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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刪除) 感謝各位道長解惑提攜,不勝感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83.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29660483.A.B1B.html
realJume: 有沒有考慮代擬狀不要委任讓他自己去開庭就好 06/22 19:11
miera: 請朋友開無酬證明書 06/22 19:29
ROCKMANX6: 報稅時檢附上所有卷宗證明案情極為單純,幾乎都會認可 06/22 22:28
yujui: 以後請大家不要再噓一審三千了 06/25 10:10
Nipperdey: 怕當事人日後即以此吹噓《我一審花三千元律師費》 06/25 13:50
道長提醒的是,為免有不良影響,還是刪除本文好了,但各位道長的著作 不敢妄刪,如果這樣不妥,請來函告知如何處理是好,謝謝各位道長!! ※ 編輯: TaiwanRanger (114.35.183.177), 06/25/2018 14:57:24
liandchou: 你的問題大家都遇過,如果案情簡單請當事人自己去開庭 06/25 19:49
liandchou: 就好,一般人多了開庭經驗對人生經歷也更圓滿點 06/25 19:49
liandchou: 低價收不如不收,說好讓人欠你人情 06/25 19:50
abacada: 是民訴法定義的簡易案件嗎? 若是那不一定真的簡易XDDD 06/25 22:13
liandchou: 當然是指當事人認為很簡單的簡易 06/26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