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cdlink: 不要去宏光展合署就對了,會比這嚴重100倍。 12/01 00:18
→ b92006: 每篇都有宏X展...XD 12/01 00:23
推 yujui: 處得這麼不好?還發訊息終止? 12/01 01:20
→ b92006: 之前據說曾經口頭告知,最近才給期限 12/01 01:40
推 ptt0219: 宏光展又躺著也中槍了。 12/01 02:07
推 APUDOOR: 笑翻 哪個律師 有需要這樣?? 12/01 09:38
→ APUDOOR: 基本做人都不會 還當啥律師 (我沒說誰) 12/01 09:39
→ keepwild: 感覺所長的處理方式也沒有很恰當 12/01 10:13
推 towar: 我怎麼有聯想到某位道長..... 12/01 10:29
→ aqwa: 這兩位道長都很妙 12/01 10:41
推 people010203: 有沒有考慮真的上法院一下,讓其他合署的有個依據XD 12/01 12:22
推 ChrisBear: 合署看有沒有混租賃在內啊 看約定內容 12/01 14:19
推 gadoma: 你不用頭痛啊,給所長頭痛就好XD 12/01 14:59
→ b92006: 合署應該有包含使用收益OA座位? 12/01 15:26
推 a9301040: 律師告律師,律師自己的權益都不救還要救誰的 12/01 20:57
→ diggi: 契約定性要回歸契約內容而定 12/01 21:11
→ b92006: 好笑了,他真的不搬,還持續匯款 01/02 23:28
→ lokazdszone: 幫QQ 01/04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