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務所名稱】 元亨法律事務所 【工作型態】 秘書。 【工作內容】 1.律師工作行程暨會議安排。 2.文書工作處理(如書狀製作、訴訟文書資料撰打及裝訂、卷宗資料整理歸結等)。 3.客戶關係維護(協助與客戶及法院間之聯絡與溝通,包含聲請閱卷等)。 4.法律文書收發(每日信件紀錄、掃描、歸檔或寄送)。 5.簡易帳務處理暨出入帳手續辦理。 6.其他律師交辦之行政工作。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25樓之1(捷運古亭站9號出口旁)。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9時整至18時15分(每日12時整至13:15為休息時間)。 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假。 【薪資範圍】 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薪資為新台幣24,000元。 試用期滿且經考評合格留任,薪資範圍為新台幣26,000元起至35,000元, 但實際金額視工作經歷暨各項條件等面議。 【特別條件】 需大學畢業,並具備認真、負責、細心等特質。 需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不限行業),且具有法律事務所助理經驗者尤佳。 具有中等英文能力,並熟稔一般文書處理軟體 (Adobe Acrobat、Excel、Outlook、PowerPoint及Word)之操作。 【聯絡人/連絡方式】 意者請將履歷及自傳(附照片) mail至lcclaw@lccpartners.com.tw(聯絡人:黃小姐) 本文僅代PO,請勿傳送站內信,符合條件者將另行通知,安排時間面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29.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41518484.A.5A7.html
tenbear: 大學畢業加兩年工作經驗 24k起 謝主隆恩了 11/06 23:55
hwp1006: 人家大所你敢嘴? 11/07 00:06
n123456n: 我覺得應該是按錯數字了 11/07 00:47
Ludy760421: 24k只是試用期 11/07 01:47
HloveDahyun: 要求工作經驗+試用期算合理啦,找新人絕對被雷爆 11/07 11:32
IchBinIchen: 這薪水呵呵 11/07 11:48
Aaso: 兩年工作經驗的試用期只有24K 唉唉唉唉唉 11/08 01:05
bittli: 爛薪水! 11/13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