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alJume: 有沒有考慮代擬狀不要委任讓他自己去開庭就好 06/22 19:11
推 miera: 請朋友開無酬證明書 06/22 19:29
推 ROCKMANX6: 報稅時檢附上所有卷宗證明案情極為單純,幾乎都會認可 06/22 22:28
推 yujui: 以後請大家不要再噓一審三千了 06/25 10:10
推 Nipperdey: 怕當事人日後即以此吹噓《我一審花三千元律師費》 06/25 13:50
道長提醒的是,為免有不良影響,還是刪除本文好了,但各位道長的著作
不敢妄刪,如果這樣不妥,請來函告知如何處理是好,謝謝各位道長!!
※ 編輯: TaiwanRanger (114.35.183.177), 06/25/2018 14:57:24
推 liandchou: 你的問題大家都遇過,如果案情簡單請當事人自己去開庭 06/25 19:49
→ liandchou: 就好,一般人多了開庭經驗對人生經歷也更圓滿點 06/25 19:49
→ liandchou: 低價收不如不收,說好讓人欠你人情 06/25 19:50
推 abacada: 是民訴法定義的簡易案件嗎? 若是那不一定真的簡易XDDD 06/25 22:13
推 liandchou: 當然是指當事人認為很簡單的簡易 06/26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