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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在接法扶案的道長們今年報稅的福音嗎 一百零六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 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一百零六年度應依核定收入總額按下列標 準(金額以新臺幣為單位)計算其必要費用。但稽徵機關查得之實際所得 額較依下列標準計算減除必要費用後之所得額為高者,應依查得資料核計 之: 一、律師:百分之三十。但配合政府政策辦理法律扶助案件之收入為百分 之五十。 (下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52.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24899023.A.32B.html ※ 編輯: akiehls (114.25.152.242), 04/28/2018 15:04:06
volkov: 謝謝分享! 04/29 07:40
PTTLikeshit: 請問現在一件沒申報還是以40000計算,所以是課4000 04/29 11:53
PTTLikeshit: 嗎? 04/29 11:53
ROCKMANX6: 直轄市用40,000,其他縣市用35,000。 04/29 16:08
siriuswinds: 今天下載試算資料,費用率還是沒改啊......是要自己 04/30 21:38
siriuswinds: 手動修正的意思? 04/30 21:38
shinghcm: 也沒辦法手動修正阿 05/01 00:07
fafan: 可以,修改選為9A-27法扶案件收入 05/01 11:55
akiehls: 可以手動修正(再輸入一次法扶給付總額就會自己跳出正確的 05/01 13:39
akiehls: 金額了) 05/01 13:39
siriuswinds: 感謝樓上道長指導修正方式!! 05/02 12:44
forbit1989: 不好意思 請問非訟案件要報多少呀? 05/03 10:08
sm1989tw0915: 感謝提供資訊 05/07 22:22
liping27: 請問各位,法院指定辯護有適用嗎? 05/16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