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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請問一下 依據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的的規定 實務訓練的請假及曠課時數合計不得逾10分之1 這個算法是如何呢 是五個月的十分之一還是實際實習天數的十分之一呢 因為如果從2019年1月2日開始實習 中間會卡一個年假 所以有點影響請假算法 想問一下這算法怎麼算呢 或是說可以延長實習的月數,例如實習六個月 只要補滿五個月即可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09.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45818030.A.C20.html
aij: 年假沒有影響請假算法,就是5個月的10分之1 12/26 19:17
jasonyeh: 正常的例假日都沒算進去,單純計算你請假的天數 12/26 20:53
clarinaser: 謝謝回答 我的疑問點是規則是 不能超過總時數的十分 12/26 21:14
clarinaser: 之一 那全聯會有公布 一周是五天乘以8小時 12/26 21:15
clarinaser: 這樣的話每周不能超過4小時 那套入五個月時,不太懂 12/26 21:17
clarinaser: 如何計算 12/26 21:17
lightya123: 我之前算法是這樣,首先先計算實習日期內的禮拜一至 12/27 00:42
lightya123: 五的實質天數(律訓規則內有說一個周以五天計算),在 12/27 00:42
lightya123: 乘以8小時等於總時數,最後除以10即為請假上限時數, 12/27 00:43
lightya123: 不過我當時離上限還有一段距離,若原po會擔心壓線還是 12/27 00:43
lightya123: 跟律訓所確認一下 12/27 00:43
clarinaser: 謝謝樓上 12/27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