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cerbenq: 應該藉此良機消滅無恥的律師事務所。 01/30 18:38
推 siriuswinds: 特別會費到底是啥啊,有看沒有懂 01/31 00:03
推 siriuswinds: 購置會館是全台灣都要買嗎? 01/31 00:05
推 letita: 應該直接在律師法增訂政府應編列預算員額設置律師會館。 01/31 09:56
→ letita: 這樣修法才有意義,不然律師法只有義務都沒權利,做功德嗎 01/31 09:57
→ letita: 修的內容感覺離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更遠了。 01/31 10:00
→ letita: 終極目標應該是加入全國一個總會就好,各地的為分會即可。 01/31 10:01
推 iTelephone: 律師會館如果是政府編列預算,那律師公會的聲音不就 01/31 13:24
→ iTelephone: 更小更要被摸頭嗎? 01/31 13:24
→ ROCKMANX6: 律師會館蓋在內地南投縣好了,日月潭旁邊。 01/31 17:51
→ ROCKMANX6: 像教師會館一下,律師出示證件可入住。開會也可使用。 01/31 17:52
推 volkov: 律師公會摸頭可以摸到哪.....妥協律師公會辦公室地址嗎 02/01 06:16
→ letita: 就是因為公會聲音很小才更要立法保障。 02/01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