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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女主角現身!鄭捷律師驚爆不倫約砲靚女
時間Thu Jan 3 10:00:3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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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女主角現身!鄭捷律師驚爆不倫約砲靚女 胡扯「做愛完內射」可解生理不適
172862出版時間:2019/01/03 09:48
「人權律師」驚傳約砲醜聞!《蘋果》接獲投訴,指曾為捷運殺人魔鄭捷等兇手辯護的已
婚知名律師黃致豪,對一名單身靚女約砲。記者循線找到這名女子,她表示確有此事,黃
還帶她去MTV包廂獨處近2小時,並指黃曾傳訊息找她去旅館,還傳「做愛完內射,通常就
會比較快來」等訊息約砲。可議的是,這名被黃約砲的對象,曾向他求助諮詢法律問題。
46歲的黃致豪已婚育有2名子女,2014年因替鄭捷辯護而聲名大噪,由於他支持廢除死刑
,因此之後陸續替包括殘殺女童小燈泡的王景玉、在文化國小殺害女童的龔重安、弒母逆
女蔡京京及犯下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等人辯護,被稱為人權律師。
但《蘋果》卻接獲爆料指稱,已婚的黃致豪私下約砲女網友,日前記者循線找到指稱黃致
豪約砲的W女,年約30歲的W女,身形高瘦,外貌出眾,她說,2013年,黃透過共同朋友加
她臉書搭訕,隔年鄭捷案發生,她看新聞才知黃是鄭的律師,沒想到黃後來對她約砲。
記者請W女提證據,她秀出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telegram與黃聯繫的對話紀錄給記者看,
約砲者顯示的LINE ID是「Leon@LIONHEART」,頭像是動畫電影《獅子王》中的「木法沙
」,記者求證黃致豪LINE上好友,確認此黃致豪的LINE ID與頭像都與W女提供的約砲者一
致。
記者另比對約砲者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上所登錄的手機號碼,也與記者所知黃致豪的手機
門號相符。而記者昨上午就此事昨當面訪問黃致豪,黃表示「沒有這種事情」,並說:「
我的工作經常會遇到許多奇奇怪怪的人。」他並要記者下午再與他聯繫。
但記者幾次撥打電話,黃致豪不是掛掉就是未接聽,直到晚間他才以簡訊回覆表示W女所
指的內容並非事實,「一看即知是惡意妨害名譽的橋段」,並稱「有心人假造種種表面證
據並非難事」,還強調「此舉已違反刑法,請告知對方姓名資料,以便我蒐證起訴妨害名
譽罪」。記者隨即再撥打他的電話,但已關機。
記者就黃致豪的回應再度向W女求證,W女稱:「黃大律師連證據都不看,劈頭就否認,若
非心虛就是對象太多,根本搞不清楚約過誰吧。」
根據黃致豪與W女之間的對話內容顯示,2017年6月22日,黃傳訊對W女分享性愛經驗:「
我之前有一個一起玩的朋友,玩到最後,對方說想穩定交往,我拒絕了...一旦有了名分
,就沒那麼好玩了」。W女於是戲稱黃「魔王」,但黃立刻問她:「確定不想試試看?」W
女回覆:「不想挑戰魔王。」
不料黃露骨稱:「真可惜,本想請你帶路去明湖路1001號。」W女事後google該地址,才
知黃指的是一間汽車旅館,驚訝之餘忍不住告訴幾個閨密,一群女生訕笑之餘,往後聊到
黃致豪便以「約砲黃」為代號稱呼他。
W女說,她明知黃約砲仍與他聯繫,主要因當時她正好遇法律問題需要諮詢,用LINE向黃
諮詢如何處理、委任費用,2017年7月4日,黃簡單給些法律建議,卻突然傳了一句:「寧
可你是來約砲,也比委任好」。又稱:「 要不要試試看,一邊當我的當事人,一邊和我
玩?」
由於黃開出的律師費超出W女預算,W女最後沒有委任黃,兩人有段時間較少聯繫,到2018
年9月,黃突然積極約她見面,而她從媒體得知黃支持廢死,覺得這人有點想法,漸漸心
動,同年9月13日,終於答應黃的邀約,在北市博愛路高等法院門口,等黃開完庭後,雙
方首次碰面。
W女表示,黃起先提議見面後去摩鐵聊天,她沒同意,於是黃傳一張地圖給她,標記著新
北市三重區重新路的U2 MTV,當天中午她依約開車去高院等黃開完庭,黃上車後建議改去
北市西門町成都路的U2,挑的片子是她想看的《復仇者聯盟3》。至於兩人在包廂裡有無
肢體接觸,W女說:「他有碰我的腰,有抱我。」其餘不願透露。
MTV包廂約會後,黃於2018年9月底到10月初之間約得更勤,甚至利用開庭空檔傳訊問W女
:「去新竹的旅館如何」、「等下要聲押庭、下午應可找出時間」、「一起去看MTV吧」
