件處理,先閱卷寫理由,開不開庭看法官11/22 03:50
謝謝兩位道長的解答,感激不盡! ※ 編輯: keepwild (111.71.125.251), 11/22/2017 08:44:48
moonearl: 要好好寫,有發回之期待可能11/22 08:47
好的,謝謝道長 ※ 編輯: keepwild (111.71.125.251), 11/22/2017 09: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