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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看法/女檢算現行犯? 兩派論戰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74197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徐仕瑋指出,如女檢當庭罵「你腦袋不清楚」,依刑法140條侮辱公務 員公署罪第一項規定,「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女檢恐有觸犯此法之嫌。 徐仕瑋說,只要是現行犯,任何人都可逮捕,這是鼓勵見義勇為行為,當場逮捕對偵辦犯 罪更有幫助,所以法官可以自己去逮捕,不過有無權限命令法警去逮捕則有疑義,畢竟法 警負責法庭維持秩序並非警察,且逮捕是怕現行犯跑了一去無蹤,但羈押庭整場錄音、見 證人多,對方又是出庭的公訴檢察官,根本跑不掉,有無當庭逮捕必要性的確有討論空間 。 曾任法官的律師鄭光婷認為,女檢只是就案件發表評論意見,客觀上應尚未達公然侮辱程 度,雖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只要是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但如客觀 事實尚未構成犯罪行為,法官如何認定女檢是現行犯而將她逮捕?恐有適法性爭議。鄭說 ,法官雖只是函送檢方偵辦,她認為女檢被起訴的比率應偏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22.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17683066.A.CA4.html
acerbenq: 宏光展污辱法官的智慧比這嚴重一百倍,沒有被判斬首示 02/04 04:58
acerbenq: 眾太可惜了。 02/04 04:58
VVax: 水桶了 02/04 07:53
ppingin: 鄭前法官的見解...... 02/04 12:33
Afun2009: 鄭前法官在出庭陳述時被說「腦袋不清楚」的時候,應該就 02/04 15:26
Afun2009: 會改變見解了。 02/04 15:26
keepwild: 鄭前法官,呵呵 02/04 19:18
aarrcc: 戰起來 02/05 15:16
IAMTHELAW99: 徐仕瑋不是之前因為積案被送職務法庭那位嗎? 02/05 23:00
firewing: 我怎麼覺得徐在開玩笑 02/05 23:15
evilsura: 這樣叫公然侮辱,十個法官裡不知道幾個會被抓 02/06 16:51
preattyall: 法官對律師就不叫公然侮辱 02/06 21:43
alttwin: 偵查庭裡面幾乎每天上演公然侮辱辯護人阿 廠廠 02/0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