,但W女不喜歡被約砲,也決心不要再像高中生去MTV包廂約會,因此拒絕。
有次W女提到自己生理期遲到不適,黃竟傳訊告訴她:「其實這時候只要做愛完內射,通
常就會比較快來。」還強調「是真的,精液內的化學成分與荷爾蒙會讓子宮內壁收縮,而
且這時候又是肯定安全期……下次真的可以試試看,幫你解除不舒服感。」
至於黃致豪究竟有沒有約到砲,W女不願多說,只說2018年10月中旬前後,兩人又見過幾
次,10月12日兩人曾自拍一張合照,記者請W女提供那張合照,比對黃致豪臉書照片,發
現合照中黃男穿的灰色西裝外套、紅色polo衫,與他同年10月13日在台中律師公會演講,
po在臉書的照片穿著相同。
W女說,由於她覺得黃沒把她當成認真交往對象,同年11月間與黃斷絕聯繫。
記者問W女,明知黃已婚,為何數度赴約,她黯然說:「我知道這樣不好,所以踩剎車。
」採訪最後,記者向她確認是否真認為黃對她約砲,W女把手機遞給記者說:「你可以再
看一次,這不是約砲,什麼是約砲?」(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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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hya0903: 滿倒霉的,記者真的太閒 01/03 10:24
推 n123456n: 婦權律師表示 01/03 11:57
推 aij: 蘋果的line對話紀錄真詳細 01/03 12:48
→ deann: 聽說要送懲戒了 公會是吃飽沒事做嗎 01/03 15:59
推 franklee0311: 就做錯事被抓到活該而已,倒霉個屁,最好被disbar 01/03 16:06
→ Afun2009: 這要懲戒呀,如果新聞說的都是真的話...因為W女是當事人 01/03 16:40
→ Afun2009: 如果約砲對象從來沒諮詢過,那是另一回事... 01/03 16:40
推 keepwild: 推五樓 01/03 17:25
推 lokazdszone: 也不覺得有啥倒楣可言 01/03 18:20
推 Ludy760421: 有諮詢過就不行!?這樣很多道長要單身一輩子了... 01/03 23:55
推 tp6m4g0: 支持提告,讓官方認證誰講的正確 01/04 19:07
推 tp6m4g0: 女生明知對方有妻小,還屢次赴約的心態? 01/04 20:19
→ Scholz: 做愛約炮都是人權,管的著嗎? 01/04 21:34
推 a310326: 私生活是女生搬出檯面說,不覺得因此需要懲戒 01/04 22:56
推 a310326: 假如生活習慣很差被人爆料,也要被認為違沒品跟毀譽? 01/04 22:59
推 yijoull: 感覺本來有在走,後來某事橋不攏女方乾脆全部掀出來 01/04 23:16
→ yijoull: 不過想到律訓時這位講座一臉正經八百又嚴肅的樣子就覺得 01/04 23:17
→ yijoull: 很搞笑 01/04 23:17
推 zivking: 約炮錯了嗎? 01/04 23:49
推 miababy: 已婚者約砲和生活習慣很差是同一個層次的事件嗎 01/05 00:46
推 miababy: 尚未委任,覺得應該不至於懲戒 01/05 01:38
推 wcsuisui: 法庭就是戰場 01/05 15:21
推 n123456n: 記者唯恐天下不亂 01/05 20:25
推 Augusta: 如果會員舉報無照執業的訟棍能像辦黃一樣那麼積極調查多 01/06 19:54
→ Augusta: 好XDDD 01/06 19:54
→ Augusta: 上次去電向北律舉報一個跑遍北中南的訟棍,結果竟要我具 01/06 19:55
→ Augusta: 狀且整理附上蒐證資料... 01/06 19:56
→ Augusta: 靠!我都給你姓名且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按名索驥明顯跑出一 01/06 19:57
→ Augusta: 堆資料...跟我打官腔...有繳保護費的執業不如沒繳的自在 01/06 19:59
→ a9301040: 樓上,要向地檢署告發吧 01/07 17:34
推 Augusta: 我提供資料請公會告發。繳會費,要求公會保障我執業權利 01/09 13:10
→ Augusta: ,不天經地義?這最基本的還要自己來,繳會費何用? 01/09 13:11
→ Augusta: 有牌的,要繳會費才獲准轄區內執業。沒牌的,不用繳會費 01/09 13:13
→ Augusta: 還能全台走透透。公會不追錢不協助告發,繳會費作功德? 01/09 13:15
→ Afun2009: 公會不是就吃喝玩樂用的?有實質作為嗎?好奇中... 01/10 23:18