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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Facebook一直跑出惱人的廣告 什麼人X網 快速找律師之類的 (就不提供連結了) 印象中以前學生時代交律師倫理規範有提到案例是,用網站仲介律師,後來判定違法 因此被關站 感覺這個網站應該也是一樣違法吧? 是公會太遲鈍沒發現,還是仲介的行為已經被默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59.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12103934.A.A19.html
J98: 印象中不少已經被提告了,新的只是還沒抓而已 12/01 13:10
lokazdszone: 幫補充,原ㄆㄡ說的是法易通 12/01 14:27
smcdlink: 如何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問宏光展就對了!! 12/01 14:28
gadoma: 只有前司法官可以組織社團法人找律師合作提供諮詢及訴訟代 12/01 15:03
gadoma: 理的服務,不能允許你開個網站找律師合作提供服務喔 12/01 15:03
global1234: 律師媒合服務不是幫增加接案嗎,為何要禁啊... 12/01 19:28
lokazdszone: 請看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 12/01 19:34
volkov: 該禁! 12/02 08:46
smcdlink: 宏光展的見處最會幹這種無恥的事。 12/03 12:07
hahaharabbit: 假日也要光展一下 12/03 15:08
hwp1006: 然後沒人理他還推第二次文 12/04 09:07
capitalofz: 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沒有禁止網路廣告 12/07 15:28
capitalofz: 除非把網路廣告解釋為不正方法 私以為這樣太牽強 12/07 15:29
lokazdszone: 那個案件重點不是廣告啦,是仲介 12/07 20:36
yujui: 律師轉介好像沒人出事過吼... 12/08 01:02
volkov: 還有一堆徵信社開事務所網站,網站完全沒律師 12/13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